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沛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沛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0个基层分局,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2个税种的征收工作,同时还承担着11种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71人,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3.38%,党员158人、占92.4%。 沛县地方税务局连续几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省级“巾帼示范岗”,先后被授予省、市、县“文明单位”;全局有3个分局获省局“文明单位”,10个获得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颁发的“双文明单位”、“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称号,6个获市“红旗班组”,9个获县“文明示范窗口”单位,8个获县“文明单位”、“双文明单位”。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本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本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4、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5、监督检查本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6、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本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7、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8、管理本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负责本区各级地税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9、负责本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10、负责本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新闻宣传中心。 工作职责: 1、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的后勤服务、实物资产管理、基建等其他行政事务。 2、税政法规股 负责地方税种及基金、费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贯彻落实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3、规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本地区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承担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款缴、退库工作;承担本地区财务、经费、着装和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4、征管和科技发展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统筹协调税收状况监控分析,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 5、数据管理股 牵头制定税收数据管理办法;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承担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提供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担税收风险评估等工作 6、人事教育股 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7、新闻宣传中心 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内部网站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外部网站运行与维护等工作。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1、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办理检举揭发税务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法令、政策、制度、规定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行政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关党总支 负责总支系统党务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总支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设置1个直属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即: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职责范围: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县征管对象(除由上级稽查局负责监督检查对象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和交办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组织落实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协调公安、检查、审判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派出机构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设置10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 (一)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收局) 1、工作职责:承担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工作;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 2、办公地点: 沛县迎宾大道11号。 其中:第一税务分局大屯办税服务厅 大屯镇;第一税务分局龙固办税服务厅 龙固镇;第一税务分局栖山办税服务厅 栖山镇;第一税务分局敬安办税服务厅 敬安镇;第一税务分局张庄办税服务厅 张庄镇; 第一税务分局魏庙办税服务厅 魏庙镇;第一税务分局二手房、“两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办税服务厅 房产局大厅。 (二)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评估分局) 1、工作职责:负责对县局评估稽查选案委员会确定的县区重点税源管理分局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以及县局评估稽查选案委员会指定的涉及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的行业评估工作;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2、办公地点:。沛县迎宾大道11号 (三)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 1、工作职责:负责本县范围内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具体为:县本级企业;开发区企业;金融保险证劵企业;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建筑房地产企业及本县内内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请登陆沛县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重点税源户的宏观、微观分析;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任务。 2、办公地点:。大屯煤电公司幸福路(大屯镇) (四)沛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城区) 1、工作职责:负责沛城镇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新沛路6号。 (五)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大屯镇、安国镇、朱寨镇) 1、工作职责:负责大屯镇、安国镇、朱寨镇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大屯煤电公司幸福路(大屯镇) (六)沛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龙固镇、杨屯镇) 1、工作职责:龙固镇、杨屯镇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龙固镇。 (七)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栖山镇、鹿楼镇) 1、工作职责:负责栖山镇、鹿楼镇管辖范围内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栖山镇 (八)沛县地方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敬安镇、河口镇) 1、工作职责:负责敬安镇、河口镇管辖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敬安镇。 (九)沛县地方税务局第九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张庄镇、张寨镇) 1、工作职责:负责张庄镇、张寨镇管辖范围内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张庄镇。 (十)沛县地方税务局第十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胡寨镇、魏庙镇、五段镇) 1、工作职责:负责胡寨镇、魏庙镇、五段镇管辖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魏庙镇。 领导信息付宝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第三税务分局。 朱红岩: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计财财务股、稽查局,联系第一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七税务分局、第十税务分局。 袁 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法规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联系第二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第八税务分局。 沈贯勤: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室、党总支、宣传中心,联系第三税务分局、第六税务分局、第九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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