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论出版自由 |
释义 | 简介《论出版自由》在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中,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于1644年撰写了《论出版自由》一书,反对当权长老派的跋扈。此书最初是1644年作者向英国国会提出的一篇演说词,也是一篇争取言论自由的战斗檄文。 书中主要观点包括:1.人民的出版自由是与生俱来的权利;2. 限制言论自由即是妨碍真理本身,唯有保障言论自由,才能使真理战胜谬误;3.“观点的公开市场”以及“自我的修正过程”概念。为争取出版自由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是争取出版自由斗争中留下来的早期文献。 背景作者背景约翰·弥尔顿,是一位热情似火,才气如虹的大诗人,在英国的诗人里,名望仅次于莎士比亚。除诗歌外,弥尔顿还写过一些大气磅礴,正气凛然的政论,最出名的无疑是《论出版自由》。这部小册子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显赫地位。但问世的原因之一却有些滑稽。弥尔顿一生有过三次婚姻,第一位太太小他17岁,第二位太太小她20岁,第三位则小他30岁。老夫少妻的组合导致他们的生活中有不少磕磕绊绊。于是他不停的写一些论述离婚的小册子。1644年,因为发表这类小册子,弥尔顿被国会招去质询,恼怒之余,慷慨陈词,于是便有了新闻传播史上里程碑式的文献《论出版自由》。 社会背景1643年,国会中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和上层新贵族利益的长老会派,出于对日益高涨的革命热情的恐惧,为巩固已到手的权利,下令实行书刊预先检查制度,禁止出版带有民主自由意识的书刊杂志。这等同于剥夺人们的言论自由,和专制王朝时期所实行的新闻制度一样。但其实,当时支配历史进程的还是集权主义,问题是在于这个权利应该集中于谁的手中。未作革命的斗士,弥尔顿对此痛心疾首,对此“陋习”难以容忍。在他由于论述离婚的小册子触犯禁令时,受到了国会的质询,于是他怀着满腔激情挥毫写下了《论出版自由》。 主要内容第一:揭示书报检查制度中存在的无法解开的矛盾,从而说明人在接受智慧方面应有的“知”的权利。他认为,书报检查和许可制即使是为了查禁坏书也是无用的、有害的。他反诘道:如果一本坏书对读书者是不宜的,那么就可以信赖检查官本人不被腐蚀吗?书不在于好坏,而在于读者。一个蠢人拿不拿书都是笨蛋,我们没有理由因为要限制蠢人而剥夺聪明人增加智慧方面的便利条件。意大利、西班牙的宗教法庭对书籍的限制极为严格,而那里的风气却比其他地方更坏。书报检查制度会使人民除了用斗衡量过的东西以外就不知道旁的东西。 第二:强调革命者绝不能因集团利益而自食诺言,重复封建王朝钳制制出版的政策。国会议员大都由于参加了革命而当选,于是弥尔顿对他们说:你们自己英勇而又指挥如意的谋划给我们带来了这种自由,它解放了、扩大了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见识。现在除非培育我们的诸位议员对于纯正自由的爱已经不如往昔,否则就无法使我们在能力、知识和追求真理的热情上倒退。我们可能再变成诸位当初所发现的那种愚昧、粗暴、拘泥而奴化的情况。但那时诸位就首先必须变成旧统治者一样的暴虐、武断和专横。 第三:第一次明确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权利。他呼吁:让我有自由来认识、抒发己见、并根据良心作自由的讨论,这才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 核心主张一言以蔽之:“让我凭着良知自由地认识、自由地发言、自由地讨论吧”(Give me liberty to know , to utter , and to argue freely according tp conscience.)。 他的主张有两点公设:第一,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凭着自己的理性能够辨别真假正误;第二,自由地持有主张、自由地抒发意见,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和特权”,同生命一样神圣不可剥夺。所以,限制眼(言)论出版自由,既是对理性的藐视,又是对人权的践踏。他说:“杀人只是杀死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了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的圣像”。 他认为,言论出版自由有时不可避免会带来有害毒素,但健康的心情完全能够抵御它,再者只有让真理与谬误进行“自由而公平”的较量,人们才会不断增强判断力、免疫力和鉴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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