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协会 |
释义 | 一、电子商务协会简介南昌工学院校团委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9年3月23日,协会以“知识完善自我,专业成就未来”为口号,秉承“忠信笃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引导会员挖掘自我潜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协会囊括网站制作与维护、网络营销、网络游戏、网上购物、网店管理、网页制作、网络调研、photoshop、电子商务创业等项目,是一个增进会员间友谊、服务广大学子的协会,是一个电子商务爱好者展现自我才华的舞台。 二、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协会章程(一)总 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全称(中文):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协会全称(英文):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 Techlonogy 简称:南昌工学院电商协会(NGECA) 第二条:简介 (一) 宗旨 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协会是在南昌工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本协会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南昌工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关于学生社团各项管理准则为活动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努力为大学生服务,为学校服务,为社会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学校管理部门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学生个人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事业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发展。 (二) 性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南昌工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成立,面向在校大学生,是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联系、合作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服务性和全校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跨世纪合格的电子商务人才; (二)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电子商务校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校内、校际电子商务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校内、校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组织专家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学校相关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 (三)起到在同学中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切身利益; (四)倡导和组织同学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教育、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们服务; (五)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特点,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按照广大同学的特点和要求,组织本协会同学开展电子商务相关的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在做好本协会活动的同时,协助学校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广大同学热爱重大的爱校精神,促进有重大特色的校风和学风建设; (七)加强与学校各协会的联系,加强与相关协会的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发展于其的友谊与合作,以便给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二)会 员第五条:凡是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对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和经营管理感兴趣并承认本协会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六条:凡会员必须支持本协会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行使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交流、培训等活动; (五)会员有权申请对本协会对因违反本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派生准则会员处理的复议请求,时间为处理公告后的一周内,逾期视为放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分配的工作;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和协会服务; (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协会名义谋取个人利益; (四)任何会员不得未经本协会允许或超越本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协会名义私自承接电子商务项目或相关项目开发,如有违反本条例,则立即强制退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且产生的纠纷与本协会无任何关系; (五)及时向本协会提供个人信息的真实与完整性并有义务在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后的两周内向本协会提供最新个人信息; (六)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七)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正常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学期内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正常退会包括因个人原因退会或会员即将毕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强制退会。 (三)组织和职权第十一条:本协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校规校纪和本会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本协会机构组成 本协会聘请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相关专业老师担任本协会的顾问和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指导本协会的工作并接受本协会咨询。 本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下设置副会长和理事若干;本协会机构设置框图如下: 第十三条: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协会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直接领导本协会; (二)理事会设置一名会长和若干名副会长,其他理事会成员为本协会理事; (三)理事会由创始成员和新会员的4%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少决定当选与否,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四)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认真履行校团委分配任务; 2. 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事宜,负责下属其他各部门机构的设置及其成员设置; 3.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4. 选举新一届委员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5.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6.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7.全权负责其他各部门的选举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 8.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情。 (五)若理事会在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则立即被罢免并进行重新选举。 第十四条:理事会下设以下部门:网络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文娱部 (一) 网络部 本协会的绝大部分精力是在电子商务技术上,所以 网络部是部门中最重要的部门。 1.网络部设置一名部长副部长二人,干事若干; 2.部长主要负责从宏观上把握电子商务技术发展及动态并第一时间提供在本协会交流相关的技术应用和解决会员反映的难题,完成主席团分配的工作任务; 3.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4.任职时间:部长为一年,副部长为半年; 5.每学期上交一份该学期的部门工作报告; 6.选举方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并由理事会负责选举。 7.网络部成员要求:对网上交易及网站管理有一定经验的,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最好有笔记本电脑。 (二)组织部 组织部是整个协会的组织中的枢纽,在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专用作用。 1.组织部设置一名部长和一名副部长; 2.部长负责本协会的活动策划与组织工作,并调动会员积极性; 3.副部长协助部长作好本部本协会的工作; 4.任职时间:部长为一年,副部长为半年; 5.负责协会日常文字工作的处理、活动资料的整理存档、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等工作。 6.负责监督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建设指导、考评,会员出勤考核; 7.负责本协会会员的年度和学期考评工作; 8. 每学期上交一份该学期的部门工作报告; 9. 选举方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并由理事会负责选举。 (三)外联部 负责与其他高校电子商务社团或各大社团组织的联系合作以及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的接洽工作。同时,也负责与商家进行关于合作事宜的洽谈工作,为协会各项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条件。 (四)宣传部 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主要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海报的设计、制作和张贴。配合网络部管理网站。致力于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维护本协会的良好形象,宣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收集广播宣传所需资料,并对文稿进行审校。 (五)财务部 1. 财务部设置一名部长和一名副部长; 2本部门全面负责本协会一切经费管理; 3.副部长协助部长作好本部本协会的工作; 4.任职时间:部长为一年,副部长为半年; 5.部长及副部长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6.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7.每学期上交一份该学期的部门工作报告; 8. 选举方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并由理事会负责选举。 (六)文娱部 文娱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组长若干。该部主要任务是增加社团活跃度,要求部员有一定才华和特长,善于表现自我 (四)协会基本工作范围第十五条 协会基本工作范围 (一)邀请有关专家,老师,及电子商务方面的从业人员组织讲座和交流,增强会员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提高会员相关知识水平,促进相关协会的交流; (二)组织会员参加当前的电子商务发展等一系列的IT界事件进行学习、讨论和分析; (三)组织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如商务市场调查,网络技术指导和维护及管理,商业网站设计与制作,对工商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框架设计、电子商务风险投资顾问,电子商务公关策略,模拟网络交易,商务谈判,假期实践活动,勤工俭学等; (四)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如演讲、辩论与谈判,电子商务发展前景讨论,公关、促销策划,推销策略及艺术,市场营销,经济学,法律等; (五)不定期的组织会员开展相关实践经验交流大会; (六)创建协会的网站; (七)对会员进行有关电子商务知识、经营管理理念、商务谈判和推销策略及艺术的培训; (八)承接其他社团及学校上一级分配的电子商务项目开发。 (九)举办电子简历及个人网站设计比赛; (五)经费开支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费开支及管理办法 本协会经费由自筹经费、申请经费和在核准的业务氛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组成。自筹经费在社联允许和监督下进行。协会活动以服务为主,不以赢利为目的;协会计划内经费在工作计划中注明,计划外经费在具体活动计划中注明。若取消活动,必须返回全部申请金额。协会派专人管理经费、帐目,随时待查。在每一次大型活动后或每学期期末,协会负责人向社团部汇报经费使用的详细情况。协会经费必须全部用于活动及其发展上,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实行谁参与谁分配的政策。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六)附加条款第十八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由多于1/3的会员提出; (二)报理事会审批; (三)超过半数的理事会成员同意修改; (四)理事会召开部长级和部分会员代表会议讨论呈报的修改建议; (五)应超过1/2的成员表决通过才可以修改达成新的章程。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校团委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协会纪律 (一)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会成员开展任何工作应以国家、学校、社团利益为重,不得恶意破坏本协会声誉。 (二)协会会员在活动中遇到涉及有关协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应上报该部门负责人,征求广泛意见或开会讨论后再行公布决定。 (三)会员如在活动中有有利协会发展的建议意见应及时提出,如对其他成员或活动有意见建议不便当面提出的,可将信息发至协会专门邮箱,该邮箱由理事会负责管理,对情况属实理事会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其他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昌工学院电子商务协会所有; (二)本章程自校团委社联核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三、电子商务协会组织机构历任会长第一任会长:殷建章 第二任会长:邓娟丽 副会长:马俊辉 第三任会长:敏振刚 副会长:于静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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