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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释义

南宁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机关。其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人口规划,制定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2、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科研、药具及落实节育措施工作,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概述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0〕3号),设立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

(三)增加负责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对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违法行政重大案件;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考核督查科)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分析全市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综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流动和迁移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协调处理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投诉案件。

(五)宣传教育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推动人口文化建设和人口理论研究;指导基层宣传教育网络建设;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七)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人事科

拟订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督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四、人员编制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正科级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名。

五、领导班子

谢宗务,男,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人口计生委全面工作。

赵建,男,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党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组织、人事、财务、计生奖励扶助、评定技术职称、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联系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工会、共青团。

黄定,男,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人口发展规划、人口发展研究、人口计生目标管理、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联系发展规划与信息科(考核督查科)。

黄松龄,女,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文秘、保密、文书档案、机要、信访、综合改革及维护稳定、外事接待、计生审核、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联系办公室。

曾生,男,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流动人口管理、扶贫、助残、城乡建设风貌、新农村建设工作。联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仇家兴,男,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及打击“两非”、新闻发布、党政信息、普法、计生网络管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计生志、计生年鉴编撰工作。联系宣传教育科、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人口学会。

苏红华,男,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协会、《人生》和《人之初》杂志征订发行工作。联系计划生育协会。

李琳珊,女,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诚信计生、“两无一提高”活动和层级动态管理工作,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直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签状单位的协调工作,部门出台政策审核。联系政策法规科。

潘春惠,女,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科学技术服务、计生药具管理、妇女儿童、创优工作。联系科学技术科、人口计生服务中心、人口计生药具管理中心。

石梅花,女,现任南宁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督查督办、政务公开、阳光计生、绩效考评工作。

六、下属单位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情况简介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成立于1985年,原名南宁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994年12月更名为服务中心,是南宁市人口计生委下属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中心秉承 “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能够对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能承担国家、省科研项目,连续多年荣获国家级、市级先进集体称号。

一、避孕节育方面

主要承担南宁市6城区的计划生育四种手术,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并提供计划生育新技术,如:新型宫内节育器放置、无痛人流、超导可视人流、输卵管栓塞术和宫腔镜技术。

二、优生优育方面

一是开展优生咨询、培训、指导,每月举办3-6期新婚夫妇免费优生优育学习班。此外,还深入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巡回讲课,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二是设立优生优育门诊,开展孕前咨询、检测、指导全程服务。三是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和基因诊断。中心配备的基因诊断实验室已通过自治区临检中心的验收,每年可承担地贫筛查20000例,地贫基因诊断8000例。同时利用计生网络进行出生缺陷干预。

三、生殖保健方面

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包括不孕不育诊治、妇科乳腺疾病诊治、男女性生殖健康检查、生殖道感染诊治。并设立妇女体检中心,力求打造南宁市较有影响力的妇女体检中心。在开展常规康检的基础上,重点抓乳腺癌和宫颈癌普查和防治,引进了乳腺钼钯机、原装进口四维彩超、PCR等先进设备,同时通过计算机管理,做好跟踪随访、动态管理和服务。

地址:南宁市鲤湾路20号 邮编:530022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简介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成立于2006年5月,原名为宣传教育中心,2006年9月更名为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是南宁市人口计生委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工作提供服务,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的生育文化,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如下:

一、人口计生宣教职能

(一)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人口理论、优生优育、“五期”教育、避孕节育、婚育新风、人口早期教育、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等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和经验。

(二)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制作、发行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题材的文图、视听、实物宣传品,组织协调全市人口计生宣传品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对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指导站)的宣传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承担宣传教育、文图、视听宣传品制作、设备技术等专业业务的指导和培训,为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提供宣传业务指导服务。

(四)承担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宣传、服务等活动的摄影、摄像,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五)协助承办全市大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和大型展览。

(六)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承担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岗位和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培训班有关教材资料、学习用具、聘请教员及培训期间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七)承办市本级电台、电视台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采访报道工作,并为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栏目提供服务与指导。

二、信息化管理职能

(一)系统管理

1、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人口计生系统的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配合编制并组织实施人口计生系统计算机管理及各类信息系统建设,制定计算机管理及各类信息系统应用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县区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和各级信息员职责落实情况。

3、承担南宁市人口计生委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系统网络、设备管理

1、负责市人口计生委、服务中心、宣教信息中心、药具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管理和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管理的维护工作。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6-2号 邮编:530022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简介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3月,前身为药具管理站,2006年5月更名为药具管理中心,是南宁市人口计生委下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确保全市药具的供应及发放;

二、负责全市药具年度计划的编制、汇总、审核、上报和药具的调拨分配;

三、执行自治区药具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药具计划合同,对购进的药具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和县级库存药品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各县、区药具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做好药具避孕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广新型避孕药具;

六、做好使用药具的随访工作;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乡(镇)村(居)药具管理网络建设。

地址:南宁市鲤湾路20号 邮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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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