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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释义

机构简介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02年,是由原平江县地质矿产管理局、平江县国土管理局合并而成。局机关办公楼位于平江县经济开发区碧潭路30号,总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监督管理、规划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共有19个职能科室、二级机构和2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现有干部职工241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181人。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自组建以来,注重加强“软环境”建设,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连续五年被岳阳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6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县”和“全国基层矿政管理试点县”。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卫、来客接待、车辆调派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

3、财务审计股

按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对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4、耕地保护股

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检查验收。

5、建设用地股

研究拟订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承办需报省、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用地项目征地事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6、地籍地政股(加挂土地登记发证办公室牌子)

拟订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和实施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确认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模和权属管理办法;承办跨乡、镇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7、地产管理股

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放股、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申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参与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的有关工作。(核定编制3人)

8、政策法规股

组织拟订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协调修订有关部门和本局的有关政策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职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9、测绘行业管理股(加挂测绘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负责全县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管理地图编制工作,拟订本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

10、矿山开发管理股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进行采矿权授与注销、变更登记;依法调处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协助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拟订开发利用规划,进行供需形势分析;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认定事项;负责地质资料汇总管理。

11、地质环境股

组织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救灾预案;组织地质灾害动态监测;提出地质灾害周期,一般灾害点的中期监灾预报;提出或审批治理责任人提出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组织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验收;保护地质遗迹。

12、规划股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13、矿产资源勘查储量股

依法进行矿产资源探矿权的审核登记、转让、保留和注销的初审;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矿山企业的储量核查检测,开展储量查明、占用、停办和压覆的登记工作;

依法进行勘查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对全县探矿权的勘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申报全县探矿权商业性出让计划;

二级机构

1、平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全额拨款(规费)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业务范围: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土地违法行为,保证土地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2、平江县土地勘测队: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勘测服务。地形测量、测绘、丁级工程测量。

3、平江县土地储备中心:股级,全额拨款(规费)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业务范围: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土地储备保障。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储备土地的预出让、整理、前期开发及储备期间内土地使用管理、土地收购储备。

4、平江县征地拆迁中心:股级,定额补助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业务范围: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承办集体土地上的国家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5、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股级,全额拨款(规费)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的供整理复垦技术服务,土地整理复垦工程规划与设计,土地整理复垦示范项目选择与运作,评估与咨询。

6、平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业务范围:国土资源交易的提供中介服务。国有土地资源交易管理服务。

7、平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业务范围:为地质环境提供监测保障,地质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地质灾害监测、评估,参与起草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和标准拟定。

8、平江县土地估价事务所:改为中介组织,其事业编制予以核销。

9、平江县地理信息中心:股级,为本单位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为我县土地管理、矿产管理和测绘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业务档案的保护、查询、管理工作、对外实行有偿服务;对各种图件的成图提供有偿服务。

领导信息

胡密根: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罗桃春: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后勤、办公室、财审股、包括创建,稳定、信访工作

张 岳: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建设用地、规划股、征地拆迁中心、县域重地工程建设协调

任 强: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

朱恩寿: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储备工作、地产股、交易、商品住宅小区建设

余孟如:党组副书记,分管党群、宣传、人事教育股、 计生、建整扶贫工作

邹放舟: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矿山安全生产、矿产开发股(含长石办)、储量勘测股

吴明辉: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执法监察大队、法规股、普法教育工作、矿产资源整规工作

何福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地籍地政股(含政务窗口)、信息中心、第二轮土地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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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