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纳格什班迪耶教团 |
释义 | 纳格什班迪耶教团(al—Tariqah al—Naqshiban—diyyah) 伊斯兰教苏菲派兄弟会组织。为中亚三大苏菲教团之一。14世纪由穆罕默德·伊本·白哈丁·布哈里(1314~1389)创传于中亚布哈拉。因该教团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颂《古兰经》文并在胸前以手指画线,以示排除杂念、净化心灵,故白哈丁又以“纳格什班迪”(即画家)著称。 创始人简介白哈丁早年在布哈拉附近的凯斯里·阿里罕学习经训、教义,后师承苏菲长老巴巴·赛玛希(al-Sammasi)和赛义德·阿米尔·库拉勒学习正统苏菲学理,受高声念诵迪克尔的功修训练,成为苏菲学者。其师故后,他承袭其学理,独立门户收徒传道,信众日增。 他又继承了中亚著名苏菲优素福·哈马达尼(Yusuf al-Hamadani,?一1140)和哈里格·基迪杜瓦尼(al-Khaliq al-Ghujawani,?~1220)所传的关于低声(即虎非耶)念诵迪克尔的道统。白哈丁坚持逊尼派教义,主张遵行教法。认为真主是绝对独一的,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宇宙万物是真主创造的。他倡导入世主义,不主张苏菲遁世隐居,苦行禁欲。认为苏菲达到认主和近主的道路,应当是履行法定的宗教功修,净化心灵,内心与造物主联系,外与真主被造物(即自然、社会生活)联系,求得两世幸福。 为此,他提出了修道的四条基本原则: (1)修道于众。即修道者不应离群索居,应居于人群之中,与世人广交,以求相互有益,善德来此于社会,修道者相互交往,方能获众多善果。在社会中履行教乘功修,才能抑恶扬善。 (2)巡游于世。即修道者应到各地游历旅行,广泛接触现实世界,认识真主创世的睿智,开阔思想境界,领悟真主赐予的恩惠,以达认主。 (3)谨慎于行。即修道者的每一言行,都要慎思熟虑,遵奉真主之诚命,言必行,行必果,善恶分明,不能昏昧不明。 (4)享乐于时。修道者既要抑制对今世豪华和物质欲的贪欲,又要享受今世凭自己的劳动所得的财富和乐趣,真主造化的自然界是供人享受的,假若苦修禁欲,是对真主所赐给人类恩惠的忘恩负义行为。 白哈丁在世时,以布哈拉道堂为中心,培养了大批门弟子,对中亚突厥语系各族穆斯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教团历史1389年白哈丁逝世后,其门弟子组成了纳格什班迪耶教团,使其学理和修持方式得到广泛的传播,在撒马尔罕、巴尔赫等地均设立了道堂。在第三代谢赫阿赫拉尔(1404~1490)时,该教团已在中亚取得了统治地位,曾得到帖木儿王朝素丹侯赛因·拜哈拉和乌兹别克汗国昔班尼汗的尊崇,对各王朝推行逊尼派教义和教法起了重要作用。1516年,艾哈迈德·凯桑尼(146l~1542)任该教团第五代谢赫后,以麦赫杜姆·阿扎姆著称,他反对离世隐居和苦修禁欲,认为苏菲除在道堂修炼外,也可外出云游,其宗旨是为了道乘修炼和传布苏菲教义。在道乘修持上,他既保持传统的低念迪克尔的仪式,也容许其信徒高声念诵迪克尔及伴以音乐的萨玛哈舞,使该教团在中亚各民族中普遍受到尊崇。1542年,艾哈迈德·凯桑尼去世后,其子嗣为争夺教团领导权斗争激烈,并导致了一些分支教团的建立。 纳格什班迪耶教团在早期其信徒以中亚的突厥人为主,15世纪传入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安纳托利亚,受到素丹的推崇,建有分支道堂。16世纪初,艾哈迈德·凯桑尼后裔中有3个支系先后传人中国新疆,史称“喀什噶尔和卓家族”。其中伊斯哈克耶支系居于优势,逐渐形成依禅派。17世纪新疆的依禅派形成4个苏鲁克:伊纳克耶、达瓦尼耶、伊西克耶、伊斯哈克耶。后分裂为黑山派和白山派。16世纪末,谢赫哈瓦加·巴吉·吉比拉赫将该教团学理传入印度,得到印度穆斯林贵族的尊崇。其弟子艾哈迈德·希尔信迪(1563~1624)将该教团学理和逊尼派教法相结合,成为正统信仰的第二个“千年复兴者”。其道统由希尔信迪的弟子穆拉德·布哈里(1640~1720)所继承,并将该教团传入伊拉克等地。希尔信迪的学友塔杰丁·本·扎卡里叶(?~1640)建立纳格什班迪耶分支组织,后传至麦加、也门和埃及,并建有道堂。18世纪中叶,依禅戛里将希尔信迪的学说由印度传入新疆,在阿克苏建立阿印科道堂,后又传入中国内地,对虎非耶、戛迪林耶、哲赫林耶的形成有一定影响。希尔信迪被中国穆斯林尊称为“伊玛目·兰巴尼”(即受到天启的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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