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市,县等单位,但在内蒙古自治区,有些地方却称“盟”“旗”,如哲里木盟,达拉特旗等。这是因为清朝统治者在内蒙古地区实行盟,旗两级管理体制,而“盟”“旗”的称谓也流传至今,今天的“盟”同于地区,“旗”同于县。
清代的盟旗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为了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实现"众建以分其势"的目的,而在蒙古地区实行的以清原有的八旗组织为形式,以蒙古原有的"鄂托克"、"爱马克"等社会组织为基础,以封爵、封地为手段的具有政治、经济双重组织性质的一项制度,一方面防止封建王公贵族势力坐大,影响清廷在蒙古地区的统治,另一方面又削弱和消除蒙古内部的联系及蒙汉人民的联合,达到在蒙古地区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目的.研究清代蒙古族地区的盟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