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陵县地税局 |
释义 | 南陵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8月,现有在职职工81人。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 一、单位职能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编制、分析、执行和收入分析等。负责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负责税源管理、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认定管理、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协调机关内、外部工作关系,制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督办督查、信息、宣传、保卫、卫生、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主任:奚小龙)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所辖地方税务分局正副局长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辖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工作。(科长:翟军花) 监察室(财务监督科)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和政风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民来信来访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局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审计事项。(主任:秦青松) 税政科 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地方税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指导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科长:汪长寿) 征收管理科 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和综合性法规、规章制度,指导征管工作;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和本系统法制建设。(科长:卢天生) 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许可)的办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卢天生)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的会计监督。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系统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办理。(科长:徐余清) 信息中心 负责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规划和实施。负责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副主任:郑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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