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齐萍萍 |
释义 | 基本信息齐萍萍(1991年2月15日—),河南省鹤壁市人,6岁就跟爸爸妈妈到了广东。她家周围的邻居称,齐萍萍是一个漂亮、乖巧的女孩,身高超过1.6米,穿着比较前卫,爱打扮,常常戴着项链、戒指等。齐萍萍的父亲个子也比较高,但母亲则比较瘦小。齐萍萍和其父母的关系看起来很融洽,经常看见她们母女一起出去逛街或去市场买菜,见到邻居都会主动打招呼,在公交车上见到老人都会主动让座。和同学也相处得很好。 2009年9月11日晚,因为父母争吵闹离婚,齐萍萍在租住的索科大楼803房间,将其父母先后杀害。2010年5月31日,该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齐萍萍在庭审中翻供,称父母吃了大量安眠药自杀,她只是协助其自杀。 简介齐萍萍,出生于1991年2月15日。她家周围的邻居称,齐萍萍是一个漂亮、乖巧的女孩,身高超过1.6米,穿着比较前卫,爱打扮,常常戴着项链、戒指等。齐萍萍的父亲个子也比较高,但母亲则比较瘦小。齐萍萍和其父母的关系看起来很融洽,经常看见她们母女一起出去逛街或去市场买菜。 齐萍萍一家大概是2007年搬到索科大楼的,一家人白天在外面忙,晚上一回家就关上门,和邻居很少交往。男主人齐运喜以前在附近跑运输,开一辆广州牌大货车在附近拉布料,后来出了车祸,造成身体不便,就一直待在家。女主人李会香听说是做保险的,但具体情况邻居们都不太清楚。 案件被控杀害父母碎尸 齐萍萍 2009年9月11日晚,因为父母争吵闹离婚,河南籍流动务工人员齐萍萍在租住的索科大楼803房间,将其父母先后杀害,然后到一个大型超市购买了几把大的水果刀和锤子,将父母的尸体肢解并用塑料袋分袋装好,自己依然在屋内上网。 从9月13日开始,索科大楼的8楼开始出现异味。到9月15日,臭味实在难闻。有房客便要求承租者庄先生检查。庄先生逐个房间进行检查,透过803房卫生间的窗口,看到里面有血迹。他打开房门进入,发现房间内有一个女孩,而房内恶臭难闻,遂报警处理。警方到来后,发现803的房客齐运喜夫妇已遇害,其尸块分装在塑料袋内。而齐萍萍头发蓬乱,只穿了一条三角裤,上身没穿衣服,披了一条带血迹的被子。经警方询问,齐萍萍承认了自己杀害父母的行为。 庭审制造了骇人命案的齐萍萍在法警的看护下步入法庭 2010年5月31日下午,齐萍萍杀死父母并碎尸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检方指控,2009年9月11日晚,齐萍萍的父母发生争吵,她劝阻未果,所以决定杀死他们。但在庭审中,齐萍萍变更杀人动机称:“那晚父母并没有争吵,他们自杀在先”。齐萍萍说,父亲2007年患上脑血栓,后来不再开车;母亲没有工作,家里的经济条件每况愈下。父亲2008年病过一场后,开始出现轻生的想法。“他有病不能喝酒,却常常喝到大醉回家。母亲说他几句,两人就开始吵架。”她说,父亲觉得自己是一个废人,说过想自杀;母亲曾患有抑郁症。在她眼中,父亲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她全部依靠,父亲想求死,母亲也不想活。所以,父母叫她买回安眠药,在2009年9月11日晚服用。 在此次庭审中,齐萍萍第一次确认她并不是齐运喜和李会香的亲生女儿。齐萍萍的小姨证实,其姐李会香有病无法生育,她就将其同事的一个女儿领回,交给姐姐抚养,这个孩子就是齐萍萍。当小姨把齐萍萍抱到齐家时,她出生才3天。此外,整个庭审活动没有产生太大的争议,齐萍萍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问题被完全否定,但其亲属、同时也是受害人的亲属向法院提交了求情书,请求法院留齐萍萍一命。 最后,主审法官让齐萍萍做最后陈述,她说:“现在判什么罪我都接受,我罪有应得。假如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不会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我会安分守纪。” 法庭未当庭宣判。 齐萍萍案件四大悬疑父母是否吞安眠药自杀? 齐萍萍称,当晚父母已有自杀之意,吞食十几片安眠药。安眠药是之前一个月内,齐萍萍分别用3个化名,从3家医院分多次购买的。 检察官出示了两家医院的药品单,同时法医检验了齐萍萍父母的胃、膀胱等器官,没有检出安眠药的成分,也未能检出其他有毒物质。 如何杀害两个大人? 检察官称,齐萍萍杀死母亲时,父亲已经劝齐萍萍自首。父亲因生病,四肢无力,所以无法进行制止,反而被女儿所杀。 律师则表示,其父没有呼救,这反而证明齐萍萍所述的父母吃安眠药自杀一说很可能成立,其父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才无力反抗。 如何肢解两具尸体? 肢解尸体并非容易的事情,齐萍萍在庭上讲述了该过程,检察官提供了相关物证。齐萍萍说,杀害父母之后3个小时,她将父母尸体拖到洗手间,碎尸并不顺利,齐萍萍找来锤子和菜刀,弄了一晚上,只碎了很小一部分,但菜刀却砍钝了。 年龄是否满18周岁? 检察机关根据身份证和户口簿认定案发时齐萍萍已满18周岁。 齐萍萍在法庭上称:“母亲为了让我早点上学,故意将年龄报大了1岁,所以案发时,我未满18周岁。”但在昨日的庭上,律师和家属都未提供相关证据。 庭外:面对亲人哭诉不想死 庭审结束后,从河南老家赶来参加旁听的齐某的小姨、舅舅和大伯在获得法警的允许后,和齐某进行了简短的谈话。“小姨,我错了,我不想死!”面对亲人,齐某嚎啕大哭,除了说自己不想死之外,就一直在哭。 据记者了解,齐某在案发时已是一名大一学生。她的同学和老师曾证实,齐某平时乖巧,待人接物都让人称赞。然而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受人称赞的女大学生,竟亲手杀死自己的养父母。 齐萍萍案件最新进展2010年5月31日,齐萍萍涉嫌故意杀人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校区的100多名学生、关注此案的热心市民以及办案民警来到庭审现场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齐萍萍的相关鉴定,证明齐萍萍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检方指控,去年9月11日晚,齐萍萍的父母发生争吵,她劝阻未果,所以决定杀死他们。但昨日的庭审中,齐萍萍变更杀人动机称:“那晚父母并没有争吵,他们自杀在先”。齐萍萍说,父亲2007年患上脑血栓,后来不再开车;母亲没有工作,家里的经济条件每况愈下。父亲2008年病过一场后,开始出现轻生的想法。“他有病不能喝酒,却常常喝到大醉回家。母亲说他几句,两人就开始吵架。”她说,父亲觉得自己是一个废人,说过想自杀。母亲曾患有抑郁症,在她眼中,父亲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她全部依靠,父亲想求死,母亲也不想活。所以,父母叫她买回安眠药,在去年9月11日晚服用。 那天晚上父母分别服用了安眠药,不久后开始呕吐、痉挛。“当一个人对生活绝望时,死是一种解脱。”齐萍萍说,自己为了帮他们才决定下手。齐萍萍说,以前之所以做出那样的供述,是自己一心求死,以为“说得严重点法院就会判死刑”,而现在又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齐萍萍的辩护律师认为,齐萍萍杀母后,父亲在长达半小时内没有呼救,眼睁睁地看女儿犯罪,不符合常理,是该案的疑点。不能排除当时她父亲服用安眠药后处于不清醒状态,或者本来有自杀想法。齐萍萍的杀人动机并不恶劣,目的是为了解除被害人的痛苦。 但检察机关提交证据称,被害人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性很大,尸体内没有发现安眠药等毒性物质。公诉人指控,齐萍萍杀人具有主观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两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齐萍萍当庭改变的供词不符合常理,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证据支持,建议法庭不予采信。 随后,控辩双方就齐萍萍的杀人动机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0年12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萍萍杀害父母并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齐萍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上确认自己非亲生 事发后,齐萍萍的亲友曾公开她不是被害人的亲生女孩,是他们从小抱养的,但父母一直没告诉过她。昨天在法庭,齐萍萍首次确认了自己与被害人的关系,“有很多人都问过我,我一直有这个疑问,今天终于知道答案了。” 法庭上,齐萍萍不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忏悔。“我的良心受到谴责。在看守所里每天都不敢睡觉,一闭上眼睛就是他们,睡着了就会做噩梦。”进行最后陈述时,她向法官表示:“现在判什么罪我都接受,我罪有应得。假如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不会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会安分守己。” 庭审对话摘录: 审判长: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父母? 齐萍萍:当一个人对生活绝望时,死就是一种解脱。审判长:当你知道父母不是亲生的,有什么想法? 齐萍萍(小声):对不起。 审判长:如果是亲生的呢? 齐萍萍(小声):更对不起。 审判长:你的供述到底以哪一次为准? 齐萍萍:以法庭上交代的为准。 审判长:你现在确定不想死? 齐萍萍:是的。 审判长:你认为法院一定会判你死刑吗? 齐萍萍:会。 审判长:现在认识到犯罪了吗? 齐萍萍:认识到了。如果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不会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 以前之所以做出那样的供述(无法忍受父母争吵下杀手),是自己一心求死,以为说得严重点法院就会判死刑。而现在又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 齐萍萍 我们家连骨灰盒都没地方放了,2004年我的父母双亡,5年内家里已经死了4个人。我们现在只希望不要再死人了,希望萍萍能活下来。 ———齐萍萍的大伯当庭递交了一份求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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