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壄县 |
释义 | 秦置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50万分五军战五岭,使尉屠睢将五军,其中一军守庾岭界,置南壄县(故治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江南岸)。隶九江郡,管辖今天江西赣南大部分。 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南壄始隶汉。 汉高祖六年(前201),置豫章郡(治南昌),南壄属之。此时南壄县辖今江西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 西汉末年(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南壄属之。 东汉建武元年(25),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南野县属豫章郡。 兴平元年(194),分豫章郡置庐陵郡,南野县属之。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庐陵郡置南部都尉(治于都),南野县属之。 晋太康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于都,将南野并入南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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