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京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
释义 | “十五”以来,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各项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全市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实现了大众化,初步形成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教育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期。在此期间,全市将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南京教育应当领先于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一、“十一五”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把南京建成“历史积淀深厚,质量水平一流,名校名师众多,风格特色鲜明”的教育名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使教育发展领先于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进程。 2、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薄弱学校和教育薄弱地区的发展,促进教育不断走向公平。 3、坚持以“建一流教育,创教育名城”为引领。坚持以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为主要动力,以建设一流师资队伍为根本保障,促内涵发展,创教育品牌,努力实现从国民教育体系到全社会教育的全面提升。 4、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5、坚持加快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变。坚持遵循规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要围绕“建一流教育,创教育名城”总体目标,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加快富民强市,推进“两个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到2007年,全面达到全面小康社会阶段的教育发展指标,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到201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同期平均水平,基本建成“历史积淀深厚,质量水平一流,名校名师众多,风格特色鲜明”的教育名城。 (一)“十一五”期间,要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三大转变: 一是从相对单一的教育供给转变为丰富多样的教育服务; 二是从注重教育的规模扩张转变为突出教育内涵发展; 三是从“全面普及、全面合格”转变为“全面优质、全面满足”。 (二)“十一五”期间,南京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要努力凸显三大特征: 一是具有“现代公民”的特征。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强化德育工作的实效,努力使全体学生都能够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现代科学人文素养、现代文明行为的现代公民。 二是具有“国际通用”的特征。注重在全球化视野下培养人才,为造就熟悉国际语言、具有国际眼光、通晓国际知识的国际通用型人才奠定基础。 三是具有“一精多能”的特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让一大批学生成为基础宽厚、素质全面、精通一个领域、兼备多种才能、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精神的人才资源。 (三)“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 1、事业发展水平一流 *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9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新增劳动力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 强化教育特色,使南京成为适宜读书求学、适宜投资办学的教育之城、学习之城。学校教育资源与社会教育资源互通共享,处处有学习之所,人人皆学习之人。各类成人教育年培训达100万人次。教育成为南京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优势。 * 提升南京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引进10个以上国际高水平教育机构、非教育机构来宁合作办学。全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超过70个,新建1~2所与国际教育组织融通对接的国际学校,并积极开展境外办学活动。全市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境外学生开放,吸纳外籍学生来宁留学。 * 全面实现教育信息化。全市中小学“校校通”覆盖率达到100%,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整合程度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教育网络建设和应用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2、教育质量一流 * 优质教育资源快速增长。接受优质教育的学生数增长翻番。城市小学“小班化”教育学校覆盖率达60%,初中达20%,农村小学、初中试行“小班化”教育。85%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6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 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现代课程体系。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优化教学过程,深化教学评价改革,落实研究性、实践性教学环节,不断提高教学目标的达成度。以促进学生生动、主动、和谐发展为目标,瞄准国内外一批学科前沿的发展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创建一批重点学科、骨干专业、精品课程和具有南京风格的高质量教学模式,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的基础上,努力创造不让一个孩子厌学的条件和环境。要致力于让学生喜爱学校、喜爱教师、喜爱学习,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知识、科学的学习方法,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中等以上教育初步形成“现代公民、国际通用、一精多能”的人才培养特征。 3、师资队伍一流 * 彰显师德建设特色。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涌现一大批师德先进群体和模范个人。 *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国领先。依法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教师队伍配置合理,结构优化。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达到70%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中教师达到12%。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业教师达到80%以上;具有国际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人数在全国同类城市名列前茅。 * 培养一批德艺双馨、教有专长、在全国具有较高声望的名校长、名教师、名学者。 4、教育服务一流 * 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满足社会多规格人才需求。调整职业教育结构,提升中、高等职业教育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产、学、研综合创新体系建设。 * 增强教育的多样性,满足家庭多样化教育要求。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为市民提供更多的选择教育机会;鼓励创办特色学校,逐步形成“一校一品”;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畅通出国留学和就地留学的国际教育通道。 * 落实因材施教,满足学生多层次人生目标追求。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供适合不同对象的教育服务,使所有受教育者都能获得适合的、主动的、可持续的、多样化的发展,逐步形成“人人有发展、个个能成功”的多层次、多维度“立交架构”的教育体系。继续实施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培养学生的才艺素养。强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向渗透,探索构建普职学生“自由选择、自主转换”的就学机制,为学生走向社会提供充分的教育准备。 * 建立扶困助学机制,满足困难人群的基本教育需求。2006年开始,免除城乡“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子女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体检费;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2010年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建立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接受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保证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失学。继续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素质教育深化工程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全市中小学心理危机援助机制。加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强化社会实践环节。 全面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加强对新课程的校本研究,积极构建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有学校个性特色的教育教学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加强中小学“五室”(技能创造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网络学习室、校史室)建设,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探究能力、创造能力。重视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小学教育与初中教育的衔接。 (二)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工程 按照经济产业结构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整合职业教育、职工(农民)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在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做大做强20所中等职业学校,创建10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50个骨干示范专业,建设10个国家级、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市职业教育共享实训基地,培养20万名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包括5万名IT产业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实训基地,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开展生产实践、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活动,促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为“三农”服务。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先进城市为抓手,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农村教育提优工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实现农村教育的快速提升。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区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要把农村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等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区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教师工资、省市规定的教师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尽快解决农村教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提高教师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义务教育在建设中形成的债务问题。加大对“一区(六合)两县(溧水、高淳)”的教育扶持力度,保证郊县新增教育财政投入的70%用于“一区两县”的教育发展。实行农村教师“优岗计划”,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四)教师人才高地建设工程 继续实行教师“凡进必考” 的准入制度,确保新录用教师的质量。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调动教师积极性。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继续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从2007年开始,中小学新进教师全面实现本科化。继续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新一轮“四五园丁工程”,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十一五”期间新增特级教师和省级学科带头人50名、市级名校长50名、市学科带头人500名、市优秀青年教师500名。同时,选派1000名骨干教师、教育管理干部到境内外高等院校、知名中小学、进修深造或挂职锻炼。 (五)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和安全保障工程 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新一轮“学生体质健康增强年”活动。继续实施《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办法》。加强校园安全,确保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到“十一五”末,全市中小学食堂、厕所、宿舍、卫生室、饮用水和用水、校园环境六项指标全面优化;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同龄学生水平。 (六)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实行新的《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依法加强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控制性保护和新区中小学配套的规划性保护。启动“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扶持计划”,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十一五”末,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达到新颁布的办学条件标准,其中 40%的幼儿园达到“江苏省示范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60%的完全小学达到“江苏省实验小学”办学条件标准,85%的初中达到“江苏省示范初中”办学条件标准,85%的普通高中达到“江苏省三星级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七)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工程 以“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为目标,创新办学模式,增加名校数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优质教育普及化发展。在科学认定 “名校”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各类名校通过联合、嫁接、连锁、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确保名校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同步推进;鼓励各类名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文博场馆等合作建立教学实验基地、研究性学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师资培训基地、学生才艺和技术技能训练基地等,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八)大力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工程 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机构来宁投资办学、合作办学。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教育交流,鼓励学校与国外、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进行双学历培养、互派留学生、双语教学等实验。积极引进国际高质量课程,吸引高水平外籍教师来宁教学。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宁留学。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加国际教育组织活动,不断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加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测试工作,进一步促进国际劳务输出。在境外建立一批教师培训基地,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境外进修或进行科研合作。 四、实现 “十一五”教育发展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广开渠道,建立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依法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承担。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适当增加学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中的比例。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潜力,在教育布局调整中盘活的教育资源收益,应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和教育发展。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不断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的行为。 (二)加快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区县、乡镇(街道)发展教育的职责。农村义务教育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实行“市县(区)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市属高等院校要科学定位、发挥优势、自主创新、提高质量,努力形成自身特色。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非均衡发展领域,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办学体制,“聚天下之资源,办天下之学校,育天下之学生”,形成多元化投资办学局面。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办好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示范性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进行合作办学。建立健全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力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开拓国际教育服务市场。 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校本建设,充分发挥校长依法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在完善“一校一章程”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推进社区参与学校管理和建设的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的良性互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促进学校文化个性发展,增强学校文化的影响力、竞争力。 深化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中小学、职业学校,深入推进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教师“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制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动教师城乡互助交流。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 (三)坚持依法治教,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 增强法制意识,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自觉性,不断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的良好局面。 加强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规体系。认真抓好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 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建立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加快推进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在继续进行“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督导检查的同时,加强对素质教育和区域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进行定期的督导评估。积极培育教育质量评估社会中介组织,探索社会参与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有效途径、方式和方法。 (四)加强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做加快教育发展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要重视和加强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把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主动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为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不断改善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为加快教育发展多办实事,共同推进“一流教育、教育名城”和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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