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平郡 |
释义 |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三月灭吴,晋武帝以南郡江南建南平郡,治作唐县(故治在今湖南安乡县安全乡槐树村)。《晋书》“南平郡吴置,以为南郡,太康元年改曰南平。统县四,户七千。辖作唐、孱陵、南安、江安。” 属荆州。后迁江安(由公安改名),东晋建武元年(公元317年)复以作唐为南平郡治。穆帝永和五年(349年),属湘州。孝武帝太元二十年(395年)将湘州并入荆州,南平郡属荆州,安帝义熙八年(412年),又设湘州。义熙十二年,湘州并入荆州,南平郡再归荆州。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平陈,废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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