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莫少平 |
释义 | 莫少平,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华律师协会人权与宪政委员会委员,2005年被亚洲周刊评为年度风云人物。莫少平是中国最早的人权律师之一,也是许多人权大案和“政治要犯”的辩护律师;对促进中国司法和人权事业的进步起了重要作用。曾参与《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合同法律辞典》、《中国涉外律师实务》等法律条文的编写。 人物生平莫少平,1958年2月生于北京,祖籍广西忻城县。十年动乱中他与一切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由于1976年还没有恢复高考制度,想读书的莫少平只好去当兵,一当就是4年。重归北京后,进入检察机关。耐不住好学的心,1年后,他仍然选择了高考,考进了北京政法学院(即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成为刑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师从当时中国著名的刑法学者曾庆敏先生。 1988年-1992年,莫律师被分配到当时的劳动部所属的"中国华龙国际劳务合作公司",任总经理法律事务助理,同时在司法部直属的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做兼职律师。 1990年代初,律师业改革沸腾。1992年,莫律师牵头创立了北京惠中律师事务所(合作制),并在3年以后创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是当时司法部特批的六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其中之一。作为律师代理过数百件经济、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保险、借款、三资企业、股权转让、侵权、担保、专利、商标、著作权、税务等法律领域,并先后担任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法律顾问,还参与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作为仲裁员至今已承办了六十余件仲裁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股权转让、担保、借款等法律领域,其中12以上的案件担任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疑难条文释义》(1991年中国劳动出版社)、《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199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合同法律辞典》(1993年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律实务》(1993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涉外律师实务》(1995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的编写;熟习俄语。 个人履历莫律师曾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刑辩委员会秘书长,维权委员会委员;现担任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美国华盛顿大学及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中华律师协会人权与宪政委员会委员。为人谦逊低调,事实上却是维护法律程序正义、推进法治社会进程的斗士。他认为,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请辩护律师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即使是涉及敏感案件,也一样不能剥夺这项权利。如果没有人为这样的人辩护,他就会替他们辩护。 个人成就莫律师是中国最早的人权律师之一,也是许多人权大案和“政治要犯”的辩护律师,比如:徐文立、刘念春、杨健利、姚福信、四君子、师涛、赵岩、高志晟、郭飞雄、陕北油田案等等;对促进中国司法和人权事业的进步起了重要作用。也代理过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涉嫌贪污受贿案,原全国十大律师张建中涉嫌作伪证案,王建中状告刘晓庆案等一些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非政治性案件。同样擅长:经济、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保险、借款、三资企业、股权转让、侵权、担保、专利、商标、著作权、税务等法律领域。担任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法律顾问。 个人荣誉1988考取律师资格(律师证书号<京>司律证字第1865号);1995年3月被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律师协会认定“北京市涉台律师”;1995年8月通过由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北京市首届期货法律事务律师培训”;1995年通过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俄语)水平考试(证书编号:9503303)1998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资格证书编号:0000575);1998年3月通过由司法部和国家计委举办的“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培训”。 2003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亚洲英雄。 2005年被亚洲周刊评为年度风云人物。 2007年获法兰西共和国人权奖。 2009年获捷克共和国人权奖。 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北京)地址:北京市菜市口广安门内大街翔达大厦写字楼809室。 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大连)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市中山区港湾街都市海景A座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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