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轮椅 |
释义 | 轮椅是康复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肢体伤残者的代步工具,更重要的是使他们借助于轮椅进行身体锻炼和参与社会活动。普通轮椅一般由轮椅架、车轮、刹车装置及座靠四部分组成. 轮椅的结构和功能大车轮承载主要的重量。轮的直径有51、56、61、66cm数种。除了少数使用环境要求而用实心轮胎外,多用充气轮胎。 小车轮直径有12、15、18、20cm数种,直径大的小轮易于越过小的障碍物和特殊的地毯。但直径太大使整个轮椅所占空间变大,行动不方便。正常小轮在大轮之前,但在下肢截瘫者用的轮椅,常将小轮放在大轮之后。操作中要注意的是小轮的方向最好可与大轮垂直,否则易倾倒。 手轮圈为轮椅所独有,直径一般比大轮圈小5cm。偏瘫用单手驱动时,再加一个直径更小者以供选择。手轮圈一般由患者直接推动,若功能不佳,为易于驱动,可有下列方式的改动:(1) 在手轮圈表面加橡皮等以增加磨檫力。 (2) 沿手轮圈四周增加推动把手(knob)。推把有以下几种: ① 水平推把。用于C5脊柱损伤时。因此时,肱二头肌健全,手放在推把上,靠屈肘力可推车前进。若无水平推把,则无法推动。 ② 垂直推把。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肩手关节活动受限时。因此时无法使用水平推把。 ③ 加粗推把。用于手指运动严重受限而不易握拳的患者,也适用于骨关节炎、心脏疾病或老年病人。 轮胎有实心的、有充气内胎和无内胎充气型三种。实心型在平地走较快且不易爆破,易推动,但在不平路上振动大,且卡入与轮胎同宽的沟内时不易拔出;有充气内胎的较难推,也易刺破,但振动比实心的小;无内胎充气型因无内胎不会刺破,而且内部也充气、坐起来舒服,但比实心者较难推。 刹车大轮应每轮均有刹车,当然象偏瘫者只能用一只手时,只好用单手刹车,但也可装延长杆,操纵两侧刹车。刹车有两种:(1) 凹口式刹车。此刹车安全可靠,但较费力。调整后在斜坡上也能刹住,若调到1级在平地上不能刹住为失效。 (2) 肘节式刹车。利用杠杆原理,通过几个关节而后制动,其力学优点比凹口式刹车强,但失效较快。为加大患者的刹车力,常在刹车上加延长杆,但此杆易损伤,如不经常检查会影响安全。 椅座其高、深、宽取决于患者的体型,其材料质地也取决于病种。一般深为41、43cm,宽40、46cm,高45、50cm。 座垫为避免压疮,对垫子要高度注意,有可能尽量用蛋篓(eggcrate)型或Roto垫,这种垫由一块大塑料,上面有大量直径5cm左右的乳头状塑胶空心柱组成,每个柱都柔软易动,患者坐上后受压面变成大量的受压点,而且患者稍一移动,受压点随乳头的移动而改变,这样就可以不断地变换受压点,避免经常压迫同一部位造成压疮。如无上述垫子,则需用层型泡沫塑料,其厚度应有10cm,上层为0.5cm 厚的高密度聚氯基甲酸酯(polyarethane)泡沫塑料,下层为中密度的同样性质的塑料,高密度者支持性强,中密度者柔软舒适。 在坐位时,坐骨结节承压很大,常超出正常毛细血管端压力的1~16倍,易于缺血形成压疮。为避免此处压力过大,常在相应处的垫子上挖去一块,让坐骨结节架空,挖时前方应在坐骨结节前2.5cm处,侧方应在该结节外侧2.5cm处,深度在7.5cm左右,挖后垫子呈凹字形,缺口在后,若采用上述垫子加上切口,可以相当有效地防止压疮的产生。 脚托及腿托腿托可为横跨两侧式,或两侧分开式,这两种托都以采用能摇摆到一边和可以拆卸的为最理想。必须注意脚托的高度。脚托过高,则屈髋角度过大,体重就更多地加在坐骨结节上,易引起该处压疮。 靠背靠背有高矮及可倾斜和不可倾斜之分。如患者对躯干的平衡和控制较好,可选用低靠背的轮椅,使患者有较大的活动度。反之,要选用高靠背轮椅。 扶手或臂托一般高出椅座面22.5~25cm,有些臂托可调节高度。还可在臂托上架上搭板(lap board),供读书、用餐。 护裙板(网)根据不同的用户,可选用护裙板、护裙网,防止使用者的裙子或衣摆卷入车轮。 轮椅的选用选用轮椅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是轮椅的尺寸。乘坐轮椅者承受体重的主要部位为臀部坐骨结节周围、股骨周围、帼窝周围和肩胛骨周围。轮椅的尺寸,特别是座位宽窄、深浅与靠背的高度以及脚踏板到座垫的距离是否合适,都会使乘坐者有关着力部位的血液循环受影响,并发生皮肤摩损,甚至压疮。此外,还要考虑患者的安全性、操作能力、轮椅的重量、使用地点、外观等问题。 选用注意的问题: (1)座位宽度:测量坐下时两臀间或两股之间的距离,在加5cm即坐下以后两边各有2 .5cm的空隙。座位太窄,上下轮椅比较困难臀部及大腿组织受到压迫;座位太宽则不易坐稳,操纵轮椅不方便,双肢易疲劳,进出大门也有困难。 (2) 座位长度:测量坐下时后臀部至小腿腓肠肌之间的水平距离,将测量结果减6 .5cm。若座位太短,体重将主要落在坐骨上,易造成局部易受压过多;若座位太长会压迫腘窝部影响局部的血液循环,并易刺激该部皮肤。对大腿较短或有髋、膝屈曲挛缩的患者,则使用短座位较好。 (3)座位高度:测量坐下时足跟(或鞋跟)至腘窝的距离,再加4cm,在放置脚踏板时,板面至少离地5cm。坐位太高,轮椅不能入桌旁;座位太低,则坐骨承受重量过大。 (4) 坐垫 为了舒服和防止褥疮,轮椅的椅坐上应放坐垫。常见的坐垫有泡沫橡胶垫(5~10cm厚)或凝胶垫。为防止座位下陷可在坐垫下放一张0.6cm厚的胶合板。 (5)*背高度:*背越高,越稳定,*背越低,上身及上肢的活动就越大。低*背:测量坐面至腋窝的距离(一臂或两臂向前平伸),将此结果减10cm。高*背:测量坐面至肩部或后枕部的实际高度。 (6) 扶手高度:坐下时,上臂垂直,前臂平放于扶手上,测量椅面至前臂下缘的高度,加2 .5cm。 适当的扶手高度有助于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和平衡,并可使上肢放置在舒适的位置上。扶手太高,上臂被迫上抬,易感疲劳。扶手太低,则需要上身前倾才能维持平衡,不仅容易疲劳,也可以影响呼吸。 (7)轮椅其他辅助件:是为了满足特殊患者的需要而设计,如增加手柄摩擦面,车匣延伸,防震装置,扶手安装臂托,或是方便患者吃饭、写字的轮椅桌等 轮椅的保养轮椅的保养: (1)轮椅使用前及一个月内,应检查各螺栓是否松动,若有松动,要及时紧固。正常使用中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所有部件均良好,检查轮椅上各种坚固螺母(特别是后轮轴的固定螺母)如发现松动,需及时调整、紧固。 (2)轮椅车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雨淋后应及时擦干,正常使用的轮椅也应经常用细软干布擦拭,并涂上防锈蜡,使轮椅持久保持光亮、美观。 (3)经常检查活动、转动机构的灵活性,并涂润滑剂。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需将24英寸轮子的轴拆去,在重新安装时应确保螺母拧紧,不会松动。 (4)轮椅车座架的连接螺栓为松联接,严禁旋紧。 轮椅对开下半身残疾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就是他们的第二双脚.而现在多人都是这样,把轮椅买回家之后,只要轮椅不出故障,他们一般不会去检查和保养,对它们很放心,其实这是错误的做法.虽然生产厂家可以保证轮椅的质量没问题,但是不能保证在你用过一段时间后没问题,所以为了确保轮椅的最佳状态,轮椅需定期保养。 轮椅分类一般轮椅顾名思义,就是一般医疗器材行销售的轮椅,大致上就是个椅子的形状,四个轮子,后轮较大,加个手推轮,刹车也加在后轮,前轮较小,用来转向,轮椅后面在加个防倾轮. 一般轮椅比较轻便,可以摺叠收起. 适用一般有情况,或短期行动不便者,不适合久坐. 从材质上还可以分为:铁管烤漆(重量在40-50斤)、钢管电镀(重量在40-50斤)、铝合金(重量在20-30斤)、航太铝合金(重量在15-30斤)、铝镁合金(重量在15-30斤) 特制轮椅(量身定做)一患者情况而定,有多种不同配件,例如加强载重量,特殊坐垫或靠背,颈部支撑系统、腿部可调节、可拆卸餐桌......等等. 既然名为特制,价钱当然大不相同,在使用上,也因配件繁多,比较麻烦,通常是用在重症或严重肢体或躯干变形者. 电动轮椅就是加上电动马达的轮椅. 依操纵方式,有用摇杆的,也有用头部或吹吸系统等等各式开关控制的. 最于重度瘫痪或需要较大移动距离者,只要其认知能力不错的话,使用电动轮椅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需要较大活动空间. 特殊用(运动用)轮椅运动休闲轮椅 特殊设计的轮椅,用来从事休闲运动或竞赛. 常见的有竞速或篮球,跳舞用的也很常见. 一般来说,轻量化与耐用是特点,许多高科技材质都会用上. 代步车属于广义的轮椅,许多老人都在用.大致上分为三轮及四轮,以电动马达驱动,时速限制15km/h,以负载能力分级 各种轮椅适用范围和特点目前市场上的轮椅种类很多,按材料可分为铝合金、轻型材料和钢质的,如按类型可以分为普通轮椅和特殊轮椅.特殊轮椅又可分为:休闲运动轮椅系列,电子轮椅系列,座侧轮椅系列,助站住轮椅系列等. 普通轮椅:主要由轮椅架、轮、制动等装置构成 适用范围: 下肢残疾、偏瘫、胸以下截瘫者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特 点: 患者可自己操作固定式扶手或可拆卸式扶手 固定式脚踏板或可拆卸式脚踏板 外出携带或不用时可折叠放置 根据型号及价格不同分为: 硬座、软座、充气轮胎或实芯轮胎、其中:固定扶手、固定脚踏板的轮椅价格较低。 特殊型轮椅:主要是它的功能比较齐全,不单单只做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的行动工具,同时还具备其它功能. 高靠背可躺式轮椅 适用范围: 高位截瘫者及年老体弱多病者 特 点:1.躺式轮椅的靠背高至乘坐者头部可拆卸式扶手与旋扣式脚踏板,踏板可升降、作90度旋转,部支架可调整至水平位置。 2.靠背可分段式调整角度或可无段式任意调整至水平(相当一张床)用者可在轮椅上休息。还可拆卸头枕。 电动轮椅车 适用范围:供高位截瘫或偏瘫等但有单手控制能力的人使用. 电动轮椅由蓄电池提供动力,一次充电续行能力在20公里左右,有单手控制装置,能够前进、后退和转弯,可在室内外使用。价格较高。 座厕轮椅 适用范围:供不能自行入厕的肢残人和老年人使用。 座厕轮椅:分为小轮式坐厕椅,带便桶的轮椅、可根据使用的场合选择。 运动轮椅供 运动轮椅:供残疾人进行体育活动时使用,分球类和竞速两类。设计特殊,使用材料一般采用铝合金或轻型材料,结实轻巧。 助站轮椅 助站轮椅:是一种站、坐两用轮椅 供截瘫或脑瘫患者进行站立训练,通过训练: 一是防止患者骨质疏松,促进血液循环和加强肌力训练。 二是可方便患者取物。适用范围:截瘫患者,脑瘫患者 不同种类轮椅之设计与使用轮椅篮球轮椅篮球是一项对抗性较强的比赛项目,运动员是由下肢截肢、儿麻或脊柱损伤的选手组成。最大的特征就是运动员通过轮椅在篮球场上进行比赛。除了许多特殊规则外,轮椅篮球与一般篮球从场地到规则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每一名运动员都有自己的医学分级分。 比赛中,上场的5名运动员的医学分级总分不得超过14分。轮椅篮球没有两次运球违例,但场上队员持球移动时,推动轮椅1~2次后就必须拍球一次或多次,或传球、投篮。比赛时,运动员的脚不能触击地面,臀部亦不能离开轮椅。 轮椅篮球竞赛规则要点 轮椅篮球规则除以下特殊规定外,与国际篮球联合会篮球竞赛规则基本相同。 违 例 (1)运动员或其轮椅的任何部分触到边线以外的地面为出界。 (2)除手以外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地面。 (3)由于轮椅倾斜,造成除轮胎以外任何部位触及地面。 (4)不得连续驱车超过2次,每驱车2次,必须运球1次,超过2次而没有运球的即为违例。(驱车指运动员用手推一个或二个轮子做向前或向后的运动)。 (5)采用在两膝中间运球的方式。 犯 规 (1)使用未获准的用具。 (2)无论是在死球或活球状态,运动员与其对手或是对手的轮椅接触。 (3)非法横越路径: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在没有给对手留出时间来停止或改变方向的情况下,突然改变方向,试图穿越对手路径时发生的轮椅接触。 (4)其他侵人犯规与国际篮联的篮球规则相同。 (5)技术犯规 ①比赛中,为获得优势,臀部离开轮椅座面。 ②比赛中,为获得优势,脚离开搁脚板。 ③利用下肢的任何部位获得不公正的优势或者使轮椅获得动力。 ④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轮椅。 ⑤上场5名队员的总残疾分超过了14分。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凡符合国际轮椅篮球联合会运动员分级委员会颁发的分级规定的残疾人运动员均可参加比赛。 运动员医学分级后的分值为:1分、1.5分、2分、2.5分、3分、3.5分、4分、4.5分。其中1分、1.5分属于运动功能较低、残疾程度较重的低分队员;3.5分、4分、4.5分属于运动功能较强、残疾程度较轻的高分队员。 在比赛过程中,任何一个队在任何时候,全队场上运动员的医学分级数之和不能超过14分。否则将判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同时立即纠正。 轮椅橄榄球轮椅橄榄球是目前残奥会20个竞赛项目中没有对应奥运会竞赛项目的三个特殊项目之一(其它两个项目是盲人门球和硬地滚球)。轮椅橄榄球运动是专门为残疾程度较重的肢体残疾者而设计的一个集体球类项目。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主要是颈椎损伤的运动员,除下肢必须依靠轮椅外,上肢还有不同程度的障碍。它集安全性、竞技性和观赏性于一体,既突出运动员的个人技术,又强调团队配合。比赛由男、女队员混合组队参加,轮椅橄榄球的正式比赛是在室内进行,攻防双方各上场4名运动员。所有的运动员必须坐在手控轮椅上参加比赛,并符合国际轮椅橄榄球联盟的分级限定标准。 比赛过程中,允许轮椅之间进行接触。如当运动员持球或者企图阻断对方时,和对手发生激烈的碰撞。但是一些危险的接触形式,如在对方轮椅后部攻击对方是不允许的,会造成犯规。另外运动员之间也不能进行身体接触 轮椅橄榄 球根据运动员上身(躯干)的平衡和移动能力,以及控制球和轮椅的能力,被分为0.5分至3.5分7个不同分值。运动员的能力越强得分越高。 比赛方式: 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8分钟,第1、3节后休息1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出现平局要进行3分钟加时赛。每场比赛各队都有4次暂停的机会,每次暂停1分钟,加时赛有1次暂停的机会。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可以把球放在大腿上移动,也可以把球直接传给对友,还可以击地传球。但是运动员必须在10秒钟内作出传球或运球动作,而且持球方应在15秒内把球传过或运过中线到达对方半场。最后,比赛得分多的一方获胜。 场地装备: 轮椅橄榄球通常选择篮球场作为比赛场地,场地宽15米,长28米,中线将场地分为两块,中圈的半径为1.8米,在球门线上有两个相距8米的圆椎体来注明球门的位置。为了运动员在轮椅上安全而公平进行比赛,轮椅的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比赛中所使用的球与排球相似,周长为65-67厘米,重量在260-280克之间。 部分特殊规定: 1、轮椅橄榄球的规则是结合篮球和橄榄球项目而制定的。 2、每个球队由4名场上队员和8名替补队员组成。上场4名队员伤残分值之和不能超过8分。 3、比赛中防守球员犯规判离场1分钟。 4、防守队员严重犯规时,将判点球。 轮椅网球残奥会轮椅网球运动员,必须有医学诊断的永久性运动功能残疾,一般由四肢瘫痪、下肢残疾且上肢截肢的运动员组成。比赛中不同残疾程度的运动员将共同进行比赛,运动员必须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 轮椅网球竞赛规则要点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员用掷钱币方法进行选择,得胜者有选择发球权或有权选择场地。选择发球或接发球者,应让对方选择场区;选择场地者,应让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还可以要求对方做出上述中的一个选择。 残奥会轮椅网球项目规则与奥运会网球规则基本相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得接受教练员的指导。轮椅网球比赛除了以下几项特别规定外,与国际网球联合会制定的网球规则完全相同。 两跳原则 轮椅网球运动员在比赛时允许球落地两次。运动员必须在球第三次落地前回击。第二次落地可以在界内也可以在界外。 轮 椅 轮椅被认为是身体的一部分,所有涉及到有关运动员身体的规则对于轮椅都适用。 比赛用轮椅比日常生活轮椅要轻巧,由座椅、搁脚板、前小脚板、后防翻装置、后轮胎等部件组成。 发 球 发球要按照下面的方式进行。在开始发球前要马上做好准备,发球员要处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在击球前允许发球员向前推一下轮椅。 在整个发球过程中,发球员轮椅的轮子不能触到除了中心标记的假定延长线和边线之间以及端线后面围成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如果一名四肢瘫痪的运动员不能用常规的发球方法发球,可以由另外一个人来为该运动员抛球。但是,每次发球都要采用同样的方式。并应由分级医生在分级卡上注明。 失 分 一名运动员失分,如果: 这名运动员在球第三次落地前不能将球回击; 在活球期内,运动员在发球、击球、转向、停轮椅或反向转轮时,使用脚或下肢的任何部分来制动或保持平衡。三肢截肢者除外。 在击球时,运动员没有保持一侧的臀部与轮椅座相接触。 用脚推进轮椅 如果一名运动员不具备通过车轮驱动轮椅的能力,他可以用一只脚来驱动轮椅。 即使在上面规则的情况下,一名运动员被允许使用一只脚来驱动轮椅,在移动向前的动作中,包括球拍击球时;从开始发球的动作到球拍击到球时,这只脚的其他部位也不可以接触地面。 如果一名运动员违反了上述规则即失分。 注:对于下肢体的解释为:下肢,包括臀部、髋部、大腿、小腿、踝和脚。 服 装 要求运动员穿标准网球运动装。 场地保护 保护场地不受破坏是运动员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以下部件有可能破坏场地,必须进行检查: 轮椅搁脚板; 轮椅前小脚轮; 轮椅后部防翻装置; 轮椅轮胎。 修理设备的时间限制 裁判长、主裁判员均有权决定暂停比赛。 如果因运动员服装、轮椅或用具(包括球拍)出现损坏使之不能或不便继续比赛,可以暂停比赛进行修理和调整。 处理:如果这种现象是在运动员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发生的,则允许暂停比赛进行处理。主要负责官员应判定是否合适,决定暂停时间(轮椅修理从暂停开始算起不得超过20分钟)。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导致双上肢的功能障碍标准 (1)神经损伤水平在颈8及伴随运动功能的丧失; (2)上肢截肢; (3)上肢短肢畸形; (4)上肢的肌肉病变; (5)类似上述四项的残疾。 导致双下肢的功能障碍标准 (1)神经损伤在骶1水平面,并伴有运动功能丧失; (2)下肢截肢; (3)下肢短肢畸形; (4)下肢肌肉病变; (5)类似上述四项的残疾。 至少符合一项的标准 (1)不能连续协调地完成在头上方接击球的动作; (2)不能连续协调地完成前后击球动作; (3)不能用手动方法完成驱动轮椅; (4)比赛的过程中不用捆绑或辅助装置持球拍时其能力较弱。 轮椅击剑轮椅击剑运动是根据下肢残疾运动员(包括截肢, 脊髓灰质炎, 脑瘫和截瘫)的特点而专门设计的一项运动。对于观众来说,轮椅击剑运动最让他们感到与众不同的,就是比赛双方运动员的轮椅都固定在可调节轨道的框架上进行比赛。然而,尽管坐在这样的轮椅上,运动员只能自由移动他们身体的上半部分,但他们出剑的速度并不比健全运动员慢,甚至要更快。 轮椅击剑竞赛规则要点 由于将轮椅固定在比赛场地上的技术不断改进,轮椅击剑项目的比赛规则也相应不断地进行了适应性修改。主要规则如下: (1)运动员之间的距离,以手臂较短的运动员持剑抬平手臂,剑尖触及对方肘部的距离为准(花剑其剑头应触到对方小臂内侧)。并且,经双方运动员同意,选手之间的距离一旦确定,就不得再做改动。 (2)比赛中,双方选手的轮椅不得移动;运动员的臀部不能离开轮椅,双脚必须在踏板上保持固定,运动员的脚利用地面取得有利条件则为犯规。 (3)如果运动员失去平衡,或改变了坐姿,或轮椅松动,或触地夹子脱离,裁判员都应立即停止比赛。 (4)轮椅击剑比赛为了减少击剑框架的调整时间,经常使用每场比赛后让一位运动员留在场上的编排顺序,尽量要保证足够的工作人员能让运动员尽快上、下击剑框架。 (5)在比赛中,击中有效部位也会因功能分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A级为腿部以上部位,B级为腰部以上部位。 (6)主要的竞赛规则与健全人击剑比赛规则相似。运动员的身上装有感应线,与一个信号盒相连,这个信号盒能够记录剑触击的情况。击剑手每次击中对手有效的目标区,都会获得一个有效分。 (7)在正式比赛开始之前,国际轮椅击剑委员会授权的分级专家认真地对每一位运动员进行检查、测试,确定其功能等级。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分级规定,不能够参加超过自己级别的比赛。B级的击剑运动员可以参加A级的比赛,必须在注册时说明情况,并且在这次比赛的整个过程中只能参加A级的比赛。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属于自己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够获得任何排名积分。 (8)在任何一次比赛中,选手都不能同时报名参加两个以上剑种的比赛,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凡是使用轮椅的运动员都可以参加轮椅击剑的比赛,包括:截肢、截瘫、脑瘫运动员。从1988年汉城残奥会开始,引入并开始使用一套新的轮椅击剑运动员功能分级系统。1987年在Glasgow举行的欧洲轮椅击剑锦标赛上,德国人Rita Strohm首先提出了这一新的分级系统的提案,稍后做了部分修改便形成了最后在汉城残奥会上出现的版本。这一新的功能分级系统充分考虑到了各种影响因素,从而使得不同种类残疾(截肢、脊髓灰质炎、脑瘫和截瘫)运动员有机会共同参加比赛。 功能测试(在轮椅上进行)包括对伸展能力的评估、向不同方向的胸部侧倾能力(持剑或不持剑的情况下)的测量。被测试的动作是重复比赛中的技术动作,如:手持剑的时候突然的身体侧倾,伴随肘部伸展,胸部的快速回位(或向相反方向的倾斜)。据此来评定在测试中的得分,这些测试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对手击伤。测试中得分情况如下: 0分--完全不具备身体功能,不能实施技术动作; 1分--非常差的动作执行能力,能够进行最小幅度的活动; 2分--比较弱的动作执行能力,能够进行中等幅度的活动; 3分--正常的动作执行能力。 测试1:上身伸展能力 包括对背部肌肉组织伸展能力的评估:被测试人坐在轮椅上,先使其处于前倾的状态,而后让其通过收缩背部的肌肉和保持上肢的平衡努力回到正直的坐姿。 测试2:侧平衡能力 将被测试者的上肢固定,测量其侧平衡控制能力:被测试者弯曲自己的躯干,向左和向右最大限度的倾斜,直到其失去平衡。这样,就可以评估出其躯干侧面肌肉的功能和腹部侧面肌肉的功能。 测试3:腹部伸展能力 与测试1相似,对躯干的伸展能力进行评估,但侧重点主要是腹部肌肉的能力。测试中,要求被测试者将两手置于颈后,这样就可以排除上肢运动带来的惯性作用和躯干背部肌肉能力的辅助。 测试4:持剑的侧平衡能力 与测试2相似,但是测量起来更为困难,因为在测量过程中,被测试者必须手持剑,剑的重量会明显地降低其在身体侧倾过程中保持平衡的能力。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进行测试2和测试4的过程中,被测试者的上肢(与被测试者身体移动的方向相反)既不能抓握轮椅,也不能依靠手扶轮圈和轮椅扶手,以保证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对于一位脊椎损伤(截瘫或脊髓灰质炎)运动员来说,根据国际轮椅体育运动联合会(ISMWSF)和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ISOD)的规定,其肌肉力量测试的评分在0~5之间。国际轮椅体育运动联合会(ISMWSF)额外增加的测试项目有:肩部测试、大拇指力量测试、臀部和膝盖的转动能力测试、足部平伸能力测试。不包括手指的扩展能力测试。 对于患有脑瘫、肌肉张力障碍或手足徐动症的运动员来说,根据以下活动控制能力对其进行评分: 1分--不具备运动功能,不具有或具有最小程度的运动协调能力; 2分--仅仅能够非常缓慢并非常困难地完成一些连续性动作。如果快速重复某个动作,则其运动幅度最大不超过正常值的25%; 3分--同上。如果快速重复某个动作,则其运动幅度最大不超过正常值的50%; 4分--轻微的运动不协调和/或运动幅度最大不超过正常值的75%; 5分--正常的运动协调能力。 由于先天畸形造成伤害,导致残疾人运动员动作僵硬或者是潜在的运动范围受限的情况时,评分表述如下: 0分--无运动能力; 1分--最小的运动幅度; 2分--达到正常运动幅度的四分之一; 3分--达到正常运动幅度的二分之一; 4分--达到正常运动幅度的四分之三; 5分--正常的运动幅度。 在完成分析评估和功能测试之后,就要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功能分级: 1A级--运动员持剑手使用不利,坐立时不能保持平衡。不具备有效地克服重力的肘部伸展力,手部没有残留功能,从而不能通过绷带将剑固定在手上。这一功能级别与原有的ISMGF中的1A级相当,介于脊椎损伤的C5和C6级之间。 1B级--运动员坐立时不能保持平衡,并且持剑手有障碍。具有肘部伸展功能,但手指无灵活性,必须使用绷带将剑固定在手上。此级别相当于完全的瘫痪中的C7/C8级,或不完全损伤的更高级别。 2级--运动员具有中等的坐立平衡能力,持剑手正常。相当于截瘫类的D1~D9级(功能测试1和功能测试2总得分不超过4分),或不完全的瘫痪(持剑手有最小限度的障碍,坐立平衡能力良好)。 3级--运动员具有良好的坐立平衡能力,无腿部支撑,持剑手正常。如:截瘫中的D10 至 L2级(较为理想的功能测试1和功能测试2:得分为5~9之间)。运动员为双腿膝盖以上截肢(有小部分残肢),或D10级以上的不完全损伤,或其他类似的残疾情况也可以包括在这一级别中,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腿部能帮助运动员保持坐立平衡。 4级--运动员具有良好的坐立平衡能力,有下肢支撑,持剑手正常。如:L4级以下的损伤,或其他类似的残疾情况(测试3和测试4评估得分最低为5分)。 最低程度的损伤--与膝盖以下截肢相当的下肢残疾。 在运动员由于脑部损伤导致残疾或有其他疑点的情况下,必须观察运动员进行击剑活动时的情况,以完成评估。让运动员亲自参与到分级工作程序中是最重要的,实际上分级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已经采取了让运动员对分级结果签名认定这样的措施。 分级:根据运动能力损失程度不同,参赛运动员被分为A、B两个级别。 A级:上述3级和4级。 B级:上述2级和上述1A和1B级。 轮椅的发展史古代 中国最古老的轮椅记载,考古学者在一处约公元前1600年石棺的刻画上,发现有轮椅的图案。 欧洲最早的记载是在中世纪时期的独轮推车(需他人推进,比较接近当代护理型的轮椅) 目前世界公认的轮椅历史中,最早的记录是中国南北朝(公元525年)石棺上带轮子椅子的雕刻也是现代轮椅的前身。(左下图) 公元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国王菲力蒲二世因为患中风,而乘坐一部木质的轮椅。 近代 约在18世纪,出现接近现代造型设计的轮椅。由两个大大的木质前轮与后面单一小轮,中间配上一张有着扶手的椅子所组成。 战争带来的进步 美国南北战争出现藤制的轻型轮椅,配合金属轮子。 一战之后,美国提供伤患所使用的轮椅重约50磅。英国则发展出手摇式的三轮轮椅,不久之后在上面加上动力驱动装置。 折合式轮椅 公元1932年,一位名叫Hebert Everest(荷波特E)的截瘫残疾人与他的朋友Harry Jennings(亨利J)发明出第一部现代的可折式轮椅,并且创立E&J公司。 当时的E&J轮椅骨架由航空金属管材构成,配上帆布式的座椅。 战争到体育二次大战后期,美国开始大量配给伤兵18寸铬钢材质的E&J轮椅。当时尚无轮椅尺寸需因人而异的观念。 二次大战后,英国的Sir Ludwig Guttmann(S L 古特曼)开始将轮椅运动当作康复工具的观念,在他的医院获得良好的成效。受此激励,他在1948年举办了[不列颠残障退伍军人运动会]。1952年成为国际性竞赛。 体育竞赛 公元1960年第一次残障运动会与奥运在相同地点--罗马举行。 公元1964年的东京奥运,首度出现“残障奥运”这个名词。 公元1975Bob Hall(保波 海尔)成为以轮椅完成马拉松竞赛的第一人。 随着竞技的需求轮椅的设计朝向强调其功能性、舒适性、耐用性与外观酷炫发展。 电动轮椅锂电电动轮椅 在经典手椎车上叠加了电子操控系统,更加便于操作和人性化。机身高强度、高承重但重量不大,安全舒适,方便您的出行。其科学的设计、新颖的款式,加上合理的价位,很快成为国内外市场最受欢送的新型实用电动轮椅。 各项技术性能 (1).锂电环保电动轮椅 (2).电动、手推、手动三用轮椅 (3).可使用大车轮的电动轮椅 (4).无须拆卸电池,即可轻松折叠的电动轮椅 (5).节能省电,爬坡能力极强的电动轮椅 (6).控制和驱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动轮椅 产品特点: ﹡ 采用锂电池,节能环保省电 ﹡ 具有电动、手动、手推三合一功能 ﹡ 无须拆卸电池即可折叠,方便携带与存放 ﹡ 爬坡能力强,安全防倾翻 ﹡ 设计人性化,操纵方便 ﹡ 重量最轻的电动轮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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