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文炜 |
释义 | 马文炜(1533---1603),字仲韬,号定宇,明中期大臣,安丘县贾戈乡马家楼村人。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进士。初任河南确山县知县。1572年(隆庆六年)任满,因政绩突出,升为御史。后因查办要案触动了奸相严嵩及其爪牙,被贬出京城,任湖北德安知府。由于他勤谨清廉,办事公正,不久便升任按察司副使、荆南兵备道。他革除流弊,严肃军纪,训练兵勇,重修荆江江岸大堤,消除水患。荆南百姓感其大恩,称该堤为“马公堤”。嗣后,他累有升迁,先升左参政兼荆南兵备道,又升江西右布政使,继升都察院都御使兼江西巡抚。 他为官刚正不阿。荆南是当朝首辅张居正的故里,地方官吏对张百般奉迎,唯文炜公事公办,不畏权势。有一年,皇帝派员到荆甫给张居正修宅院,派员与张的家人趁机巧取豪夺,肆意圈占宅基,民怨沸腾。他严令制止,逮捕了两名民愤最大的入狱,权贵们再不敢胡作非为。在荆南,张相府与他的府第相隔几步远,尽管张虚以委蛇,多方拉拢,但他却从不买帐。张居正对他怀恨在心。 任江西巡抚时,他亲自定规约10条,严令照办.部分官吏阳奉阴违,尤以临江太守为最,他便查其罪恶,上报朝廷,将其依法惩办。嫉恶如仇,惩治不殆,必多有积怨,张居正及临江太守等被查者对他耿耿于怀,诬陷他私藏春秋战国时的“仲山甫鼎”,他义正辞严地说:“从前伊尹依这件宝物扶国君,难道我在荆南用它扶张相不成?此鼎在仓库中完好无损,这谣造得太荒唐可笑了!”诬告者理屈词穷,未达目的。明神宗诏其任浙江巡抚,他力辞不就,回归故里。 归乡闲居18年间,他除劝导地方官勤政爱民,对乡里多有帮助外,还积极著述。著有《雁门集》1卷,《奏议》2卷,《淮阳杂录》2卷。1589年(万历十七年),在其子马应龙协助下,主纂安丘第一部县志《安丘县志》。该志以总纪为纲,辅之以表传,体例严谨。记事上自夏初,下至万历十七年,内容丰富。其疆域、明爵、秩分、人品详而不泛,约而不遗,核而有据。尤其人物诸传,不改史文,并著年代,为明代著志中所鲜有,极有参考价值。 1603年(万历三十年),马文炜辞世。当地百姓建“大中丞”坊,以示怀念。其后代马世珍曾纂《安丘新志乘韦》,马步元为宣统《山东通志》总纂之一,光绪末年纂成《安丘县乡土志》,民国3年修(安丘新志》,民国9年纂修《续安丘新志》,均为山东省名志。马氏历代修志,堪称“修志世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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