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莫慕珍 |
释义 | 个人简介莫慕珍,女,中共党员,常州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81年,莫慕珍从日新中心店副主任的岗位上被调到第四百货商店当主任。她靠着自己的真诚、无私、公正和一系列改革措施,使这家老大难的商店恢复了活力。后来,她被任为常州百货大楼经理。1991年,常州百货大楼进入国家二级企业,并获“全国商业先进企业”光荣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两年后,莫慕珍在常州建起了常州购物中心,同时还建立起了全市商业系统的首家股份制企业——常州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其劳动生产率、资金周转率和利用率等各项指标,都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被命名为“江苏省商业行业的排头兵”。莫慕珍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企业家”、“巾帼建功标兵”等光荣称号。 人物特写1981年,莫慕珍从日新中心店副主任的岗位上被调到坐落在常州北门的第四百货商店当主任。她靠着自己的真诚、无私、公正和大刀阔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这家老大难的商店恢复了活力。这一年,商店利润上升了40%,第二年又上升了50%,商店破开荒地捧回了公司先进企业的奖状。她自己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正当莫慕珍在第四百货商店的工作中干得得心应手的时候,被组织上调到当时常州最大的百货大楼担任经理。百货大楼一直是全市商业系统的一张王牌,共有员工300多人,是全国的先进企业。可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经营下降,前景难测,员工思想混乱。听说来了一位新经理,大家都抱有很大希望。 在经过调查之后,莫慕珍在百货大楼率先搞起了部门承包。面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她没有退缩,在大会上斩钉截铁地说:“谁签了承包合同,就照合同的规定如数地发奖金。谁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对不起,我到时候一分钱奖金也不会发给你,因为你没有定考核指标。”这样一来,那些不愿承担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坐不住了,因为下面的员工纷纷都来找他们,要求签订承包合同,彻底砸烂“大锅饭”,按自己付出的劳动来获取奖金。这件事使莫慕珍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自己没有私心,只要是为着企业,就一定会得到广大员工的拥护和支持。除了各部门负责签合同的领导之外,许多关心的员工也都来看。莫慕珍掏出笔来,一个一个地在那些承包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1983年百货大楼的销售额比上年增长了9%,1984年又比上年增长了21.9%,员工的收入一下子增加了,人人心里乐开了花。 1985年,常州市商业局开始推行经理负责制。莫慕珍与大家一起外出跑货源,在全国14个省133个市拉起了一张商品联络网,及时捕捉商品信息,组织货源,新开辟货源渠道1500多条,遍及全国22个省市。莫慕珍提出了“以销售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布局,挖掘潜力,扩大销售。1991年百货大楼就举行了各种大型综合展销会7次,分类展销70多次,销售金额大大超过以前,达到2730余万元。莫慕珍发现原来的承包制中存在着一些不足,那就是承包以部门为主,相对比较大,造成一些部门落不到实处。她在原来的基础上,狠抓承包制的层层落实,划小了内部的核算单位。她提出了一个新的承包原则,那就是“管而不死,放而不乱,放中有管,放管结合”。实行权力下放,逐级核算。将商店定为独立核算单位,各商品部定为半独立核算单位,柜组定为简易核算单位。这样一来,一盘棋就走活了。经过多次测算,广泛征求意见,莫慕珍终于定出了各部门都乐意接受的基数计算方案:承包基数等于去年商店下达的指标数加上去年完成的实绩再除以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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