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弃权 |
释义 | 释义词目:弃权 拼音:qìquán 词性:动词 基本解释 1. [abstain from voting]∶可以投票时不投票,放弃投票权利 2. [waive a right]∶放弃某项权利 3. [drop]∶在赌牌中通过垫一轮牌或宣布不领先打赌而放弃一局 详细解释 放弃权利。多用于选举、表决、比赛等。 任德耀 《小足球队》第五幕:“我说,待会儿不踢了--弃权。”如:大会表决时,五十人赞成,三人反对,一人弃权。 比赛术语篮球比赛,因弃权而告负,有两种情况—— 1、球队由于弃权应使比赛告负,如果: ·在预定的时间后15分钟,球队不到场或不能使5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 ·它的行为阻碍比赛继续进行。 ·在主裁判员通知比赛后拒绝比赛。 20.2 罚则 20.2.1 判给对方队获胜,且比分为20:0。此外,弃权的队在名次排列中应得0分。 20.2.2 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和季后赛(三战定胜负),在第一场、第二场或第三场比赛中弃权的队应使该组比赛或季后赛因“弃权”告负。这不是用于季后赛(五战定胜负)。 举例: a. 第四节比赛第3分钟,比分 A队(78:25)B队,经过主裁判多次催促,B队明确表示不愿意上场继续比赛。判A队获胜,比分记为A队(20:0)B队,A队胜利积分为2分,B队弃权告负积分0分。 b. 第一节比赛预定在时间20:00开始,时间20:00到后,A队能上场的队员只有三名(比赛不能开始)。时间20:16,A队仍然未能凑够5名上场队员。判A队因弃权告负,比分记为A队(0:20)B队,A队弃权告负积分为0分,B队胜利得分为2分。 2、第21条 21.1 规定 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2名,该队由于缺少队员应使比赛告负。 21.2 罚则 21.2.1 如判获胜的队领先,则在比赛停止时的比分应有效。如判获胜的队不领先,则比分赢记录为2:0,对该队有利。此外,缺少队员的队在名次排列中应得1分。 21.2.2 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在第一场或第二场比赛中缺少队员的队应使该组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举例: a. 第四节比赛第3分钟,A队因犯规过多被罚下多人,场上只剩下6号队员进行比赛,由于只有一名队员,连基本的掷球入界都没有办法正常进行了。因此,判A队因缺少队员告负,但本场比赛积分1分。比分记为A队(0:2)B队。 b. 第一个决胜期(加时赛),A队只剩下4号一名队员在场上,此时场上比分A队(106:103)B队。判A队缺少队员告负,比分记为A队(0:2)B队,A队本场积分1分。 弃权 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瑕疵,或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已有违背的情况下,保险人本有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在明知权利存在而以明示或默示方法表示抛弃该项权利的行为。保险人在弃权之后,便不得再行使对合同的解除权利,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逃避履行赔偿责任 政治用语各种组织,尤其是大型组织会议上投票表决常设“弃权票”,是除“赞成”,“反对”外的的三种选票。 “弃权”一般不代表赞成或反对的任意一方,有中立之意 保险术语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工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