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欧贝盐酸昂丹司琼 |
释义 | 盐酸昂丹司琼,为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够阻断因5-HT3受体引起迷走传入神经兴奋而导致的呕吐反射。临床用于治疗癌症患者放、化疗引起的呕吐。 【药品名称】 产品名:盐酸昂丹司琼 商品名:欧贝 英文名:Ondan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适应症】 欧贝适用于治疗由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引起的恶心呕吐。 【性状】 欧贝(自甲醇中结晶)熔点231~232℃;其盐酸二水合物为白色结晶性固体(自水/异丙醇中结晶),熔点178.5~179.5℃,性状:注射剂,片剂. 【规格】 针剂:4ml:8mg(按C18H19N3O计);2ml:4mg(按C18H19N3O计); 片剂:8mg(按C18H19N3O计);4mg(按C18H19N3O计) 【用法用量】 1.治疗由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成人:给药途经和剂量应视病人情况因人而异。剂量一般为8~32mg;对可引起中度呕吐的化疗和放疗,应在病人接受治疗前,缓慢静脉注射8mg;或在治疗前1~2小时口服8mg,之后问隔12小时口服8mg。对可引起严重呕吐的化疗和放疗,可于治疗前缓慢静注欧贝8mg,之后间隔2~4小时再缓慢静注8mg,共2次;也可将欧贝加入50~100ml生理盐水中于化疗前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15分钟。对可能引起严重呕吐的化疗,也可于治疗前将本品与20mg地塞米松磷酸钠合用静脉滴注,以增强本品的疗效。对于上述疗法,为避免治疗后24小时出现恶心呕吐,均应持续让病人服药,每次8mg,每日2次,连服5天。 (2)儿童:化疗前按体表面积计算,每米2静脉注射5mg,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儿口服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 (3)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给药法给药,一般不需调整。 2 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 (1)成人:一般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4mg,或于麻醉前1小时口服8mg,之后每隔8小时口服8mg,共2次。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时,可缓慢滴注4mg进行治疗。 (2)肾衰竭病人:不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 (3)肝脏衰竭病人:由于欧贝主要自肝脏代谢,对中度或严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8mg。 静脉滴注时,欧贝在下述溶液中是稳定的(在室温或冰箱中可保持稳定1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和10%甘露醇注射液,但欧贝仍应于临用前配制。 【不良反应】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注意事项】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欧贝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欧贝,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禁忌】 对欧贝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儿童用药】 化疗前按体表面积计算,每米2静脉注射5mg,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儿口服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 【老年用药】 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给药法给药,一般不需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1.没有证据表明欧贝会诱导或抑制其它同时服用药物的代谢。有专门研究表明,欧贝与酒精、替马西泮、呋塞米、曲马多及丙泊酚无相互作用。2.对司巴丁及异喹胍代谢差的患者,对本品消除的半衰期无影响。对这类患者重复给药后,药物的暴露水平与正常人体无差异,故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不须改变。3.与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强止吐效果。 【药物过量】 用药过量后会出现下列现象:视觉障碍、严重便秘、低血压及迷走神经节短暂二级AV阻滞。这些现象可得到完全纠正。对欧贝无特异的解毒药,当怀疑用药过量时,应适当地采取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不推荐用吐根治疗欧贝用药过量,因为患者会因欧贝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应。 【贮藏】 注射液应避光贮存。【生产企业】 欧贝厂家1、齐鲁制药厂 国药准字:H10970064 规格:4ml:8mg(按C18H19N3O计) 国药准字:H10970065 规格:2ml:4mg(按C18H19N3O计) 国药准字:H10970063 规格:8mg(按C18H19N3O计) 国药准字:H10970062 规格:4mg(按C18H19N3O计) <!-- 59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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