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
释义

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指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重要措施,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现役。

我国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制度。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条规定,"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由此可见,预备役是指国防后备兵员。它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退出现役应服预备役的军人;二是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公民。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式,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

我国的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3月。分军种和兵种预备役师、团,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授予军旗和番号,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例、条令。基本任务是: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预备役师、团实行统一编制,通常按地区编组,由预备役军官和士兵组成,配备一定数量的现役军人作骨干,建有精干的师、团机关,负责组织计划、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除配有一定数量的训练武器装备外,作战所需的武器装备有计划地储存在就近的国防仓库。建有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和人员调整,并建有训练基地。军事训练,由军区、省军区、军种、兵种按照总参谋部制定的训练大纲组织实施。

1995年5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在军衔前冠以“预备役”),预备役军官最高军衔为预备役少将。第一批预备役军官于1996年8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其军衔肩章使用现役军官肩章外形式样、底面颜色和衔级标识,外端加缀代表预备役的“Y”字型标志。预备役士兵则不授予军衔。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5: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