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普选制 |
释义 | 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行公民普遍参加国家代表机关选举的制度,就是普选制。在选举中,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由选民选出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尔后由他们去投票选出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广大选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在历史意义上,针对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欧洲民主选举来看,普选制指公民不论性别、种族、出生背景、教育年限等别的条件而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普选制的国家。二战后,迫于苏联的压力和对本国无产阶级的妥协,欧洲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实行了普选制。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