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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女闾
释义

女闾是妓女的意思 宫中行此业的女人 中国古代妓女的出现是比较复杂的,开始是“家妓”,可能还有“巫妓”(巫娼),以后又发展为“宫妓”、“官妓”、“市妓”、“私妓”,逐渐渗透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去。

汉语词典解释

(1). 春秋 时 齐桓公 设于宫中的淫乐场所。《战国策·东周策》:“ 齐桓公 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鲍彪 注:“闾,里中门也。为门为市於宫中,使女子居之。”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四:“女闾七百, 齐桓 徵夜合之资,以佐军兴,皆寡妇也。”

(2).后世以指称妓院。《醒世恒言·赫大卿遗恨鸳鸯绦》:“虽市门之游,豪客不废;然女闾之遗,正人耻言,不得不谓之邪色。” 清 俞樾 《右台仙馆笔记》卷十一:“ 杭城 无妓馆,间有女闾,非有导者不能入其门,故 杭 谚谓之‘铁门槛’。” 何震 《女子解放问题》:“推之都会之地,不乏女闾、跳舞之场,不啻桑濮……安得谓之实行一妻一夫之制乎?”参见“ 妇闾 ”。

历史背景和起源

"《战国策》二卷“东周”引周文君云:“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按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则一闾为二十五家。管仲设女闾七百,为一万七千五百家。管仲设女闾,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我国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其端,自此以后,无代无之。唐承六朝金粉之後,娼妓之多,空前未有。约分家妓公妓两种。长安都城中有所谓“北里”、”平康里“舆“教坊”者,即为当日风流渊蔽。(摘自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商务印书馆,1937年2月再版)。“

中国古代妓女的出现是比较复杂的,开始是“家妓”,可能还有“巫妓”(巫娼),以后又发展为“宫妓”、“官妓”、“市妓”、“私妓”,逐渐渗透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去。至于“家妓”,也许是从夏桀蓄女乐、倡优达3万人开始的,有人把这称为“奴隶娼妓”。以后,此风越刮越盛,上自天子和王侯将相,下至大夫富豪,都以广蓄女奴为乐,并以蓄女奴的多寡作为炫耀权势和财产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些女奴往往都负有呈身与献技的双重使命,供奴隶主淫乐,史书上称她们为侍姬、小妾、声妓、歌姬、舞姬,也有称为美人、女乐、倡伎的,我们可以把她们统称为“家妓”。

《周礼》上所举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一般都选貌美才长的女子供皇帝淫乐。对皇帝的家妓后世也有称之为“御妓”、“宫妓”的。西周是奴隶制度极盛的社会,蓄女奴之风甚广,所以可以认为“家妓”、“奴隶娼妓”自西周始。

以后,这些受奴隶主控制的“家妓”,逐渐演变为“官妓”,即由为一个人或几个人服务发展为面向社会、为奴隶主的某些政治、经济和社会目的服务。在春秋初期,齐国的宰相管仲设“女闾”,《东周策》叙述这件事说:“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闾”是门的意思,在宫中以门为市,使女子居之,这就是中国国家经营妓院的开始。据历史记载,西方的国营妓院始于雅典的大政治改革家梭伦,他决定开设国营妓院还受到群众的赞美,说这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梭伦定律法为公元前594年,他创设国家妓院大概也是在这一时期,而管仲相齐在周庄王十九年,即公元前685年,死于周襄王齐七年,即公元前645年,管仲创设国家妓院至少比梭伦早50年左右。

管仲与女闾

管仲是个大政治家,他创设国家妓院并不是为了淫乐,也不是异想天开,而是有一些政治和经济目的的:

第一,为国家增加收入,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即后世所谓“花粉税”、“花粉捐”。所以清朝的褚学稼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妓院里付款专用的春钱

第二,缓和社会矛盾,即一方面不要使许多男子有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另一方面使大量女奴隶得以适当安置。如《韩非子·外储》说:“桓公见民行年七十而无妻,以告管仲。对曰:‘臣闻上有积财,则民必匮乏;宫中有怨艾,则民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这一来,使社会上有些男子无妻的矛盾缓和了。同时,当时桓公称霸,在征战中俘获他国女子很多,国内还有些罪犯女奴隶,把她们安置在妓女中,可进一步解决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需要。

第三,吸引游士。当时各国诸侯争雄,齐国要称霸,必须网罗人才,用游谈之士,管子相齐,已开布衣卿相之局,可是这些游士大都是生活放荡不羁的人,喜爱妇人与醇酒,于是开设妓院就成了吸引他们的一种手段。燕太子丹也有类似的做法,他为了招揽人才,吸引游士,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旅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些美女招待、侍宿。

第四,供齐桓公娱乐。齐桓公好色,宫中的妻妾玩腻了,还要出来寻求刺激。《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就说明了齐桓公好冶游。管仲创设妓院也有投齐桓公所好的成分。

在古代的发展

唐代是中国古代文化最为繁荣。唐代的妓女被称为“伎”,这个“伎”古文里的意思就是“技人”,意思就是“艺人”。相对于歧视性的“妓”一词,“人”字旁的唐代歌舞伎的地位之不低可以想象。唐代人把嫖娼称为“春风得意马蹄疾”,可见当时的狎妓是一件很风光很有面子的事情。白居易同志一生混迹于教坊花丛,写下了很多赞美“伎”的华丽诗篇。唐代开始,科举第三居然被称为“探花”。晚唐诗人韩偓中进士当了“探花郎”,与他相好的妓女立刻通电祝贺,并把自己的内衣寄去给他抚慰。唐代人非但没有扫黄禁娼的概念,相反政府为了活跃百姓文化生活,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还鼓励这一行业的发展。我们甚至还出土过许多套正面镌刻着“风花雪月”四字,背面刻有男女合欢图的唐代铜钱,这种铜钱有的收藏在上海博物馆。 唐代之后,妓女的地位开始下降,但在两宋依然是合法的职业。宋代商业发达,妓女行业也十分繁盛。柳永因为寻花问柳成为著名的偶像词人,但他也因为这个爱好,而绝于仕途,可见宋代对妓女的看法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

到了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被抹杀的明代,妓女才真正打上了“卑贱”的标签。明太祖龙兴后,将陈友谅的后裔及其臣属子孙,包括陈、钱、林、李等九姓全部被编入“贱民”这一朱家新创的阶层。“贱民”不可与外界通婚,家族世世代代为贱民,女的“没入教坊”,世世为娼,男的代代为奴。明成祖靖难之后,建文余党家属也被归入“贱民”,永世不得翻身。明代的“贱民”制度,是中国开始黑暗化的标志之一,而妓女业也随着“贱民”的大批加入,被彻底歧视了。明代妓院被妖魔化地称为“寮”,就是一个例子。妖魔化之后,当然,接踵而至的便是扫黄了。明宣宗宣德年间,中国出现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扫黄运动。宣德帝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而明末江南,却首创了一年一度的评“花榜”——选美比赛。秦淮八艳争奇斗艳,伴同明末江南艺术人文重新繁荣,中国出现了人文主义文艺复兴的前兆。

清朝把中国的所谓“礼教”神圣化,在宋明两代只是作为规范人们日常举止的礼义伦常,在清代被放大到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地步。中国人自春秋以来就建立起来的独立人格,强调人性光辉的传统被完全颠覆,清朝的中国人开始失去了思想,开始三跪九叩,开始习惯于奴隶的人格。中央集权,皇权加强,跪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为了推广清廷重新定义的“礼教”,作为推行礼教的反面典型,妓女业首当其冲,于是清朝的大扫黄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

从顺治三年开始,清廷明令禁娼,所有官办妓院一律取缔,沿袭近千年的教坊制度被废除,至“顺治十六年裁革女乐后,京师教坊司并无女子” ,至康熙初年,各省官妓几乎绝迹。在清初,江南人民赏花灯传统被严厉禁止。到了雍正年间,面对又有所抬头的精神污染,政府又诏令废除官妓,“雍正三年律例馆奏准:令各省俱无在官乐工。” 在此期间,雍正恢复了明代“贱民”的合法身份,其中“绍兴有惰民,靖难后诸臣有抗命者,子女多发山西为乐户,数百年相沿未革,一旦去籍为良,今下之日,人皆流涕。” 到了乾隆年间,中国的教坊“乐籍”制度被消灭,坐稳了华夏江山,于是对扫黄也就不大热衷了。中国的妓女业也开始了重新的繁荣。直到百多年后的太平天国禁娼成为了古代中国扫黄运动的最后一幕。

太平天国设有女营,其中的女兵大致就是营妓,但仅供那些农民领袖淫玩。而这些领袖为了显示自己的革命性,对老百姓的需求就管得很严。在太平天国攻占的城市里,“当娼者,合家剿洗”,“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太平天国只准单身妇女有两种生活方式:要么结婚,要么入姊妹馆,违者处以死刑。许多大城中都设有姊妹馆,由专人监管。由于采取了这些严厉的措施,在太平军所占领的东南各城中,在历来花事最盛,艳名远扬的南京、扬州、苏州等地娼妓完全绝迹。太平天国这种对待妇女的态度,在当朝曾被广泛宣传,太平天国用杀头来禁娼,以及推行姊妹馆集体生活的制度被认定是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实践。他们的娼妓绝迹的美好世界也被当朝津津乐道并努力实践着。

太平天国禁娼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让上海迅速繁荣了起来。19世纪中期,上海刚刚改革开放,万事待兴,当时的上海,只是南京扬州苏州的商人,闲着没事去吃吃大闸蟹的地方,但事情很快变化了。1853年3月20日,太平天国攻陷南京,秦淮两岸的妓女就纷纷逃往扬州、苏州、上海,仍操旧业。太平军相继攻占扬州、苏州后,她们又纷纷逃上海租界,因此,在这个时期,上海租界的娼妓业飞速发展,至太平天国失败的1864年,上海租界人口从开阜时的不到5万激增到50万以上,而租界的注册妓院高达668家之多。于是上海很快成为了一个万商云集的商业都市。

1864年,曾国藩攻灭太平天国,当时的江南一片焦土,百废待兴,如何振兴战后江南,是摆在一代伟人曾国藩面前的难题。为了繁荣和发展城市经济,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曾国藩,却不以常理出牌,他“效管仲之设女闾”,首先在南京发布弛娼令,并亲自倡设六家妓院于清溪一带,允许六家任意增妓,以扩大规模,于是六家公开营业,“招四方游女,居以水榭,泛以楼船,灯火箫鼓,震炫一时,遂复承平之盛”。曾国藩还几次与幕僚、宾客游览,召妓歌舞助兴,以身作则鼓励消费,于是娼妓业很快地在江、浙地区向外地蔓延恢复。“一时士女欢声,商贾麇集,河房榛莽之区,白舫红帘日益繁盛,寓公土著风闻来归,遂大有丰昌气象矣。”短短10年,战后一片废墟的江南,“旧貌尽复”,以前中国历朝战乱后,战乱地一蹶不振的局面罕见地没有出现。曾国藩突破礼教,不顾朝廷禁娼制度的弛娼令,有大功于社稷和江南。

产生原因和社会影响

妓女的产生大概是和人类的性伦理同时产生的,因为妓女是伦理的产物。娼妓的起源,可能由于宗教的习俗。文明社会的娼妓制度是以钱来换得性满足,而野蛮社会的娼妓制度则是为了宗教。对原始初民来说,性交是神圣的,有神力的,男女性交意味着人口繁衍,五谷丰登。所以他们经常在祭神的盛大节日里,在神前性交,以祈求神灵保佑。这就需要有一群女子为了祭神而在神庙里专司性交,以祭拜神灵。这种女性就是“圣妓”。和“圣妓”性交,并不是狎邪的行为。“圣妓”获得的报酬也不敢私有,而要献之于神,因为她的整个人已属于神了。非洲爱畏族的神,大多数都有许多女子为“妻”以服侍他们,这些女子的主要职责不是当“圣妓”。据说达荷米的开比索神就有“圣妓”1500名。犹鲁巴族的娼妓制度则发展较慢,妓女杂交只限于神的节期祭日,每年只有两次,一次是恋爱女神奥杜娜的祭日,这一天几乎所有的女子都是妓女,凡是到庙堂来参拜爱神的男子,都可以随意与她们性交。另一次是一年一次的繁殖之神奥立夏的节期,在这一天女祭司可以恣意和拜神的男子交合。地中海的海岛塞浦路斯,这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岛上的古代居民最崇拜司恋爱的女神,这种女神庙里养着成群的“圣妓”,专供过客淫乐。这个岛有一条律令,女子不论愿意与否,都要先在神庙中当过“圣妓”,才能出嫁。

“妓女”作为行业出现大概是与家庭婚姻制度相矛盾或对立的,因此也可以说是家庭婚姻制度的产物。如果没有婚姻家庭,也就没有稳定的两性关系。正是因为婚姻家庭既稳定了社会,又使家庭的财产处于相对稳定的时候,妓女才第三者出现在社会上。当性伦理慢慢形成并对婚姻家庭不利的第三者产生道德上的谴责时,妓女才作为一种对立面出现而受到社会伦理的排斥。在性伦理还在蒙昧时期,妓女就是那些靠身体来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女人,无所谓神圣,也无所谓卑贱。它是人生存的一种手段。现在我们把妓女的产生抹上一层神圣的光环实际上是与人性不符合的。至于宗教时代,它肯定也要打上宗教的影子,为宗教而服务。后世官办妓院,主要也是为官方的利益而服务的。这是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终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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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0: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