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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抢亲
释义

抢亲,就是男子抢劫自己喜欢的女子成亲,以一种暴力的手段来达到自己成亲的目的。现指南方几个少数民族中的一种婚姻风俗,由男方将女方强行抢走成亲,但这只是男女双方商量好的一种婚嫁方式。

释义

词目:抢亲

拼音:qiǎng qīn

基本解释

[take a woman for marriage by force] 少数民族中的一种婚姻风俗,由男方将女方强行抢走成亲

详细解释

1. 旧指抢劫妇女成婚。

清 赵翼 《陔馀丛考·劫婚》:“村俗有以婚姻议财不谐而纠众劫女成亲者,谓之抢亲。” 杨振声 《报复》:“ 刘五 要娶她的头三天晚上,半夜三更里, 高二 约了一群好汉来抢亲。”

2. 指由掠夺婚姻遗迹形成的某些边远地区的一种风俗。

张新奇 《那绿色的山寨》五:“那山寨至今还保存着‘抢亲’的风俗……男家给女家送了彩礼,便选一个农历逢八的日子‘抢亲’。他们认为,凡逢八便是吉日。”

基本概念

抢亲就是未婚男子将喜欢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结婚成亲,这种习俗,云南有几个少数民族均有,但这只是男女双方商量好的一种婚嫁方式。然而,德宏州梁河县的阿昌族抢亲却有所不同,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有了感情,但说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这时,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让男方来抢亲。男方按约好的日子,邀约伙伴深夜摸进女方家,拉着姑娘就跑,姑娘有意高声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由于女方父母毫无准备,这种抢亲大都顺利。

二是姑娘有了自己的意中人,而父母又硬要为姑娘选定其他女婿。在两个男子喜欢一个姑娘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男子便约同伴把姑娘抢回家中,未抢到姑娘的另一个男子,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姑娘被抢走,而不能半路截取,这是阿昌族的规矩。

三是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立下山盟海誓,但女方中途变心,男方便组织人趁姑娘外出不备抢起就跑。 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较远的亲戚家住下,有时还要躲进深山,直到双方家长谈判妥当才双双回家。

传统舞剧

中文名称: 抢亲

外文名称: Snatching a Bride

类别: 传统舞剧

剧情介绍

媒婆领着地主、打手抬着花轿去山村抢亲。

村姑在山上采蘑菇并与心爱的猎人相会。发现一只熊,猎人忙去追捕。

媒婆和地主找到村姑,哄骗未成,即抢亲,自己先行,打手抬花轿后跟,至山路上遇熊,吓得媒婆与打手弃轿而逃。猎人追来,捕到熊,并发现轿里的村姑,二人生计,将打晕的熊披上红披塞进轿中。天晚林暗,媒婆与打手偷偷回来急忙抬起花轿回府。猎人与村姑随后跟踪。

华堂内张灯结彩,宾客齐来。地主披红戴花接受贺喜。花轿临门,媒婆扶出“新娘”,宾客争相围观,七嘴八舌:怎么这么胖?怎么这么高?还有股什么味?媒婆张罗着鸣炮奏乐,地主揭开盖头,呀!是狗熊!惊醒的熊大闹华堂,吓得满屋鸡飞狗跳。猎人同村姑赶来,怒斥地主,猎叉一挥,熊扑向地主,众宾客狼狈不堪。

演出人员

责任者

演出单位: 全总文工团前身

责任描述

创作者编导:全总产业文工团舞蹈队。执行编导:宋安江、石平。作曲:万林、茅地、于峰。服装设计:段纯麟。

演出者主要演员:蒋玲(饰村姑),杨进(饰猎人),向炳文(饰媒婆),李如祥(饰地主),赖成金(饰熊)。乐队:产业文工团民乐队。指挥:于峰。

演出介绍

演出大事记

《抢亲》以地道的民间舞表演民间故事,民族特色鲜明,人物生动,情节有趣,创小型喜剧体裁舞剧的先声。演出后备受欢迎,反映强烈。全国各地来学习的有中央歌剧舞剧院、北京舞校、中国煤矿文工团和十四个省、市的二十六个歌舞团、队及人民解放军空政、海政、战士等歌舞团。这些单位都曾排练上演《抢亲》,并曾分别带往希腊、日本和东欧国家演出。第三次全国文代会总结报告中表彰《抢亲》为优秀节目。

抢亲文化

抢亲,是旧时婚姻的一种,属掠夺婚,古已有之。一般发生在旧时的下层乡村社会,清末民国时期四明区山区和姚北海头存在抢亲习俗,大多为下层的贫困家庭男女,成为一种陋习的娶亲形式。

过去余姚一带的抢亲,所谓抢,也并非都是野蛮的掠夺婚。这是因为山区、海头生活贫苦,男女到达婚龄往往因家庭条件原因,男方出不起聘礼,女方赔不起嫁妆,无法适时完婚。同时由于旧俗婚礼礼仪繁琐,又耗资甚巨,男女双方都有意省钱,就采用了抢亲的方法。

抢亲方法

抢亲一般都在婚期临近之前暗中约定,男方不出聘礼,女方也不赔嫁妆,先由媒人领未婚夫设法暗中去认识未婚妻,由男方新郎约几名亲朋好友,商定抢亲的时间和方法等,新郎邀集一帮亲友到女家附近隐蔽。女家父母故意遣其待嫁的女儿出门,如到门外晒衣服、挑水,到河边淘米、洗菜、洗衣等,新郎和一般伙伴就一拥而上,假装乘其不备,由新郎背起新娘,众人在后边相拥飞快地跑。亲娘假装大声的喊叫,“快来人啊,有人抢人啊”!!!让全村人都听到,女方家人反应迟钝,预计人走出村口后,才样模象样地从家中出来,约上几个邻居,追到村口,装出追不上了后悔的样子。

也有的是,新郎率先冲进女家,表面上女家左拦右拦,装出种种反抗的情状,实际上总予以配合和支持,如指示未婚妻躲藏之处,甚至将事先关锁在房内的她拉出来交给男方。被抢时,未婚妻的哭爹叫娘声和抢亲者的嬉笑声混成一团,女方家里人追赶时大呼小叫,虚张声势,却不当真营救。人们以为此举是对女方的尊敬,说明不是嫁不掉送去的,而是被人抢走的,女家脸上有光。这样的抢亲,能省掉嫁妆。如果真的将新娘再夺回娘家,人们会迷信她不吉利。旧时,人们慑于社会舆论,对通行的明媒正娶婚礼无法从简。否则,会被世人视作奇耻大辱,大逆不道、成了世人的话柄笑料。而抢亲却得到社会舆论的谅解和认可。旧时越地相沿成习,抢亲不犯法,但不能抢错人,并只能由新郎动手枪。如遇不知情者,男家只要鸣锣,人们便知是抢亲,就承认它的合法性,不会去干涉了。即使是官府里的人见了也是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的。这种抢亲,女家当然没有嫁妆,男方一切从简,社会上别有见解,以为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云云,无可厚非。当事女子虽执意不允,但一入洞房,则木已成舟,无话可说。姑娘抢到男方家中,立即举行婚礼,拜天地祖宗,进入洞房。第二天,也象平常一样新郎新娘去岳父家“双回门”,新郎向岳父岳母“赔礼”,以后两家来往和好,并无恶感。

过去,在四明山偏僻山区抢寡妇成风。多是出身贫寒、无力娶妻的男性青壮年探悉某处有孤守青灯的寡妇后,邀集一伙穷兄弟伺机抢她回去成亲。这种抢亲事先没有达成“默契”,又是一种野蛮举动,如有叔伯辈护卫寡妇,往往酿成流血的悲剧。

抢亲陋习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掠夺婚俗,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自然是它最大的牺牲品和受害者。时过境迁,亿万中国妇女在旧制度完结的同时也获得了解放。如今,抢亲恶俗已成为历史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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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3: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