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于1984年组建上划。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设14个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在全区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专营职能。 发展现状多年来,全区烟草行业在内蒙古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才观,坚持稳定发展的基本方针,切实抓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商业企业流通体制改革,抓好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加快实现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的转变,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假、私、非、超”卷烟的专项斗争。同时,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努力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狠抓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创了内蒙古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目前,内蒙古烟草行业已经初具规模,各项工作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特别是近几年,内蒙古烟草行业实现经济效益连创历史新高,各项工作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近年来先后获得自治区党建工作先进厅局、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截止2009年底,全区烟草行业累计实现税利190亿元,为国家和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发展前景实践证明,内蒙古烟草行业所追求的不是瞬间万变、短暂的成功,而是长久的、永恒的生机与活力。内蒙古烟草人正满怀信心,脚踏实地,在“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引领下,迈向新的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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