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强击航空兵 |
释义 | 强击航空兵,是以低空、超低空抵近攻击地面、水上目标为主要手段遂行作战任务的航空兵。主要用于攻击敌战术纵深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小型活动目标,直接支援陆、海军作战,以及参加夺取制空权的斗争。 装备强击航空兵 装备强击机,从低空、超低空攻击地面和水面目标, 直接支援地面部队、 海上舰艇编队作战的航空 兵。美、英、德等国称攻击机部队。隶属于空军或海军。主要任务是:支援地面部队进攻和防御作战,消灭和压制敌方战术、战役纵深内的导弹、炮兵阵地、集群坦克及有生力量,破坏敌方指挥机构和防御工事,破坏和封锁敌方交通运输;支援登陆部队登陆作战,协同地面部队消灭敌方登陆兵,协同海军编队突击敌方舰艇;支援空降作战,协同地面部队消灭敌方空降兵;参加争夺制空权,破坏敌方机场,消灭敌方机场上的飞机和人员,摧毁敌方雷达站;实施航空侦察。 战争运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于1917年在陆军组建专门进行强击行动的航空分队。随后,英、法等国也组建类似的分队。这些分队装备歼击机或轻型轰炸机,主要用于攻击对方前沿的有生力量。大战后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一些国家生产了大量作战效能较好的强击机,并装备部队。苏联称强击机部队为冲击航空兵,并作为一个兵种,组建了5个大队,后又扩建为旅和师。德国组建了攻击机大队、联队和军团。美国建有攻击机中队、联队,攻击机的数量1938年已占作战飞机总数的20%。中国国民党军队在1936年组建一支有20架美制A-12型飞机的攻击机大队。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攻击机部队和苏联的冲击航空兵在数量、装备上都得到进一步发展(苏军 1943年强击机数量占作战飞机总数的30%以上),成为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的主要力量。担负的任务不仅是消灭和压制战场上对方的有生力量、 技术兵器、 防御工事,还突击对方浅近纵深内的机场和交通运输目标。美国战术空军的攻击机部队因装备陈旧而被淘汰,以战斗轰炸机部队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海军航空兵中仍保留了舰载攻击机部队,并不断改善其装备,用以支援登陆作战;战术空军司令部则以战术战斗机部队支援地面部队作战。苏联于1957年以歼击轰炸航空兵取代了冲击航空兵。战后局部战争证明,要有效地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需要低空飞行性能好、起飞降落滑跑距离短、具有装甲防护和可携带多种对地攻击武器的飞机。美国在60年代末组建装备A-7攻击机的部队,70年代末又组建装备A-10攻击机的部队。苏联在80年代初组建了装备主要用于反坦克的苏-25强击机的部队。90年代,俄罗斯方面军航空兵、海军航空兵均编有强击航空兵。方面军航空兵的空军集团军,编有1个独立混编强击航空兵团,每团编3个航空兵中队,每中队有4架飞机,全团共装备40余架作战飞机。英、法、德等国也都编有攻击机部队。 功能随着飞机性能的不断完善,许多飞机不但可以作为歼击机,也具有强击机的功能,如SU-27、SU-29、B-2等,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机种---歼击强击机,这些飞机代表了今后发展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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