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片警 |
释义 | 职责派出所的警员一般要分片负责某一个具体社区的工作,因此,被群众昵称其为片警。他们的职责有: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片警制度渊源在我国,警察行为的历史萌芽可追溯至夏商时期,距今两千五百多年的西周,就已有了类似现在治安管理的职能分工。当时,国家设有司民(户籍)、司稽(捕盗)、司寇(刑狱与纠察事务)等相应的官职。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曾担任过鲁国的大司寇。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更为先进的封建统治制度,并在县乡两级创设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治安机构——亭,专司缉捕盗贼和维护治安之职。曾担任过泗水亭长的汉高祖刘邦,也可算是“警察”出身了。 历史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地方行政、司法不分,由府、县行政长官兼管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等事宜,只是在府、县衙门内设有巡守、捕快等类似现代警察职能的人员,负责社会一线维持治安、抓捕人犯等工作。直到清末中国才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警察制度。 湖南长沙创立保卫局西方警察形象首次在中国亮相,是在租界内。在此之后,中国开始逐渐接受西方的警政思想。 中国近代警察究竟诞生于何时?按照时间先后来讲,应首推湖南长沙创立的保卫局。 1897年,湖南按察使黄遵宪向推行新政的巡抚陈宝箴提出,现行的保甲制度撑不起社会安定的局面,建议设立湖南保卫局。此后,黄将草拟的《保卫局章程》刊登在《湘报》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得到维新派的大力赞扬,也得到开明官绅的赞同。 1898年7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初九日),湖南保卫局正式成立。其机构完全仿照西方和日本警察机关,但由于是官绅合办,人员素质与西方警察差距很大。 由于戊戌维新失败,积极推行新法的湖南巡抚陈宝箴等人被革职。刚刚诞生三个月的湖南保卫局也随着变法的失败,被迫裁撤更名为保甲局。应该说,湖南保卫局是中国警察的前身,首开中国近代警察史的先河。 1901年,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北京后,清政府与之签定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西方列强在得到割地赔款同时,还希望随时染指中国事务,特在《条约》中规定八国联军在交还天津后,清政府不得在距离天津租界20公里内驻扎军队,这种规定实际上是剥夺清政府在整个天津市的驻兵权。天津是北京的门户,中国军队如不能在天津驻守,西方列强随时可以兵临北京城下,要挟清政府,这是清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现实。同时,清政府满朝文武官员也没有一个人敢于不带一兵一卒,前去接收八国联军满街横冲直撞的天津市。 袁世凯在天津建立警察制度后来,清政府把这个棘手难题交给了在山东因镇压义和团运动有功的袁世凯。袁世凯曾训练过清政府新军,对西方的军警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因此,袁在接收天津前,从自己的军队中选拔3000名士兵,进行短期的警察训练,使之熟谙警察的职能,然后脱下军装,换上警察制服,称之为“中国警察”。接收时,袁世凯命令地方官员率领这3000名警察长驱直入驻守天津,一方面维持社会治安,一方面军事戒备。史载当时八国联军也哑口无言,因为袁世凯派来的不是军队,而是维持治安的中国警察,这和《条约》的条款毫无冲突之处。 由于有专门警察维持社会秩序,天津市社会治安一扫过去的混乱局面,成为全国各省之冠,“有六个月不见窃盗者,西人亦叹服”。于是慈禧太后下了一道谕旨,要求全国各地都要效仿袁世凯建立警察制度,使警察制度逐步推广。 现代警察制度建立地方警察制度的建立,终于导致全国警察制度的建立。1905年10月8日,清政府设立巡警部,统管全国警察事务,巡警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部长)是袁世凯的挚友徐世昌担任,巡警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是由袁世凯的老部下赵秉钧担任。这就是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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