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朴次茅斯条约 |
释义 | 朴资茅斯条约(Treaty of Portsmouth,日语:ポーツマス条约)是由日本和俄国在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调停下,于1905年9月5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朴茨茅斯海军基地签署的和约,结束了日俄战争。 朴次茅斯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日本和俄国对中国东北的重新瓜分。 内容 俄国全权代表威特和日本全权代表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开始议和谈判,经过十次会议,在美国等国的撮合下,双方于1905年9月5日,在《朴资茅斯条约》上签字。 条约正文十五条,附约二条,主要内容是: 俄国承认日本对朝鲜“政治军事经济上均享有卓绝的利益,如指导、保护、监理”的权利。凡是日本认为必要的措置,俄国“不得阻碍干涉”。 “俄国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将俄国从中国攫取的旅大租借地及其附属的一切权益均转让给日本。 俄国政府将从长春至旅顺段的中东铁路支线及其所属的一切权利、财产,包括煤矿,均移让给日本。 日、俄两国可在各自霸占的铁路沿线驻军。五、俄国宣布取消在东北的一切有违机会均等主义的权益。 俄国将北纬五十度以南的库页岛及其附近一切岛屿并该处一切公共营造物及财产之主权,永远让与日本。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