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娄底市财政局 |
释义 | 单位概况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党政群机构设置的通知》(娄发[2001]1 6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01]19号)精神,设置娄底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市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的综合经济部门。 领导介绍曹育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预算审核中心)、办公室(财政科学研究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国库科、税政法规科。 黄祥刚:市政协副主席、副局长,分管资产与绩效评价科、对外经济贸易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市开发区财政分局。 刘絮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企业科、机关党委办。 刘德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科、乡镇财政管理局、税费改革办公室。 李春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非税收入管理局、行政政法科、综合规划科、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王铁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分管经济建设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源建设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政监督检查局。 邓卫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综合开发办、金融与债务科、财政网络监管科。 旷凌云: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会计科(会计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娄底分校)、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注册会计师协会)、教科文科、政府采购办。 赵爱群:党组成员、娄底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王友贵:工会主席,分管机关工会。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心设备购置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 (二)综合规划科 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研究财政分配政策,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价格、工资、住房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和移民资金管理;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彩票市场监管工作等。 (三)税政法规科 负责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督办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依法提出修改、完善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建议;协调市直单位进行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承担财政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审核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财政执法文书;管理国家赔偿费用;负责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审批及监管工作;组织全市财税普法工作和财政执法监督检查等。 (四)预算科(加挂娄底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 子) 制定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与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市级预算收支草案和市级非税收入收支计划,代编全市收支预算;管理预算指标,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的结算、补助、上解事项;拟定财政管理体制;负责上、下级财政间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市级预备费;会同有关科室拟定市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力管理工作等。 (五)国库科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帐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市级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财政预算内、外总决算;拟定、执行政府国内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内债的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 (六)行政政法科 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市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报批分管部门 (单位) 的年度决算等。 (七)教科文科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执行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采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报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八)经济建设科 牵头与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执行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研究拟定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报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收支计划及财务管理等。 (九)农业科 研究执行财政支农、财政扶贫政策;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报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市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经费;负责分配和管理市本级防洪保安资金和水利建设资金;负责市本级农口企业财务管理;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等。 (十)社会保障科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筹措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方针和财务制度;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报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等。 (十一)企业科 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监管归口管理的市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等。 (十二)对外经济贸易科 负责全市外经贸、旅游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事财务制度的执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和因公出国经费的核销;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的管理和偿还工作;负责国外捐(赠)款的财务监管;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外贸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三产业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等。 (十三)会计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各种会计证件的发放及后期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等。 (十四)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 执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为编制市级预算提供信息数据支持;汇总部门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国有资效绩评价;组织协调公共资源 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拟定和执行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等。 提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建议;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草案,组织国有资产预算执行;负责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和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合规性审核;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作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核工作;负责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直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转非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及企业国有股权收益的征收等。 (十五)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双文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老干管理服务工作等。 (十六)娄底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副处) 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预算收入的征收与解缴、预算支出的拨付与使用、非税收入的收支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内部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等。 (十七)娄底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处级,加挂娄底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 执行耕地占用税、契税(以下简称“两税”)的政策制度及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和乡镇财政所建设;参与乡镇预算管理体制的制定调整和乡镇国库建设;负责管理全市乡财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两税”征管计算机网络建设;负责全市“两税”票证的领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税收年度计划及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财政年度决算编制工作等。 内设征管科、乡财科,均为副科级。 (十八)娄底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处级) 研究拟订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会同物价部门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初审和上报工作;指导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票据;拟订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罚没收入、水利建设资金和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管理等;经营土地,资金融通。 内设稽查综合科、票据核算科、征收管理科,均为副科级规格。 (十九)金融与债务科 负责组织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统计、分析、评估、纠纷调处、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缴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省财政对地方金融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参与拟订地方金融企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地方金融风险基金;负责管理中小企业担保补偿专项资金;负责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资金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全市政府债务的信息,掌握我市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编制政府债务信息统计报表;联系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地方金融证券办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二十)财政网络监管科 参与制订全市“金财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建立全市财政系统网络运行及安全保障等监管制度;负责建设、监管局机关局域网和各业务子网的规划、建设和监管;承担本局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编码、设计和建设财政业务数据库,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并实现信息共享;负责建设并监管本局因特网站,开发信息资源,提供财政信息服务;负责全局电话通讯系统和宽带网的建设和监管,负责局机关中心机房的日常管理及计算机等信息网络终端设备的维护,并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监管,负责局机关干部信息网络技术培训;对局机关配置、报废信息网络设备提供技术审核意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机关党委、工会按章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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