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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奈普斯特
释义

1999年,19岁的凡尼编写出了“奈普斯特”(Napster)程序帮助室友免费抓取MP3。很快,“奈普斯特”旋风就袭转全球,完全改变了电脑业界知识共享的状况。“奈普斯特”化,也就成为免费知识共享趋势的代名词。

简介

经历

尚恩范宁十八岁时写出了改变世界的电脑程式。现在他和我们的命运都掌握在法庭的手中。 天刚破晓,尚恩范宁躺在棕色的地毯上,笼罩在一个改装过的吧台的影子里,为这个点子如痴如狂。他已经连续六十个小时没阖眼,用他的笔记型电脑撰写程式码。在恍惚中,这个点子似乎隐然成形──一块坚硬、闪亮的黑色金属──他得将它打造成形到可以使用,让这块坚硬的黑色金属变成一个好用的工具:所有的0与1、视窗系统的API协定以及Unix的伺服器指令,全都打磨光滑,制作成一个精美、神奇又简单的应用软体。 这就是他的点子──伟大、骇人又充满了可能性。这个点子满溢在他心中。这位十八岁的大学辍学生摊开手脚躺在他叔叔办公室的地板上,这里以前一直是间餐厅,位於麻州霍尔市,街道对面就是阵阵浪花。 他不需要朋友、家人、财务支援──几乎连食物都不需要。他自给自足,从工作中汲取养分和力量,彷佛透过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精神食粮。他推想,如果这个点子可以滋养他,那么其他还有多少人也可以此为食物呢? 范宁已经记不太清楚一九九九年中的那段时光,当时他写出了音乐档案共享程式「奈普斯特」的原始程式码。他记不得是哪个月、哪一周或哪一天。他当时只是埋首於他的戴尔笔记型电脑撰写这套软体,在他叔叔的沙发或地板上小睡,然後甩落一身的疲惫,狼吞虎咽地吃一碗谷类早餐,再坐下来工作。他狂热地工作,因为他确信别人也会有同样的点子,任何时间都可能有软体公司或媒体集团发表同样的应用程式,那么范宁的伟大点子就不再属於他了。 他对自己的点子有信心,因为这个点子非常简单:一个让电脑使用者能够彼此直接交换音乐档案的程式,不用透过集中管理的档案伺服器或中间人。他听过各种抱怨,说要在网际网路上找到好音乐是多么令人感到挫折,网站上有太多提供当代(亦即有版权的)音乐的指示按键,似乎只会把人带进死胡同。但是范宁想到:如果他能结合音乐搜寻功能与档案共享系统,以及方便沟通的即时文字讯息,他可能就能避开法律与技术问题的老鼠窝。就是因为有这些问题,好音乐才无法冲出藩篱,在网路上广为流传。 他只需要把现有程式的特色合而为一:网路接力聊天(IRC)的即时文字讯息系统、微软视窗的档案共享功能以及各种搜寻引擎的先进搜寻和过滤功能。他推想,如果他能写出一个包含所有这些特色的程式,一定会是一套很酷的软体。 但这样的想法要有相当的信心。几乎所有听过他提到这个点子的人都觉得行不通。IRC聊天室中比他年长、经验比他丰富的网友们嗤之以鼻:「这是个自私的世界,没有人要和别人共享。」范宁当时还是个不擅言词的青少年,无法将自己的点子解释清楚。他说人们一定会愿意共享的,因为……就是这样。 他脑袋里的想法是:这套应用软体终将释放出网路的潜力,释放出网路社群病毒般的成长能力,释放出网路的突破功能,能够超越障碍,改变我们对商业、网路内容与文化的诸多假设。但是这些话他就是说不出口,无法说服他的程式设计师朋友相信这个点子可以改变世界。 不管你喜欢与否,奈普斯特就是办到了:改变了世界。它迫使唱片公司重新思考他们的商业模式,唱片公司的律师与灌录唱片的艺人也被迫挺身而出悍卫自己的智慧财产。它迫使「内容」提供者,如《时代杂志》的母公司时代华纳公司,开始怀疑在不久的将来,所谓的内容会是个什么样子。奈普斯特与范宁已经成为一个血腥冲击的象徵:商业、文化与言论自由三方撞在一起。美国录音产业工会(RIAA)代表五家媒体公司控告奈普斯特,声称这个网站与范宁所写的程式协助窃占智慧财产。未来娱乐产业走向的蓝图,很可能会在这一次的裁决中拍板定案。 撇开法律问题不谈,范宁的程式已经跻身史上最伟大的网路应用程式之林,与电子邮件和即时文字讯息齐名。从使用者人数来看,奈普斯特是有史以来成长最快的网站:开张还不到一年,最近已经超过二千五百万人。正如范宁所预测,他的程式完全符合网路应用软体该做的事:创造社群、打破藩篱、迅速蔓延、具规模效益、消灭中间人──而且,是的,它可能不合法。 对使用者来说,奈普斯特已经成为另一种家电,就像烤面包机或者洗衣机。就称它为音乐家电吧:登入、下载、播放歌曲。「简单」正是这个程式卓越的特点之一,因为范宁只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写出原始程式码,所以他说没时间把它弄得更复杂。除了自学Unix伺服器码外,他还得学会视窗程式设计。软体设计者极少同时擅长使用者与伺服器两方面的应用程式,但是范宁别无选择。他用沙哑而没有变化的声调说:「我必须把焦点放在功能性上面,让程式非常好用。如果再多几个月的时间,我可能会加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会毁了这个程式。不过到最後我只想赶快把东西写出来。」 他感受到的压力是来自九○年代末期对数位音乐被压抑而大多无法满足的需求。在奈普斯特之前,从网路下载音乐非常麻烦,会去做的人大多是拥有高速传输管道的大学生,以及有足够狂热会在网路上寻找费雪合唱团最新盗版音乐的科技电脑迷。数位音乐的标准格式MP3(ISO压缩音响层次第三版的简称)在一九八七年由德国工程公司佛朗霍福尔IIS发展出来,做为压缩雷射唱片品质音响档案的方法。这种科技让人可以从CD上找歌曲来「翻拷」,也就是转换成MP3档案,通常都违反版权。但是就算到了九○年代中期,更快速的电脑以及频宽更大的连线速度让人可以到网路上寻找MP3档案,翻拷CD仍然是件冗长的工作。 接著,就好像大家都已经等在那里一样,奈普斯特──某个孩子的伟大点子──出现了。突然之间所有的问题都豁然开朗。大家都可以盗录音乐,因为实在是简单得离谱──甚至比在网路上订购CD还简单。当这种情况出现,我们还可能回头坐进车子,开到购物中心,买一片里面装有一个小圆盘、用收缩膜包著的塑胶盒子吗?亚特兰大唱片集团共同董事长瓦尔阿佐力针对奈普斯特所造成的问题表示:「我不知道该如何遏止它。我担心的不只是音乐,这还牵涉到所有智慧财产。如果你能抓音乐,你就什么都能抓。」 范宁从来没打算要挟持音乐产业。当他想到奈普斯特的点子时,正坐在波士顿东北大学的宿舍房间里,与他的死党们混在一起喝啤酒、听他的室友抱怨挂掉的MP3联结。高中时代外号叫奈普斯特(得名自他那一头乱发)的范宁只不过耸耸肩。但是他开始思考也许有方法可以不透过网站而取得音乐档案。他在鳕鱼角地区哈维克高中念书时,在高二升高三的暑假自修学会了Unix程式设计。而且他有足够的常识让他觉得这样的程式一定可行。他说:「我想到每个人的硬碟里有那么多的资料。我的意思是说,就算是在(搜寻引擎网站诸如)「莱可思」或「搜索」,你看到的仍然是人家的硬碟。就是这个点子:大家的个人电脑里都有这么多东西──我得想办法把它弄出来。」 这个点子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他开始走到哪里都带著他的笔记型电脑──篮球赛、披萨店──在键盘上敲个不停,撰写一些基本的核心程式,一面在想这样到底行不行得通。 一月的某天傍晚,他与堂哥布莱恩范宁开车回学校的路上,他像往常一样满脑子全是那个点子。「我就是这样的人。一旦我开始专注於某件事,我就会持续进行到搞定为止。我把自己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当BMW停在他的砖造宿舍门口时,范宁心不在焉地下了车,开始朝小路走去,走了两步就停了下来。正要把车开走的布莱恩看到范宁转过身来,就等他再踱回车子旁、开门钻进车内。他告诉堂哥说:「我不上学了。」布莱恩耸耸肩把车开走。那是尚恩自己的问题。 范宁搬到他叔叔位於海边霍尔镇的电脑赌博公司办公室,开始撰写奈普斯特,他完成的作品让同辈设计师都大为讶异。这是范宁写的第一个大程式。范宁在麻州的朋友阿利艾达说:「像尚恩这种真正厉害的程式设计师与普通设计师的差别就在於他们的专注。」艾达现在在奈普斯特位於加州红木市的办公室担任Unix程式设计师。「尚恩能够集中精神,必要时也能和人合作以及取用别人的东西。他也能接受批评。大多数的重度电脑痴无法接受批评,他们会跟你吵。尚恩则真的会听你说,然後从你说的话里撷取精华。」 范宁创造出奈普斯特,不仅改变了音乐产业,也协助开启了一波新的程式写作风潮──以及一窝蜂的新公司,专搞现在叫做P2P(同侪对同侪)的用户端网路软体。奈普斯特的其中一项革命性特色,就是让电脑使用者可以直接互相交换档案,避免透过伺服器这个瓶颈,范宁还曾经希望能够藉此避免法律问题。奈普斯特的中心伺服器上只有目录和索引;档案的传送其实是透过各种视窗协定,直接在使用者之间交流。也就是说,奈普斯特从未真正持有过有版权的资料。 P2P应用程式有无数种的可能性,而且完全合法,例如透过区域网路交换高密度的技术档案(疾病控制中心的科学家正在进行研究),以及用P2P系统取代企业的伺服器来做商业应用。「旧时代(也就是当前的网际网路)讲究的是集中管理与控制,几乎是苏维埃模式。」「卡力巴网路」执行长兼共同创办人松村美子表示。卡力巴才成立六个月,打算将P2P网路联结成像是另一种网际网路。「在这个新环境中,每个人都带来自己的资源。新网路将建立在旧网路上,就好像罗马有好几层一样。」 艾达坚称,如果以一个团队来写奈普斯特是绝对写不出的,任何二十一岁以上的人也绝对写不出来。「尚恩可以全神贯注解决问题──而且没有人跟他说这些事情做不到。没有人真正了解他到底在做什么,他甚至不了解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这个点子太酷了,他从来没有中止,从来没有出来透一口气。」 这些问题──范宁知道多少?他什么时候知道?──现在都成为司法程序中的关键,这场官司将决定数位音乐的未来,甚至可能是所有智慧财产交易行业的未来。唱片业的律师团已经用传票调出范宁的电子邮件,也向范宁、他叔叔以及奈普斯特早期的员工录了供词。律师团辩称奈普斯特犯了所谓的「附属版权侵占罪」,意思是说奈普斯特被指控的罪名并不是它本身侵犯版权,而是它促成他人的侵权行为。 这话真正的意思是说,如果消费者没有犯法,那么奈普斯特就不能被判有罪。归根究底,这个问题可能在於奈普斯特首席辩护律师大卫波依斯所形容的「商业或非商业用途的定义」。波依斯曾经替司法部成功地起诉微软公司。消费者如果为了个人娱乐而翻拷音乐,是完全合法的──这就是「非商业用途」。国会甚至在一九九二年的家用音声录音法案中宣布,制作录音内容借给别人是合法的,只要不是为了商业目的。当然,如果这样做是为了赚钱,那就违法。波依斯坚称:「这条法律并没有区分大规模和小规模的共享或出借行为。」他觉得奈普斯特胜诉的机会是一半一半。 唱片公司当然不同意,而且他们已经申请禁制令要让奈普斯特停止营业,美国地区法官玛丽莲派特尔也在七月签发禁制令。虽然联邦上诉法官立刻就暂停执行禁制令,但是联邦法庭最早在下周就会对禁制令做出裁决。这项裁决很可能会决定奈普斯特的前途。 奈普斯特事件中最大的讽刺之一,就是他的生意其实还没做起来。如果范宁败诉,那么生意永远也做不起来,至少是他这家P2P公司。等到此案到最後判决阶段,大概半年或一年後,另一家热门的P2P网站──或许是格努泰拉或是自由网──可能早已成为当红炸子鸡。而引发强烈风暴与愤怒的奈普斯特,在人们的记忆中可能只是千禧年中一股奇特的潮流──就像那些铬黄色的小型速克达机车──而非划时代的事件。 身为奈普斯特的创造者,十九岁的范宁既不是运动明星也不是流行巨星,却享有空前响亮的名声。他曾经上过《财星》、《商业周刊》、《富比士》以及《工业标准》杂志的封面,而几乎所有媒体都介绍过他。他的名字与他的脸──锐利的蓝眼睛、宽脸颊、不带情绪的表情、永远戴著一顶密西根大学的棒球帽──已经成为网际网路这些承诺的代名词:电脑使用者的力量增强,而且一个小鬼头软体设计师就有可能摧毁一整个产业。陌生人看到他在购物中心买墨西哥卷饼、去看旧金山巨人队棒球赛或只是开著他刚订做的马自达RX-7跑车,都能认出他来。他在MTV音乐奖里介绍小甜甜布兰妮出场,耐吉已经邀他为鞋子代言。 尽管如此,范宁还无法充分利用他正面与负面的名声来赚钱。虽然他是奈普斯特公司首席客户端应用程式设计师,拿近六位数的年薪,而且拥有公司9%的股权,但是这9%目前还是一文不值,因为公司还没上市。 尚恩范宁变得出乎意料地深思熟虑且能言善道──可能是因为身处於一起划时代法律诉讼案的暴风中心,他非得这样不可。虽然最近他有防人之心,你和他说著话,他一面在莱斯保罗型吉他上拨弄著齐柏林飞船合唱团的歌曲,但他的回答仍是完整又简洁的句子,非常流畅。他用有一点点刺耳的加州口音──他已经没有麻州人拉长/ a /与/ r /的口音──道出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感觉,尤其是在本人并不见得想出名的情况下。 司法程序开始後,奈普斯特渐渐笼罩在一种围城的心态中,把唱片公司和媒体视为敌方,这种态度已经迫使范宁越来越缩进自己的壳里。他必须小心注意对谁说了什么话,甚至连自己的穿著都得注意。他说:「CDC(骇客组织「死牛教派」)的家伙寄了一件衬衫给我,律师却告诉我不能穿。就是控制到这个程度。」 在此同时,他非常想从事另一个伟大的点子,一个他想了很久,而且已经在玩的程式,他说会比奈普斯特还要大条。他会告诉你,他想重拾在霍尔镇的日子,那时只有范宁和奈普斯特。没有法律诉讼,不用向谁交代,就他一个人在写这个属於他的小小程式,这个他可以推介到全世界的点子。 当时他认为,写完这个应用程式後就会把它放出去──他的名字会深埋在程式码里,只有其他骇客与程式设计师知道,他们才会关心这种事情。他怀念那种单纯的日子,是杂志封面、电视专访、小甜甜布兰妮以及必须穿上呆板黑西装和领带出庭之前的日子。 范宁誓言:「我要回到那个办公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做些东西出来。」接著他又拿起他的吉他开始拨动。他耸耸肩。他一直说有另一个点子,有一个点子必须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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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