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3A法则 |
释义 | 3A法则“3A法则”是美国学者布吉林教授等人提出的。法则的内容是:把如何对别人的友善通过三种方式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来。 1.A(accept)接受对方:①要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接受别人是最重要的。 ②在人际交往中,最不受欢迎的人是做人比较刻簿的人。自以为是,嚣张放肆,目中无人的人也不受欢迎。 ③接受的三个要点: 1)接受交往对象。 例如,老师不能拒绝学生;商家不能拒绝顾客。 2)接受对象的风俗习惯。习俗是长期的文化习惯,很难说谁对谁错。少见多怪的人不容人,见多识广的人比较宽容待人。 3)接受交往对象的交际礼仪。 例如,牧区的人问候的时候总爱说:“牲口好吗?”其实它同“生意好吗?”“收成好吗?”是一个意思,而没有把你的家人当牲口的意思。又如:沈阳人同朋友谈论自己父母时喜欢用“咱爸咱妈”这样的称呼,其实和“我爸我妈”是一样的,并无轻薄对方之意。 2、A(appreciate)重视对方:要让对方感觉自己受到重视,不要让人家觉得受冷落。重视别人不是让人难堪尴尬,而是欣赏的重视。例如:有些人专爱找缺点,挑毛病来满足自己的小虚荣心,言下之意——看这点我就比你强!搞得谈话不愉快,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 3.A(admire)赞美对方:要以欣赏的态度肯定对方,要实事求地赞美别人自以为的长处。 例如:你对一个胖子夸他如何苗条,就等于拿人家“开涮”。又如:夸孩子时一般都挑孩子的优点说,如果长相实在没有可说的,比如新生儿,本来就像个小老头儿似的,那么你就说比父母都好看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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