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汽车保险与理赔 |
释义 | 图书信息(二):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内容提要 编辑推荐 图书目录 相关文摘) 图书信息(三):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内容简介 图书目录) 图书信息(一):化学工业出版社书 名: 汽车保险与理赔 作 者:伍静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9月01日 ISBN:978-7-122-05928-4 开本:16开 平装:211页 定价:¥24.80 元 内容简介《汽车保险与理赔》依据最新法律法规,从汽车保险基础知识入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全书主要内容包括:风险与风险管理、汽车保险概述、汽车保险合同、汽车保险原则、汽车保险市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汽车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务、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实务、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实务、汽车消费贷款及其保险、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等。 全书立足实际、适应新情,语言通俗易懂,内容求新、求全。另外,《汽车保险与理赔》有配套电子教案。 编辑推荐本教材可供高职高专院校汽车类相关专业学生使用,也可作为机动车辆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用书,还可作为广大保户了解机动车辆保险和理赔知识的参考书。 目录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风险的概念 二、风险的特征 三、风险成本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二、风险管理的程序 三、风险的度量 四、风险管理的目标 五、风险管理的方法 第三节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一、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汽车保险概述 一、汽车保险的概念 二、汽车保险的特点 三、汽车保险的类别 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汽车保险的职能 二、汽车保险的作用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汽车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二、保险合同的主要事项 三、保险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变更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三、保险合同的变更 四、保险合同的解除 五、保险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一、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 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汽车保险原则 第五章 汽车保险市场 第六章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七章 汽车商业保险 第八章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实务 第九章 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实务 第十章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实务 第十一章 汽车消费贷款及其保险 附录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图书信息(二):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书 名: 汽车保险与理赔 作 者:编辑、剪辑:董恩国 ISBN:10位[7-5640-1235-8] 13位[978-7-5640-1235-9]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1 定价:¥27.00 元 内容提要本书在介绍保险学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全书对我国汽车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新模式下,现行的汽车保险险种、条款和费率进行了系统介绍,对汽车投保、承保、理赔、现场查勘、定损、赔款理算等有关保险实务进行了详细叙述,并附有大量汽车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分析,同时还介绍了目前国内通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有关规定。 编辑推荐本书理论性和实用性很强,既可作为教材供交通运输、车辆工程、汽车市场营销、保险等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学习使用,也可作为汽车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用书。同时,还可作为广大消费者了解汽车保险与理赔的首选参考书。 图书目录第一章保险概论 第二章汽车保险概述 第三章机动车家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章机动车商业保险 第五章启程承保实务 第六章汽车理赔实务 ...... 附录 …… 相关文摘职业定义:汽车估损师(碰撞定损)是根据汽车构造原理,通过科学、系统的专业化检查、测试与勘测手段,对汽车碰撞与事故现场进行综合分析,运用车辆估损资料与维修数据,对车辆碰撞修复进行科学系统的估损定价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背景:汽车估损师(碰撞定损)为适应汽车评估定损行业的发展,填补汽车碰撞定损领域的空白,满足保险定损、公估、维修理赔、价格鉴证等相关行业的人才需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2〗60号)精神,国家职业鉴定专家委员会汽车维修专业委员会、全国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技术支持中心,授权面向全国开展“汽车(碰撞)估损师”的培训与认证鉴定考核工作。为了满足保险估损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保证我国汽车保险估损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适时推出了汽车估损师认证证书(OSTA证书)。为了确保汽车估损师认证证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劳动部组织了大量专家对汽车估损行业的人才需求和知识要求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接合国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之上,制定了汽车估损师认证标准,撰写了培训教材,命制了国家认证考题。并开始在全国开展汽车估损师的认证。目前,劳动部的汽车估损师职业资格证书是汽车保险估损行业中唯一的国家级合法证书。获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汽车估损师证书,您就获得了一把打开汽车估损职业之门的钥匙。 证书效力:汽车估损师专项技能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的专业资格认证,全国通用。效用分析:其一,汽车保险是金融服务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汽车保险定损领域争议很多,必将引起政府重视。当前汽车保险定损领域尚未实行持证上岗,只有各保险公司内部颁发的上岗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国家若整顿汽车保险,则可能要求持证上岗,劳动部颁发的汽车估损师资格证书是目前唯一合法的 国家级资格证书。其二,即使当前未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但持有汽车估损师OSTA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从事汽车保险定损工作时,均具备相应的合法资质与评估资格。其三,如遇保险公司指定进保车辆的定点维修机构时,持有汽车估损师资格的修理厂或4S店,在竞标时能体现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四,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持证的汽车估损师可被委托为第三方专家(专业人士),对汽车保险定损进行查勘、评估。其五,不少朋友希望成为第三方评估专家“汽车保险公估师”,由于国家没有定义这个职业,也没有相应资格证书,而汽车估损师恰好是“汽车保险公估师”最重要的专业资格和从业依据,这对于今后要开设有关汽车保险公估有关的事务所或公估行而言,都是相当有价值的。 图书信息(三):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书 名: 汽车保险与理赔 作 者: 骆剑亮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6月1日 ISBN: 9787512101166 开本: 16开 定价: ¥29.50元 内容简介《汽车保险与理赔》以大量图文并茂的形式,以实际例子对汽车保险各条例进行说明。首先阐述的是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理论知识,着重阐述汽车保险原则及汽车保险合同。然后结合我国汽车保险的各类条款及费事规章,配以大量的实际例子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讨论。最后系统地讲解了汽车投保、承保、理赔以及车贷险等保险实务,尤其在阐述汽车理赔实务中,主要根据现有的现场查勘定损内容及理赔的处理程序和办法进行相匹配,同时附带实例说明交警大队事故组在现场查勘中的主要作用等。内容简明扼要,博采众长,具有新颖性与实用性较强的特点。 本教材可作为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汽车营销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机动车辆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用书,同时,还可作为广大保户系统了解机动车辆保险和理赔知识的参考书。 图书目录第1章 汽车保险概述 1.1 风险与风险管理 1.1.1 风险 1.1.2 风险管理 1.2 保险概论 1.2.1 保险的含义 1.2.2 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1.2.3 保险的构成要素 1.2.4 保险的特征 1.2.5 保险的分类 1.3 汽车保险及其种类 1.3.1 汽车保险的定义 1.3.2 与汽车保险相关的基本概念 1.3.3 汽车保险要素 1.3.4 汽车保险的特征 1.3.5 汽车保险的功能 1.3.6 汽车保险的作用 1.3.7 汽车保险的种类 1.4 汽车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1.4.1 汽车保险的产生 1.4.2 汽车保险的发展 想一想议一议 第2章 汽车保险的原则 2.1 保险利益原则 2.1.1 保险利益的含义 2.1.2 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2.1.3 保险利益的种类 2.1.4 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2.1.5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2.1.6 保险利益原则在汽车保险实务中的运用 2.2 最大诚信原则 2.2.1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2.2.2 最大诚信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 2.2.3 最大诚信原则的作用 2.2.4 最大诚信原则与诚信原则的异同 2.2.5 坚持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 2.2.6 最大诚信原则在汽车保险实务中的运用 2.3 损失补偿原则 2.3.1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内容 2.3.2 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2.3.3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2.3.4 损失补偿原则在汽车保险实务中的运用 2.4 近因原则 2.4.1 近因原则的含义 2.4.2 近因原则的产生 2.4.3 近因原则的规定 2.4.4 近因原则在汽车保险实务中的运用 2.5 代位原则 2.5.1 代位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2.5.2 代位原则的内容 2.6 分摊原则 想一想议一议 第3章 汽车保险合同 3.1 汽车保险合同 3.1.1 汽车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3.1.2 汽车保险合同的形式 3.1.3 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2 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与解释说明 3.2.1 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 3.2.2 汽车保险合同在各情况下的解释说明 想一想议一议 第4章 汽车保险费率 4.1 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 4.1.1 公平合理原则 4.1.2 保证偿付原则 4.1.3 相对稳定原则 4.1.4 促进防损原则 4.2 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4.2.1 汽车保险费率基本概念及模式 4.2.2 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方法 4.2.3 机动车辆险种费率表 4.3 保费的计算与险种选择 4.3.1 保险费的计算 4.3.2 保险险种的选择 想一想议一议 第5章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1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 5.1.1 强制汽车保险的产生 5.1.2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含义 5.2 国外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5.2.1 美国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5.2.2 德国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5.2.3 日本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5.2.4 英国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5.3 我国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5.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的背景 5.3.2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重大意义 5.3.3 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点 5.3.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关系 5.3.5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适用的对象 5.3.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运作主体 5.3.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和保障内容 5.3.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单及统一标志 5.3.9 我国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细则 5.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承保 5.4.1 承保实务规程 5.4.2 理赔实务规程 想一想议一议 第6章 汽车保险条款与说明 6.1 汽车损失保险 6.1.1 美国的汽车损失险 6.1.2 我国的车辆损失险 6.2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6.2.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6.2.2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 6.2.3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 6.2.4 保险期间 6.2.5 保险人及被保险人的义务 6.2.6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 6.2.7 保险费调整 6.2.8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2.9 相关术语的解释 6.3 汽车保险附加险 6.3.1 汽车车身险的附加险 6.3.2 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6.3.3 特约责任险 6.4 2007版商业车险 6.4.1 主要内容与变化 6.4.2 行业条款与各保险公司自有产品的关系 6.4.3 实施新行业条款,对消费者的一些建议 想一想议一议 第7章 汽车的投保与承保实务 7.1 投保实务 7.1.1 机动车辆保险的选择 7.1.2 投保单的性质 7.1.3 填写投保单的基本要求 7.1.4 投保单的填写内容 7.1.5 选择保险的原则 7.1.6 对汽车投保方式的选择 7.1.7 汽车投保的流程 7.2 核保实务 7.2.1 核保的原则 7.2.2 核保的意义 7.2.3 审核投保单、查验车辆 7.2.4 核定保险费率 7.2.5 计算保险费 7.2.6 核保 7.3 缮制与签发单证 7.3.1 缮制保险单 7.3.2 复核保险单 7.3.3 收取保险费 7.3.4 签发保险单证 7.3.5 保险单证的补录 7.3.6 保险单证的清分与归档 7.4 续保与批改 7.4.1 续保 7.4.2 批改 想一想议一议 第8章 汽车保险理赔实务 8.1 汽车理赔概述 8.1.1 汽车保险理赔含义 8.1.2 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 8.1.3 汽车保险理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8.2 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 8.2.1 受理案件 8.2.2 安排查勘与定损 8.2.3 现场查勘与定损 8.2.4 核定赔款 8.2.5 赔付结案 8.2.6 典型的专项案件处理程序 8.3 现场查勘的程序与方法 8.3.1 出险现场分类 8.3.2 现场查勘程序 8.3.3 现场查勘工作 8.3.4 典型交通事故的现场查勘重点 想一想议一议 第9章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9.1 车辆损失险案例 9.2 第三者责任险案例 9.3 附加险案例 9.4 综合险案例 想一想议一议 第10章 汽车消费贷款及其保险 10.1 汽车消费贷款 10.1.1 消费贷款及其类型 10.1.2 汽车消费贷款 10.1.3 汽车消费贷款的管理 10.1.4 汽车消费贷款的操作程序 10.2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10.2.1 保证保险 10.2.2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实务流程 10.3 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 10.3.1 信用保险 10.3.2 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 想一想议一议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版) 附录B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附录C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附录D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附录E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参考文献 图书信息(四):人民邮电出版社书 名: 汽车保险与理赔 作 者: 曾鑫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10月1日 ISBN: 9787115235510 开本: 16开 定价: ¥27.00元 内容简介《汽车保险与理赔》内容包括汽车保险的基本理论知识、汽车保险投保准备工作、汽车保险核保与承保实务、汽车保险事故索赔、定损与理赔的具体内容,并对我国常见汽车保险险种理赔的计算进行阐述。《汽车保险与理赔》还针对各险种提供了大量的汽车保险典型事故理赔实例。 《汽车保险与理赔》可作为高职院校汽车类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机动车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用书,对从事汽车保险、理赔、查勘、定损、公估等汽车服务一线的技术人员也具有参考价值。 图书目录第1章 汽车保险 1 1.1 风险与保险 1 1.1.1 风险识别 1 1.1.2 风险管理 4 1.1.3 可保风险 5 1.1.4 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6 1.1.5 保险的分类 7 1.2 汽车保险简介 8 1.2.1 汽车保险定义 8 1.2.2 汽车保险的要素 11 1.2.3 汽车保险的特征 13 1.2.4 汽车保险的分类 14 1.3 汽车保险原则 17 1.3.1 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 18 1.3.2 保险利益原则 18 1.3.3 最大诚信原则 20 1.3.4 近因原则 22 1.3.5 损害补偿原则 24 1.4 我国主要汽车保险险种 26 1.4.1 我国汽车交强险 26 1.4.2 我国汽车损失险 27 1.4.3 我国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34 1.4.4 我国汽车盗抢险 38 1.4.5 我国汽车车上人员责任险 40 1.4.6 不计免赔特约险 41 1.4.7 无过失责任险 42 1.4.8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43 1.4.9 汽车分期付款信用保险 45 1.5 国外主要汽车保险 47 1.5.1 美国汽车保险 47 1.5.2 日本汽车保险 56 小结 57 习题 58 第2章 汽车保险投保 60 2.1 汽车保险投保准备 60 2.1.1 选择汽车保险的原则 61 2.1.2 汽车保险的参与人 61 2.1.3 汽车保险费 69 2.1.4 汽车保险投保注意内容 73 2.2 汽车保险合同 75 2.2.1 保险合同概述 75 2.2.2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78 2.2.3 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81 2.2.4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85 2.3 汽车保险投保 86 2.3.1 汽车保险投保方案选择 86 2.3.2 汽车保险投保技巧 88 2.3.3 汽车投保单填写 89 2.4 汽车保险续保 93 2.4.1 汽车保险续保准备内容 94 2.4.2 汽车保险续保要点 94 2.4.3 汽车保险续保技巧 94 小结 96 习题 96 第3章 汽车保险核保与承保 98 3.1 汽车保险费率 98 3.1.1 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 98 3.1.2 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100 3.1.3 汽车保险风险因素 102 3.2 汽车保险核保 107 3.2.1 汽车保险核保的原理 107 3.2.2 汽车保险核保的意义 108 3.2.3 汽车保险核保的程序 110 3.2.4 汽车保险核保的运作 113 3.2.5 汽车保险核保的技巧 115 3.3 汽车保险承保 116 3.3.1 汽车保险承保工作内容 116 3.3.2 汽车保险承保流程 117 3.3.3 汽车保险单证的管理 117 3.3.4 汽车保险单证的签发 118 3.3.5 汽车保险的批改 120 3.3.6 汽车保险的退保 121 3.4 汽车消费贷款保险承保 122 3.4.1 我国汽车贷款 122 3.4.2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125 3.4.3 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 128 3.4.4 汽车消费贷款保险投保 129 3.4.5 汽车消费贷款保险承保 130 3.4.6 汽车消费贷款保险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32 3.4.7 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的理赔 133 小结 136 习题 137 第4章 汽车保险事故理赔 139 4.1 汽车保险事故索赔 139 4.1.1 汽车保险事故报案 139 4.1.2 汽车保险事故索赔流程 144 4.1.3 汽车保险事故索赔中的权利和义务 145 4.1.4 汽车保险事故索赔 146 4.2 汽车保险事故定损与核损 154 4.2.1 汽车保险事故定损与核损流程 154 4.2.2 汽车保险事故定损 155 4.2.3 汽车保险事故核损 161 4.3 汽车保险事故理赔 162 4.3.1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162 4.3.2 汽车保险事故赔款理算 166 4.3.3 汽车保险事故核赔 172 4.3.4 汽车保险事故结案处理 174 4.3.5 汽车保险理赔案卷管理 174 4.3.6 我国车险行业的服务规范 176 4.4 我国常见汽车保险险种理赔 179 4.4.1 我国汽车交强险事故理赔计算 179 4.4.2 我国汽车损失险事故理赔计算 181 4.4.3 我国汽车第三者责任险事故理赔计算 181 4.4.4 我国汽车部分附加险事故理赔计算 183 4.4.5 汽车保险理赔特殊案件的处理 184 小结 185 习题 186 第5章 汽车保险事故理赔实例 188 5.1 我国汽车交强险理赔实例 188 5.1.1 驾驶员醉酒驾车,保险公司免赔案例 188 5.1.2 交强险不负责赔付本人案例 189 5.1.3 交强险不赔案例 189 5.1.4 二手车买卖须办交强险过户 189 5.2 我国汽车损失险理赔实例 190 5.2.1 车辆出险后是否修复的理赔案例 190 5.2.2 定额保险的理赔案例 191 5.2.3 点火照亮引起火灾,应否赔偿案例 193 5.2.4 轿车降价后是否按保险金额赔偿案例 194 5.2.5 车辆过户未告知,保险公司拒赔案例 194 5.2.6 未缴足保险费赔偿案例 195 5.2.7 进口车按国产标准缴费赔偿纠纷案 196 5.2.8 保险赔款可否按出资比例分配案例 197 5.2.9 事故两天后报案是否为肇事逃逸 198 5.2.10 车辆损失险案例 199 5.2.11 熟人窃车的理赔 199 5.3 我国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实例 200 5.3.1 被盗车辆导致第三者损失的案例 200 5.3.2 撞车后毒气伤人损失的理赔案例 201 5.3.3 开车误撞家人索赔第三者险案例 202 5.3.4 先出险后年检遭拒赔案例 203 5.3.5 机动车挂车致他人受损理赔案例 204 5.3.6 紧急避险造成第三者损失案例 204 5.3.7 变更事项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05 5.3.8 出示行驶证算不算如实告知 206 5.3.9 推车造成第三者伤害可否赔偿 207 5.3.10 车轮脱落造成第三者伤害是否赔偿 208 5.3.11 责任保险赔偿构成五要件 208 5.4 我国汽车其他保险理赔实例 210 5.4.1 汽车被盗后,失而复得的案例 210 5.4.2 要及时采取措施以免扩大损害 210 5.4.3 被保险人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否一概拒赔 211 5.5 我国汽车保险欺诈实例 212 5.5.1 伪造证明实施汽车保险欺诈案例 212 5.5.2 内外勾结,共同骗保案例 213 5.5.3 一辆车投保19次,靠“不断出事”骗赔近50万元案例 214 5.5.4 火烧“奔驰”骗保案例 215 5.5.5 空滤器进水诈骗案例 217 习题 217 参考文献 218 图书信息(五):机械工业出版社书 名: 汽车保险与理赔 (十一五国家规划) 作 者: 祁翠琴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层次:高职高专 配套:电子课件 出版时间:2011-12-26 ISBN :978-7-111-31726-5 开本: 16开 定价: ¥20.0 内容简介全书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基础、汽车保险概述、汽车保险原则、汽车保险条款、汽车保险费率、汽车投保与核保、事故查勘与定损、汽车理赔及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的保险等。本书为高职高专院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电子技术等专业的教材,还可供高职院校汽车、交通、保险类等有关专业的学生使用,也可供从事汽车保险与理赔工作的研究和业务人员参考或作为保险公司对汽车保险与理赔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教材使用。 图书目录 第一章保险基础1 第一节风险概述1 第二节风险管理5 第三节可保风险11 第四节保险概述12 第五节保险分类16 第六节保险法17 第二章汽车保险基础19 第一节概述19 第二节汽车保险的发展21 第三节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23 第四节汽车保险的种类26 第五节汽车保险业务流程30 第六节汽车保险合同34 第三章汽车保险原则43 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43 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45 第三节近因原则47 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48 第五节公平互利原则50 第六节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 原则50 第四章汽车保险52 第一节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52 第二节机动车损失险55 第三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63 第四节机动车全车盗抢险68 第五节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69 第六节机动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70 第七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72 第八节其他保险75 第五章汽车保险费率78 第一节汽车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78 第二节确定汽车保险费率的原则81 第三节影响汽车保险费及费率的因素82 第四节汽车保险费率的模式83 第五节保险费率计算85 第六章汽车投保与核保94 第七章事故查勘与定损107 第八章汽车理赔122 第九章汽车消费贷款的保险142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要素保险的要素亦称“保险的要件”,指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在这一问题上,国内外均有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保险的要素有三,即前提要素、基础要素和功能要素。 (一)危险存在是保险成立的前提 保险与危险同在,无危险则无保险可言。因此,特定的危险事故是保险成立的前提,是首一要素。? 人类社会可能遭遇的危险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人身危险、财产危险和法律责任的危险。所谓危险事故,是指上述人类三大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它包含三层意思:第一,事件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即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两种可能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如果约定的某一事件根本不可能发生,除非心术不正或精神病患者,是不会有人愿意花钱去买这种毫无意义的保险的。反之,如果能确定某一事件一定会发生,承保则意味必然赔偿,无法集合危险,分散损失,也不会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承担这种无法承担的责任。第二,事件何时发生很难确定。即一些偶然事件虽然可以判断,但究竟何时发生,很难预料。例如,人的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但人何时生病、何时死亡,谁都无法预知。 所以,人们死亡、伤残和疾病均属可保事件。发生时间不可预知的事件,当然是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过去或现在已发生的事件,不属偶然事件。第三,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很难确定。即事件的发生是意外的,排除当事人的故意行为及保险标的的必然现象。事件发生若系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故意行为所致,如谋杀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自杀、纵火等,或保险标的的自然灭失、消耗等,都不属偶然事件。由于偶然事件是“将来的事件”,因而,仅发生与否无法预料,一旦发生将造成多大损失也很难预知。如房屋等财产都有遭受火灾等灾害破坏的可能,但这种潜在性的灾害发生时将造成多大的损失,灾前是任何人都无法准确知道的。倘若事前能准确地知道某一事件发生时所造成的损失额,保险人就很难维持其保险业务了。 (二)众人协力是保险成立的基础 前已述及,保险是建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的,其基本原理是集合危险,分散损失。这就要求参加保险者不只是几个人、几个单位。也不只是社会中的少部分人和少部分单位,而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使其众多者参加保险。只有众多的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其所缴纳的保险费,才能积聚成为巨额的保险基金,从而确保少数人的意外损失获得足额且及时的补偿。因此,保险不仅与危险同在,尤与众人协力同在。没有众人协力,就不可能有保险。众人协力即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这种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关系,二是间接关系。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众人协力所体现的互助共济关系,就是一种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因为这种保险组织的成员,都是由虑有同一危险的多数人所组成。他们中的每一成员,即是被保险者。 保险的众人协力,其人数虽然不可能具体地划定为几百人或几千人,但为了达到将巨大的损失尽量分散,变成微小的损失,就需要参加保险的人越多越好。无论是相互保险还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都是如此。因为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则损失分得越散,每个成员负担也就越轻;投保者越多,交的保险费就越多,所能积聚起来的保险基金数额就越大,因而对被保险者就越有保障。 保险需要众人协力,而且投保者越多越好。但是,在结成互助共济关系的每一成员中,特别是间接互助共济关系的成员中,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风险不同,损失的分担即应缴的保险费就应该不同。如果风险不同而损失分担无异,必然会引发如下后果:一部分风险较小的成员因感吃亏而退出保险,剩下的那些风险较大的少数投保者也因无法负担巨额的保险费而支持不下去,原来所形成的互助共济关系就会受到破坏。此外,作为“出卖"保险的保险人,同样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就是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倘若保险人的风险大而赔付能力小,保险就难以为继。因此,保险要得以正常维持,一要使投保人有负担保险费的能力并乐于缴付保险费,以维持必要的互助关系;二要保证保险人的保险费收入与损失赔付总额大体相当,以保证保险人的赔付能力。这一目的的实现,就必须使保险的众人协力建立在科学方法基础之上,即必须根据概率论的科学方法,合理地计算出各种保险的保险费率。合理的保险费率,使每个参加投保者的负担相对公平合理。合理的保险费率是维系保险的众人协力得以长久的关键。 (三)损失赔付是保险成立的功能? 保险的功能并非消灭危险。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从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本身也不可能消灭危险。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习惯将投保行为称之为“买保险”,将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与保险人确立保险合同关系称之为“付出一笔代价买进一个安全”,但谁都明白,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了保险费,并非真正买到了一个安全;签订了保险合同,也不意味着此生保险公司就能保证被保险人不出事故。“买保险”、“花钱买安全”一类说法,其确切含义应该是:第一,投了保,由于双方当事人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了防灾能力,因而被保险人的安全会更有保障;第二,投了保,缴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即使发生了意外事故,按照约定也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补偿,迅速恢复原有的经济状况。事实上,投保 人支付一笔代价(保险费)后,他所买到的只是一个机会,即将来发生保险事故时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由此可见,保险的直接功能就是补偿被保险人因意外所受的经济损失,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后仅仅买到一个观念上的安全,危险事故发生时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是不会有人愿意花钱去买一个毫无实际意义的观念上的安全的。 当然,人们花钱买保险,并不希望危险事故在其身上发生。对于每个投保人来说,宁可经常接受微小数目的损失,却不愿意在较长时间内遭受一次巨大的损失。所谓“经常微小数额”的损失,亦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安然无恙,他所缴纳的保险费无疑是一种代价。从这一意义也可以说,投保人这一期间的安全是花钱“买”来的。 应该注意的是,在损失赔付功能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并不完全一致。其原因就在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的标的是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这是能够用货币来准确衡量其价值的;当危险事故发生时,当然也能够用货币来准确衡量其损失额。 保险的直接功能是经济补偿。因此,财产保险除定值保险等个别例外,其损失赔偿均应遵循补偿原则,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恰好填补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应少于或多于实际损失。少于实际损失,说明被保险人的损失没有得到完全的填补;多于实际损失,则会造成被保险人的不当得利,这是有悖于保险制度本身的。 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究竟给被保险人造成多少损失,也难于用货币来准确衡量。因此,人身保险一般采用定额方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人身保险的给付不适用保险法上的补偿原则。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并不意味着其给付不具有补偿性。人的死亡和伤残固然无法用金钱补回来,但人的死亡和伤残,其后果不仅是一个生命的结束或健康受到伤害,而且由此还必然给其亲人或本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换言之,危险事件在人身上可能造成的损害是两层意义上的损害,即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害。人身保险的给付虽然不能填补前者却可以填补后者。因此,人身保险仍然具有补偿的性质。否认这种补偿性进而否认人身保险的经济功能是不对的。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作用我国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汽车保险业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伴随着汽车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步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作用越加明显。 1. 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从目前经济发展发展情况看,汽车工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汽车产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汽车产业政策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离不开汽车保险与之配套服务。汽车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对于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汽车保险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对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一定程度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2. 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作为重要的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汽车作为一种保险标的,虽然单位保险金不是很高,但数量多而且分散,车辆所有者既有党政部门,也有工商企业和个人。车辆所有者为了转嫁使用汽车带来的风险,愿意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投保。在汽车出险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原因是在汽车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 4. 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左右。 从我国情况来看,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多,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在过去的20年,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在国内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吃饭险种”。其经营的盈亏,直接关系到整个财产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汽车保险业务的效益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效益的“晴雨表”。 汽车保险与理赔情况理赔流程: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实。 定损: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店、定损中心去定损。 核价: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后期核定损失,看实际修理或更换配件的价格是否合理。 核损:根据查勘、核价给出损失综合定论。 核赔:通过以上环节后,提供相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索赔申请书、交警证明等)拿到保险公司柜面。核赔再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如果证件有效,事故真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到核赔环节就可以结案了。 支付:结案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了。 理赔分类: 现在投保车险,最大众的选择就是四个基本险。交强,车损,三者,不计再加外车船税。 如果你的车有被划伤过的经历。那只要不超过三年的车都可以加划痕险。 如果你的车经常会飞速行驶在高架上,那建议你可以投保玻璃险,这样如果被见起的小石头砸坏玻璃也不用担心了! 如果你的车经常开去外地,或公司,住宅外无固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厂,那你可以有投保盗抢险。 如果我的车,年限超过八年,那你可以投保自燃险。 如果你对自己的行驶能力不是很有把握,那就为司机和乘客投保一个五万乘以五座的座位险吧! 总之来说,希望车主能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需要投保的险种。 要注意的是,如果A车主与运营车辆B发生碰撞,并且A车主为全责,那么在维修期间的B运营车车主的经济损失有可能由A车主独立承担。比如你撞到了出租车,你负全责,而他的车维修期需要2天,那么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出租车司机的两天损失,你就必须要和出租车司机协商处理他两天内的经济损失 单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六、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双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双方事故: A:多方肇事(无人伤亡,)-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多方肇事:指不涉及人员伤亡,但涉及第三者财物损失、事故责任明确的双、多方交通事故 举例1:车辆追尾,后车负全部责任,对方或两方车辆均损坏 举例2:碰撞防护栏,车辆负全部责任,护栏损坏也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提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切记:一、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 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 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要第三者立收据,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因为第三者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如果没有这个收据,第三者万一不认账的情况下,车主到底应该在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支付多少钱呢?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多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多方肇事(有人伤亡)-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多方肇事(有人伤亡):指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双、多方交通事故。 举例1:碰撞行人,行人受伤 该类事故因为涉及到人员伤亡,所以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停放被撞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停放被撞-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停放被撞:指车辆在停放过程中无人照料的情况下被不明物体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事故。 举例:车辆在停车场停放中被第三方车辆碰撞损坏,但第三方车辆无法找到。 注意:该类案件保险公司只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保险公司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同时根据查勘员要求到派出所或者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证明》,无法出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不予以受理赔付。 三、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六、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整车被盗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整车被盗抢-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整车被盗抢:指整部车辆被盗、被抢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该类事故因为涉及到交警大队立案以及必要的侦破时间,所以处理起来周期比较长 一、报案 1、24小时内带齐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向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报案回执及被盗(抢)车辆报案表。 2、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二、刊登《寻车启事》 一周内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车辆报案表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车启事》,并保存好全幅报纸。 三、开具《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 如果三个月后(有些公司规定2个月)车辆仍未找到,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到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理未侦破证明手续,并由上述两个部门在《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上盖章确认未破获 四、车辆销户 1、到保险公司复印两份《被盗(抢)车辆立案表》并盖章; 2、办理车辆销户手续 带齐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一份交车管所留存)、行驶证填写《机动车辆停驶登记申请表》,在公安报上刊登《销户声明》,取得《销户证明》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重要的四项(1)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机动车辆型号、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机动车辆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机动车辆进行必要的整理。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机动车辆,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辆丢失案件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出险通知书”。 车辆被盗后3个月内公安部门仍未破获案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时要提供以下材料:1)保险单正本、保险证:2)出险通知书、出险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被盗证明;3)车辆行驶证;4)保险车辆养路费缴费凭证;5)保险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6]购车原始发票;7)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收据、车辆全套钥匙、权益转让书;8)如果有被随车被盗或被公安部门扣留,应由公安部门在有蓁证明上注明,被保险人如能提供相应收据,索赔时,应一起交给保险公司。 (4)领取保险赔款 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赔款超出3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 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高职高专教材书 名:汽车保险与理赔 层 次:高职高专 配 套:电子课件 作 者:何宝文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5-1 ISBN: 9787111335221 开本: 16开 定价:26.00元 内容简介 随着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各类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汽车保险业和理赔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为此,本书是按照职业技术教育特点和培养方案,本着“适用、管用、够用”的原则,以培养汽车保险与理赔方面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技能熟练的专业人才为目的而编写的。 本书采用任务驱动的编写体例,共分为保险认识、保险原则、汽车保险条款识读、汽车保险投保实务、汽车商业保险承保实务、汽车理赔、汽车事故车辆损伤评定、汽车保险的发展八个单元。每一单元由若干任务构成;每一个任务都由任务目标、相关知识、任务训练三部分组成;每一单元后有复习思考题。 本书采用了最新的保险条款和理赔技术,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于一体,既可作为高职高专汽车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供热爱汽车和保险的相关人士阅读和使用。 目录 前言 单元一保险认识 任务一风险及风险管理 1.1风险 1.2风险管理 任务二保险初识 1.3保险基础知识 复习思考题 单元二保险原则 任务保险原则应用 2.1保险利益原则 2.2最大诚信原则 2.3近因原则 2.4损失补偿原则 复习思考题 单元三汽车保险条款识读 任务推销保险 3.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3.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复习思考题 单元四汽车保险投保实务 任务一保险方案设计 4.1保险公司与投保方式介绍 4.2设计保险方案 任务二计算保险费 4.3汽车保险费率及计算 任务三填写投保单 4.4投保单与保险单 复习思考题 单元五汽车商业保险承保实务 任务一承保展业 5.1汽车商业保险承保工作的基本内容 5.2汽车承保工作流程 5.3特殊车辆的承保 5.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承保 任务二核保业务 5.5核保 5.6缮制及签单 任务三批单、续保与退保业务 5.7批单 5.8续保 5.9退保 复习思考题 单元六汽车理赔 任务一理赔流程 6.1概述 6.2受理报案 任务二现场查勘 6.3现场查勘概述 6.4现场查勘询问沟通 6.5查勘报告撰写 任务三赔款理算 6.6定损核损 6.7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6.8主要商业险种的赔款理算 6.9核赔 6.10一些特殊案件的处理 复习思考题 单元七汽车事故车辆损伤评定 单元八汽车保险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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