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七大经济区域 |
释义 | 七大经济区域 国家的“九五”计划把我国划分为七个跨省区市的经济区: (1)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地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和长江三峡以下沿江地区 (2)东南沿海地区,包括广东、福建和海南三省; (3)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辽宁五省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4)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5)中部五省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五省; (6)西南和广西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和西藏五省、市、自治区; (7)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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