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昌航空大学天文协会 |
释义 | 南昌航空大学天文协会隶属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挂靠在校团委。 协会于2007年9月正式成立,现有会员78人,由大学物理教研部副主任易江林教授、大物教研室朱泉水、黄彦老师担任协会指导老师。现协会有两台比较先进的马卡式天文望远镜,完全能满足会员的观测需求。 协会概况本协会以普及天文、航空知识,传承科技文明为宗旨,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为对天文有兴 趣的同学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为主要目的。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天文协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如嫦娥奔月系列宣传活动,天文知识进校园以及一些常规观测活动等。这些活动得到了校团委领导和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在今后的日子里,协会将紧紧围绕“以会员为本”这个中心,发挥自身的特色,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协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开展一系列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科技文化氛围,为全面建设南昌航空大学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组织机构协会下设: 常委会(主要负责协会重大事项的决定)、 办公室(主要负责资料的保管,财务管理)、 组织部(主要负责活动组织,成员的考核)、 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的对外宣传)、 外联部(主要负责与外界交流,拉赞助等)、 编辑部(主要负责协会杂志的采编工作)、 网络信息部(主要负责协会博客建设,邮箱的管理等)、 科技培训部(主要负责观测活动的组织,活跃的培训)。 常规活动天文知识竞赛 (每学期一次) 天文知识讲解 (每两周一次) 天文现象观测 (每一月一次) 协会的内部活动 (定期举行) 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为学校广大天文航天爱好者提供观测条件和交流平台,让更多同学了解天文航天知识,热爱天文。 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的全称为:“南昌航空大学天文协会”(以下简称天协),英文译名为:Astronomy Dilettantes Association of Nancha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简称(ADA)。 第二条 性质 天协是由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由校里热爱天文与航天的学生组成的学生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 本会以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前提,以普及天文、航天知识,传承科学文明为宗旨,为有兴趣的同学参加天文观测创造条件,丰富同学们业余生活,培养同学们崇尚科学的意志品质为己任。 第四条 目的 普及天文科学,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勇于探索、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的精神。 第五条 基本纲领 在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领导和团结全体会员,以协会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会员为本,扩展会员的天文知识为主,把协会建设成为南昌航空大学有涵养、有水平的优秀社团。 第六条 天协的任务 1.组织和辅导天文爱好者开展天文科普活动。 2.支持,辅助各学校及团体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 3.编辑出版网络会刊,密切注意各种自然天体现象。 4.积极开展对内,对外的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团体的友好联系和交往。 5.组织以我南昌航空大学天文爱好者外出观测天象活动。 第七条天协的活动地点:以本校为主,并有计划的外出参观及交流。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会员资格 南昌航空大学在校学生,凡是承认本会章程,能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愿意遵守本会纪律,对天文知识、天文观测、航天知识感兴趣者,在自愿原则下均可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批准成为天协会员。 第九条权利 天协会员拥有以下权力: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监督天协纪律的执行; 3、经允许,有借用天协器材的权利; 4、优先参加天协组织的讲座、观测等活动; 5、对天协的工作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 6、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 第十条义务 天协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并维护天协章程; 2、团结为本,自觉维护天协荣誉、利益和形象; 3、按时缴交会费,遵守天协组织纪律; 4、天协各干事必须按时出勤,并积极参与参加各种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5、爱护天协公共财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私自拿走、损坏、丢失公共财产,需照价赔偿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十一条会员要求 1、在天协活动,特别是户外活动中,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得打闹,更不能做危害会员和他人安全的任何行动。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在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天协规章制度;具有集体荣誉感,能自觉维护本组织的良好形象; 3、平等互助、团结协作、维护科学的高尚、公道,尊师重教,谦和守礼; 4、参加活动佩戴会员证; 5、每学期进行会员注册审批 第十二条会籍的中止 遇下述情况,则会员会籍结束: 1、凡自愿退会者,申明后办理手续即可退会; 2、凡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学校、天协纪律者,经天协有关部门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3、没有进行一年一度会员资格注册审批者。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三条天协的组织机构 1、组成: 天协下设六个分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科技培训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干事若干,这些是天文协会的主干力量,另外天文协会有会员若干。 2、职权: (1)制定和执行天协的工作计划; (2)监督各部门工作情况; (3)加强天协建设,传播科学精神; (4)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可根据具体情况罢免或撤换主席团成员。 3、 天协主席团下设: 会长:一名,直接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以及指导老师负责。并负责制定天协的发展方向,统筹天协内外事宜,与财务处共同管理天协基金; 副会长:两名,由会长负责,统筹天协各部门工作,协助会长统筹天协日常事务并分管各部部长。 办公室: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天协内部资料的整理和分类,包括会议笔录、重要资料(如日志)的保管、定期总结,协助会长协调各部工作,并负责天协日常活动经费的记录、款项收付、统计工作; 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平时活动的组织以及各部人手的调动、配合,以及天协刊物及宣传资料的征稿、编辑等工作; 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海报、通知宣传工作; 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主要负责与校内各团体、校外天协组织以及重大活动中寻求赞助。 网络信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和参与天协博客网的建设与维护,并及时将天协的活动和有关资料等信息发布到网上,编辑出版网络会刊,密切注意各种自然天体现象; 科技培训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会员,并安排相关老师给同学们讲课; 第十四条 聘请业内资深专家担任天协名誉主席;聘请学校里支持和关心天协发展的行政人员或教师为天协指导老师。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 1、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是有协会会员、有关部门代表和特邀代表所组成。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召开特别大会。 2.会员大会职责: 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和审议会长及各部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六条来源和用途 1、来源:(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其他活动的赞助; (五) 学校的各项奖金。 (六) 其它合法收入。 2、用途:经费用于天协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以及大型活动的开支。费用报销必须有有效报销凭据,一百元以下须经天协会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报销,一百元以上须经天协会长与办公室主任共同签名同意方可报销。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解释权归天协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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