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免征额 |
释义 |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适用意义从课税对象数额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规定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需要,使税收负担更加合理和公平。凡规定有免征额的税种,在征税时应先从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数额中扣除免征额,然后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概念辨析免征额与起征点不同。起征点是对个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数额的不征税,达到和超过起征点数额的则按全额征税,而免征额是对个税对象数额未超过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超过免征额的也只就其超过部分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5年7月修订发布的《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中规定,凡未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国营企业,其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人均不超过四个月标准工资的,免税;超过四个月标准工资的即征收奖金税。当时,规定月标准工资为60元。所以,国营企业奖金税的免征额为240元,即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人均不超过240元的企业,免征奖金税。 在财政学中,起征点与免征额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用,否则无法区分税法中的一些规定。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你当月工资是2001,如果是免征额,2000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块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的不用交,超出2000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最新免征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条例规定,本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所说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所说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的标准。 该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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