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祁门县农业委员会 |
释义 | 简述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祁门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黄〔2002〕26号)设置祁门县农业委员会。县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地址:文峰路南10号。 人员编制县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单列2名。 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单列2名。 机关设立9个科室,下属县农技推广中心、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兽医局、能源办公室、植保植检站、阊江茶场6个单位、18个乡镇农技站和农经站,全系统共有445人,其中在职人员402人,离退休人员43人。 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农村经济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县农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4、原县农科教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 5、原县茶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强化的职能 1、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小康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强化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计划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主要职责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县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定我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地方规定及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小康建设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农业开发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及农村信贷、税收、保险、财政扶持等政策;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状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贮备、安排农业生产救灾物资。 (六)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研究拟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参与农业系统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负责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及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七)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负责无公害品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肥料、农膜及渔船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登记、监测、鉴定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鱼药)药政、药检以及渔政的监督管理。 (九)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 (十)研究拟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参与小城镇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科技进步、质量认证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外事和有关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及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推动农业对外开放。 (十二)承担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县农业委员会设九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电、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档案、保卫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机关行政事务性管理等工作;组织有关报告、文件的起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委机关并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参与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工资统计以及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劳模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负责财政专项资金农业项目的监督实施;管理各项资金,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 (二)法规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国家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的督查;研究提出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及队伍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三)信息调研科 负责党和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组织农业和农村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农业各产业地方扶持政策;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小康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及有关配套措施,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小康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负责农村经济运行状态分析,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材料的起草。 (四)科技教育科(县农科教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农业宣传,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社团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系统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及农民体育工作。 (五)农村经营管理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负担及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村经济收支统计和对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的监测;指导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六)农业科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指导种植业生产及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安排;组织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指导农业植物内检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 (七)畜牧渔业科(县饲料工业办公室) 研究提出畜牧业、渔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实施办法和政策建议;指导畜牧业、渔业生产及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畜牧业、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渔政和种畜禽管理工作;协调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畜牧、渔业统计,指导畜牧、渔业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工作。 (八)企业科(对外称县乡镇企业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发展乡镇企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和乡镇企业技术改造;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科技进步、质量认证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指导乡镇企业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乡镇企业财务工作;指导乡镇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负责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减负工作。 (九)农业产业化指导科(县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发展规划;协调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农产品加工意见,组织指导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品牌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参与拟定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及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名优农产品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 2、组织提出种植业发展的产业规划及其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组织实施上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及其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 5、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 6、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及其他。 兽医局1、贯彻和执行畜牧业、渔业、草业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 2、拟定本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辖区内防疫、检疫工作; 3、负责牧政、渔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 4、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兽 菜篮子工程办公室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发展”菜篮子”工程的方针和政策。 2、研究制定全县蔬菜、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的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指导、宣传、培训和信息服务工作,掌握生产发展趋势。 4、对全县蔬菜、食用菌基地实施源头监管,定期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杜绝有害产品上市,确保居民食菜安全。 5、规划、指导和监管无公害蔬菜、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 6、承担菜篮子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实施。 7、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蔬菜、食用菌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搞活蔬菜、食用菌产品流通。 农村能源办公室1、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沼气利用技术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推广,风能利用技术推广,地热资源利用技术推广; 2、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节能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设备推广; 3、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水土污染检查处理; 4、农村能源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实施,农村能源工程项目的技术监督; 5、农村能源生态项目综合建设:负责各种类型的农村能源生态项目综合建设试点和模式推广。 种子公司管理种子事宜,促进农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种子经营、生产、推广农业新技术。 植保植检站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农用药械管理。 农技站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乡镇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 2、当好乡镇政府领导农技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从本地经济的需要出发,制定本乡镇农业生产年度计划,参与镇乡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 3、积极引进、示范和推广适合本乡镇的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开展各类技术经济有偿服务活动。 4、负责组织镇乡的农业科技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 5、全面指导帮助群众选择优良品种和病虫害防治,建立科技示范户,做到点上出经验,面上做推广。 农经站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2、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3、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4、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5、农村经济统计年报; 6、积极探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7、村级主要干部离任审计; 8、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审核和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工作; 9、财政对村级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10、农经政策的宣传工作。 农业概况基本概况祁门位于安徽省南端,黄山西麓。介于北纬29°35′——30°08′东经117°57′之间。全县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其行政区域西南与江西省浮梁县交界,其他与省内兄弟县市毗连。全县辖25个乡镇、152个村,总人口1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万人。 祁门接黄山、白岳之灵气,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秦末汉初,汉高祖名将梅娟于此首建城廓,古称“梅城”。唐永泰二年(公元766元)建祁门县。唐属歙州,民国初直属安徽省,解放后属徽州专区,今属黄山市。 祁门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5.6℃,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6℃左右。年均降水量1717.5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861.6小时,无霜期235天。平均相对湿度为78%。 祁门地处皖南山区,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中山、低山、丘陵、山间盆地和狭窄的河谷平畈相互交织,呈网状分布。其中中山、低山和丘陵及山间盆地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8%、21.3%和75.9%。土壤类型以红、黄壤为主,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84.9%,水稻土面积13.44万亩,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4%。按照用地现状分为三个类型,农业用地2159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23%,其中水面面积2595公顷,占1.2%。已利用建设用地366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未利用土地249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2%。 资源特点1、生态资源: 祁门县境内山峦起伏,清溪纵横,自然环境优美,生态条件得天独厚。黄山山脉自东北入境,主脉呈70°方向西至赤岭口。界于本县彭龙、箬坑、赤岭乡与石台县占大乡、大演乡之间的最高峰牯牛降海拔1728米,古称“西黄山”,是国家自然保护区,栖息着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达42种之多,被誉于“亚热带边缘的绿色自然博物馆”、“珍稀物种的天然基因库”。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5.78%,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GB3095—1996一级标准,噪声优于国家GB3096—930O类标准,境内地表水水质优于国家GB3838—2002Ⅰ类标准,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GB5179—85标准,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GB8978—1996一级标准。优越的自然生态条件极利于发展生态安全农业。 2、农业资源: 祁门县是以林、茶为传统主导产业的农业县。全县林地面积2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7.1%,农村人均山场面积近20亩,茶园面积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农村人均茶园面积0.93亩;耕地面积12.17万亩,占总面积的3.6%,农村人均0.82亩,其中水田10.84万亩,人均0.74亩,旱地1.28万亩。 祁门以盛产“三祁”、“两黄”而名扬中外。祁门红茶为世界三大高香茶之一,在国际市场上被誉为“群芳最”、“茶中英豪”,曾四次蝉联国际金奖;“祁术”是我县名贵地道药材,为白术中的上品,与“祁红”、“祁蛇”誉称“祁门三珍”,民国初年曾在南洋万国博会上荣获优质奖;祁门瓷土蕴藏量大,约有423万吨以上,而且质地优良,有“天然配方”、“瓷土之王”之称,是瓷都景德镇的天然原料基地;黄山翠兰是我县1995年开发的名优绿茶,在第二届全国农博会上评为头名金奖,被国内茶商视为“名牌的珍品”;主产于祁门的黄山徽菇,品质位列全国八大名菇榜首,有“徽菇皇后”之称。 3、旅游资源: 祁门山川秀丽,独有绿色的自然生态。牯牛降自然保护区被誉为“华东地区一颗璀粲的绿色明珠”,不仅以奇松、怪石、飞瀑、云海和佛光五绝而著称于世,而且保存着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古朴原始,集雄、险、奇、秀、幽于一身。区内环境、大气、水质均属全国一流,有“天然氧吧”之称。是开发森林生态旅游的优越场所。 祁门历史悠久,有着丰厚的文化遗存。目前保存完好的古村落有多处,其中有重要的研究和开发价值的古村落如:历溪、渚口、石番村、坑口、桃源以及六都、贵溪等。祁门民居朴素简洁,配置以各种精美的雕刻,举凡山水人物,草木花虫,珍禽异兽以及各种锦地文饰、几何图案等,擅拟人们喜闻乐见的寓意吉祥或具文学性的历史典故,戏剧题材等,清明而高雅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和谐统一。“贞一堂”、“承恩堂”、“一府六县”等古民居建筑,风格独具,全国首屈一指。祁门至今仍较完整保留着全国罕见的明代江南古戏台群——余庆堂、会源堂、敦典堂等,其“布局之工、结构之巧、装饰之美、营造之精”为徽派建筑一朵瑰丽的奇葩。祁门的古戏源远流长,从“傩舞”到“目连”到徽剧至京剧是中国戏曲史上的“活化石”。祁门县新安医学的发祥地,历代有御医10人为国内罕见。汪机“固本培元”理念,徐春甫“一体堂宅仁医会”,至今在中国乃至世界医学史上仍有重要地位。祁门自古即为通北达南、东引西联的经济与军事战略要冲,是多元文化荟萃之地。 4、水利资源: 祁门境内河流众多,长度在1公里以上的共有642条,其中长10公里以上河流33条。河流多年平均经流总量为232844.2立方米,人均占1.4万立方米。全县水能蕴藏量为13.15万千瓦,可开发量3.51万千瓦,已建小水电站46座,总装机1.045万千瓦,占可开发量的29.7%,被列为安徽省小水电重点县之一。全县各类水利设施有效灌溉面积已达9.8万亩,占全县水田总面积的89%。全县共有水面5.9万亩,其中塘库水面0.46万亩,发展水产养殖适宜开发的可养水面0.6万亩。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