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内江市税务局分设成立,1998年8月由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2个科室、2个事业单位和2个直属单位,下设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隆昌县、威远县五个县(区)地税局共71个基层税务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90人。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地方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和理论研究。 (二)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稽查;根据全省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省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及相关年度税收计划,编制下达本区域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及基金(附加费)减免的具体事项。 (三)负责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本区域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负责本区域地方税收会计和税收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掌握本区域地方税收动态。 (五)管理本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审计和经费等工作;管理下一级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六)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 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收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地方税收政务调查研究;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基建、办公现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承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计划财务科 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和国家金库条例,管理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汇总分析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编制、分配地方税收计划;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检查地方税收计划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清理欠税;管理地方税收票证;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参与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的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审计科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有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指导协调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和全市地税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法制科 负责综合性税政调查研究和综合性税收政策业务的协调、会办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地方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征收管理科 负责拟定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负责地方税务登记、申报工作以及税收资料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收发票管理工作。 工商税收管理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筵席税以及国家新开征的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税收协定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行为税收管理科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的征收管理和以契税为抓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在执行中的一般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研究、宣传及涉及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受理工作。 基金管理科 负责省政府委托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征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基金(附加、费)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基金(附加、费)征收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基金(附加、费)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关交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发票管理所 负责发票印制、管理、发放、发票抽奖工作。 稽查局 负责本系统税收专项检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稽查选案、违章教育辅导和补税罚款工作;负责与公、检、法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直属分局 负责本级地方税收、基金(附加、费)征收工作;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和咨询服务;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纳税定额;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管理;负责纳税评估和减免抵缓税审批;负责催报催缴和收缴补税罚款、滞纳金;负责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负责发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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