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梅龙村 |
释义 | 1、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梅龙村梅龙村于2004年由半坑村、梅岭村、梅峰村合并而成,取村名的含义是:梅峰梅岭第一个字都是一个梅字,为此,第一个字取名为梅字,第二个字是原半坑村基本上都是姓龚,龚字的头个是个龙字,为此第二个字取名为龙字,合并后改村名为“梅龙村”。 全村总面积达10平方公里,山高岩多无平地,村委会设立在半坑自然村为中心村,全村共有545户,1253人,有9个村民小组,共有山林面积6258亩,耕地面积831亩,共有劳动力780人,百分之五十的劳动力外出打工,村实际居住的人口只有百分之六十,是一个老、小、缺少中年人口的一个村庄。 村基本上无经济来源,2006年农民人均收入3700元,历来是区级经济欠发达村。 2、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庵埠镇梅龙村梅龙村在潮安县政府驻地东南3.4千米,庵埠镇政府驻地东南2.1千米,地处韩江西岸红莲池畔。属庵埠镇。人口978人,面积0.055平方公里。主姓潘。南宋祥兴年间(1278—1279年),先祖潘梅岭从福建莆田县红灰巷来此创村,村取名小长桥。清初,乡人为纪念其祖,又称梅龙乡,又城小长桥。聚落呈块状分布,建筑为三合土夯墙木结构平房,部分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有耕地158亩,农业主种水稻。工副业有食品等16家。有小学、幼儿园,老人活动室各1所。村民饮用自来水。护堤公路经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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