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苗连营 |
释义 | 苗连营,男,1965年12月生,河南延津人。1996年9月—1999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9月—1989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82年9月—1986年7月就读于郑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况现为广州大学法学院刚上任的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1.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3. 中国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理事; 4. 郑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 5.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6.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7. 郑州市法理、宪法研究会会长; 8. 郑州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获得荣誉1. 1998年被确定为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2. 1999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青年教师; 3. 1999年在郑州大学首届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中获一等奖; 4. 2000年被评为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5. 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特聘教授。 代表性科研成果1.《立法程序论》,独著,24万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该书获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行政复议法通论》,副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 3.《中国宪法解释体制反思》,《中国法学》2002年第6期; 4.《从传统的家园意识看近代中国的宪政建设》,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03年第1期转摘; 5.《民主市场的交易规则》,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5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3年地1期转载; 6.《关于制宪权的形而下思考》,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7.《立法程序的价值取向:民主、效率及其协调》,载《宪政论丛》2003年总第3期; 8.《论我国立法监督制度中的附带性审查》,载《郑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9.《进一步完善修宪程序》,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1期; 10.《对立法程序的哲学审视》,载《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为《法理学、法史学》2001年第3期转载; 11.《立法过程中的程序自治原则》,载2000年2月20日《法制日报》; 12.《论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和备案制度》,载《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13.《立法程序的功能分析》,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14.《民意代表的言论免责权之研究》,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5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999年第6期转载。 15.《论对行政权的法律控制》,载《法学家》1999年第5期; 16.《论政务公开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及其实现机制》,载《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3期; 17.《追求效率的程序》,载《郑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18.《树立宪法权威,实行依法治国》,载《群言》1999年第3期; 19.《论立法过程中的程序公开原则》,载《人大研究》1999年第3期; 20.《论法的公布》,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21.《程序公开与立法民主》,载1999年6月5日〈〈法制日报〉〉; 22.《论立法过程中的程序参与原则》,载1999年3月25日《法制日报》; 23.《浅议立法听证》,载1999年1月28日《法制日报》; 24.《行政立法及其控制》,载《郑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999年第1期转载; 25.《关于设立宪法监督专责机构的设想》,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4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998年第5期转载; 26.《宪法学发展的两个问题》,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3期,为1998年7月14日《检察日报》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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