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包括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农用运输机械、植物保护机械、牧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内燃机按引擎马力折成瓦(特)计算、电动机按功率折成瓦特计算〕。
不包括专门用于乡、镇、村、组办工业、基本建设、非农业运输、科学试验和教学等非农业生产方面用的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
本文在分析1995~2004年我国经济建设及农业机械化发展变化情况基础上,通过建立模型对“十一五”期间,我国人口、经济,以及农机总动力和农机化综合水平进行预测,希望能为制定 “十一五”规划提供相应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