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准令 |
释义 | [官职名]平准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汉因之。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西汉,武帝时置此官。隶属大司农。《史记 平准书》 索隐: “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以均天下郡国转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贵贱相继归于京都, 故命曰平准。”东汉时兼掌染事, 有丞。曹魏时转属少府、六百石,第七品。吴同统制。晋沿置。南朝宋仅掌染事。齐少府有置。梁陈则称平水令。北齐为司农寺乎准署之主官。北周置平准中土。隋初沿北齐制,炀帝时改隶太府,置二人,秩由正人品下升为正六品。唐沿量,秩从七品下。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