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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楼观镇
释义

楼观镇位于陕西省周至县境内。东距古城西安70公里,与陇海铁路、西宝高速公路、108国道相接,道家老子的”无为“学说先不谈,这里的风景且听古人云:“关中河山百二,以终南为最胜;终南千峰耸翠,以楼观为最佳”,真实地反映了楼观台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众多的人文景观价值。素有“天下第一福地”、“洞天之冠”的美誉。

楼观镇代码:610124105

简介

楼观镇位于周至县城东南,东邻集贤镇,西连马召镇和陈河镇,北接终南镇和司竹镇。面积234平方千米,人口5.3万人。辖1个社区、3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焦镇村,距县城15千米。南部是浅山区,北部是渭河平原。就峪河、田峪河、黑河、马岔河、黄池河、寒峪河和107省道、终台公路、焦油公路穿境而过。地势南高北低,南界四方台海拔2631米。

楼观台为道教圣地,有说经台、藏经阁、仰天池、栖真亭、会灵观、玉华观等古建筑群。传说西楼观台为老子坐化之地,有老子墓。还有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塔峪村大秦寺唐塔(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古建筑遗产;大秦教是在唐代传入中国最早的天主教前身)、太白庙、黄巢洞、十二天门等景点。

沿革

民国设焦镇,1949年为焦镇乡、就峪乡。1950年设楼观区,1958年改楼观公社,下设就峪等管理区。1967年分设就峪公社,1984年改楼观镇、就峪乡。1996年,楼观镇面积63.4平方千米,人口4.5万人,辖楼观镇居委会和东楼观、西楼观、塔峪、省村、鹿马、南寨子、北寨子、肖里、周一、姚村、团标、上三清、下三清、三家庄、董家园、军寨、送兵、新安、界尚、大玉、八家庄(八一)、焦镇、羊坡23个行政村;

就峪乡面积136平方千米,人口0.5万人,辖前黄池、后黄池、马岔、王母岭、前就峪、后就峪、前东明、后东明、延生观9个行政村。

2001年12月,就峪乡并入楼观镇,辖焦镇、东楼、塔峪、鹿马、省村、大玉、界尚、送兵、新安、军寨、三家庄、羊坡、北寨、南寨、西楼、肖里、周一、团标、姚村、上三清、下三清、董家园、八一、前黄池、后黄池、马岔、前就峪、王母岭、后就峪、延生观、前东明、后东明32个行政村,259个村民小组。

发展概况

楼观镇周一村地处中国道教圣地,秦岭山脉大陵山脚下,位于陕西关中旅游环山107公路两侧。因解放后成立周至县第一个生产合作社而被誉为“周至第一村”,简称“周一村”。全村由4个自然村组成,共12个村民小组,653户,2893人。全村土地面积5760亩,其中耕地面积4200亩,现有猕猴桃面积3600亩,占耕地面积87%。全村已建成猕猴桃冷藏库46座,贮藏能力2600吨;小型猕猴桃果干加工厂2座,年加工猕猴桃鲜果近千吨。有92%的农 户参与猕猴桃产业,2007年产猕猴桃鲜果8500吨,鲜果销售收入1360万元,冷库储藏收入200万元。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4787元,其中人均猕猴桃收入4547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95%。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楼观镇农民人均纯收入3230元高48%。所生产的优质猕猴桃鲜果已出口日本、加拿大、俄罗斯等国。

周至县委、县政府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带动周至猕猴桃基地不断提高标准化栽培管理水平,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服务,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思路,实施项目捆绑式操作,建成周一村精品猕猴桃示范专业村。通过涉农部门项目捆绑,村组干部及全体果农共同努力,完善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硬化了园区生产道路,修缮配套了果园灌溉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与该村农民技术员共同协商,针对猕猴桃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订出了详实的新技术推广实施计划,加大了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力度。周一村2005年被省农业厅确定为“科技入户”示范村,省、市、县三级农业专家联手,加强技术指导,重点推广猕猴桃标准化规范化栽培管理技术。以A级绿色食品猕猴桃标准化栽培管理为基础,实施“单枝上架,配方施肥,定量挂果,生物防治”四大技术,开展猕猴桃有机标准化种植试验示范,全面提升了周一村猕猴桃标准化栽培管理水 平。2007年该村生产的优质套袋海沃德猕猴桃全部出口销往欧洲市场,受到了欧洲消费者的赞赏。

周一村作为猕猴桃的最佳适生区,为了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不断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周一村于2003年组建了“楼观镇周一村猕猴桃协会”。通过协会这一果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联合起来,实施统一管理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包装销售。生产优质果品,并于产业化龙头企业联手,共同开拓市场,增加果农收入,有力地推动了该村猕猴桃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后,该村猕猴桃协会积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召开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大会,全体会员一致通过,注册成立了“西安周至周一有机猕猴桃专业合作社”,从每个销售环节上服务果农,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不断提升、引导、带动周至猕猴桃产业健康、科学发展,加快一村一品工作不断升级。2007年9月成功地迎接了全国一村一品会议代表来周一村参观指导工作。

为了不断适应高端水果市场要求,提高猕猴桃产业的附加值,加快一村一品发展,周一村计划在2—3年内,大力发展世界级猕猴桃新品种,全面应用有机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实施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方式大面积推广定单农业。不断提高产业化成度,延长产业链条,以107环山旅游路和老子文化起源地为依托,发展观光、旅游、示范生态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真正把周一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示范村。

风景名胜

陕西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位于秦岭西部北麓陕西省周至县楼观镇境内。东距古城西安70公里,与陇海铁路、西宝高速公路、108国道相接。面积为6.46平方公里,管理处设在楼观台。这里森林景观十分秀丽,园内古木参天,青竹万杆,山青水碧,浓荫罩地。楼观台森林公园始建于1982年,是林业部最早批建的全国十二个森林公园之一,也是西北地区首家森林公园。19 92年被林业部定为国家级,1997年被评为“西安市十大景观之一”。

楼观台森林公园总面积2.75万公顷。规划为东楼观、西楼观、田峪河、首阳山四个游园,12个景区,200余处景点。是人文、自然、森林景观融合俱佳的旅游胜地。有40里峡一线天、野牛河瀑布、旺子沟古溶洞、首阳山五彩石及仰天池、洞宾泉、龙王潭等自然景观。有光头山草甸、高山云冷杉、杜鹃天然林,数千亩人工竹林等森林景观。垂直带谱明显,季相变化万千。有说经台、炼丹峰、大陵山、吾老洞、红孩洞、龙王潭、首阳山、观音庙等诸多人文景观。

楼观台森林公园目前开放的东楼观游园有景点50余处。主要有中国北方纬度最高、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竹类品种园——百竹园;有抢救繁育国宝大熊猫、朱鹮、金丝猴、褐马鸡、金毛扭角羚等珍稀野生动物的珍兽馆;有中国最古老的道教祖庭——老子说经台,距今3000余年,为道教发祥地,史称“仙都”。有井深1700余米,日出水千吨,富含18种有益人体矿物成份的温泉水服务系统,可供游人沐浴、疗疾、游泳、垂钓。

楼观台森林公园有木本、草本植物78科197属千余种,各种竹子18属150余种。千年古树,名木花卉,蔚为壮观。森林公园风光绚丽,青峰碧水,深藏灵秀;春天:层山绿秀,嫩柳含烟,百花争艳;炎夏:群山凝翠,苍山秀水,清爽宜人;金秋:层林尽染,满山红遍,美不胜收;隆冬:“三友”斗雪,娇娆迷人,涉趣无尽。楼观台森林公园内的楼观台是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老子李耳著书立说、传道讲经之道教发祥地,已有三千余年历史,素有“天下第一福地”、“洞天之冠的美誉”,道教史称“仙都”;大秦寺是基督教传入中国的发祥地,现有大秦寺塔等古迹;西楼观大陵山是老子修真、羽化之地,有吾老洞、老子墓等古迹;宗圣宫建于唐初,是李唐王朝奉老子为远祖,礼祭老子的宗祠。公园内计存文物古迹50余处,碑石170余通,名人诗词佳作150余篇,还有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传说。

古墓发掘

2005年周至县楼观镇村民整地时意外发现一座古墓,当地文物部门发掘清理,出土了铁器、陶罐、钱币等文物10件(组),丰富了当地历史及考古研究资料。周至县文管所副所长王党周介绍,2005年7月5日楼观镇延生观村6组村民杨福民等人在修整田地翻掘一处土坎 时,发现地下露出古砖,他们意识到此地有古墓,随即报告县文管所,文管所迅速派人到现场进行发掘清理。所见的古墓处于终南山北麓峪道附近,墓为竖穴土圹墓,其上有大量积淤沙石,墓门口有青砖砌堵,墓室地面也铺砌有青砖,其中棺木等已朽化无迹,留有一具风化残缺的尸骨。文物工作者在墓室内出土不少文物,计有铁釜、铁刀、铁锥、铁钉、玉、陶罐、新莽钱币等。

铁釜直径约34厘米、高约30厘米,有双耳,尽管锈色斑驳,但整体依旧坚固完整。铁刀长约43厘米,柄首铸为环状,虽已锈蚀严重,但仍可看出当初的直身单刃、刃口薄锐的威仪。一枚铁锥为环状柄首四棱尖刺状,长约25厘米,也应为当时的一种武器。还有多枚长约20厘米的大铁钉,可能是用来钉棺材所用,其硕大的体形反衬出当初棺木的厚重庞大。这些多种铁器在墓内集中映示出两汉之际铁器的普遍应用。

楼观镇出土的新莽币有货泉70枚、货布5枚,皆品相完好,形小而轻薄,薄裹一层绿色铜锈,其悬针篆钱文尤显得清晰秀雅,显现出王莽时期货币改革的特色。特别是墓中还出土4枚底径约2厘米的圆锥形器物,中雕凿有贯通四方孔,分量较重,估计为金属铸制,但一时不能确定为何种材料、什么用途。

这一古墓年代应是新莽末期到东汉初期,依据墓中铁釜、铁刀、铁锥等军事所用器具随葬现象判断,墓主可能为武将身份。

党政建设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楼观镇着力从四个方面着手,促进各项工作的快速展开: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进有制管人。建立了上下班考勤制度,避免机关人员迟到早退的现象;制定了“上班十不准”,有效扼制了部分工作人员上班脱岗、上网打游戏、炒股、随意串走等不良行为,完善了群众接待制度、首 问责任制、信访制度等,使政府部门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抓学习宣传,促进思想升华。结合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楼观镇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深刻领会,撰写学习心得,在机关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考试。班子成员在总结自身作风的同时,认真开好了“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三是抓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务实。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楼观镇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勤政务实上下功夫,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打造服务型政府。2008年,楼观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年终目标任务已完成90%以上,2008年正积极筹备验收工作,公路推进进度比预期提前了6个月,并在社保、征兵、土地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加大服务力度,同时,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

四是抓督促评比,促进效率提高。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会上通报各部门上一周的工作进度,及时查漏补缺。并对工作完成不及时、作风虚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特色产业

楼观镇猕猴桃产业发展

楼观镇位于周至县城东南方向15公里,道教祖庭——楼观台位于我镇东楼村,闻名遐迩。107旅游路横穿我镇全境,四纵四横的交通网络十分便利。大秦寺、玉贞观、老子墓等景点比比皆是。我镇区域总面积23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58112亩,以猕猴桃为主导产业方兴未艾,沿山杂果生机勃勃。

我镇地势平坦,为秦岭山前冲击型平原,土质以粘土和沙漠土为主,矿物质营养丰富,水质纯净,排灌方便,环境优美,是猕猴桃最佳适生区。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我镇就发现了秦美猕猴桃品种,经过人工栽培,至今二十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一贯重视支持下,我镇基地规模已经形成,当前全镇已栽植 4.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0%,随着该产业的不断优化,产、供、销、加工等链条专业也应运而生。销售市场不断壮大,建立专业合作社10个,果品加工企业8个。在生产中坚持“单枝上架,配方施肥,定量挂果,生物防治”四大技术,实行标准化管理,实现绿色食品向有机食品迈进。早、中、晚熟品种结构合理,当前栽植的品种有:秦美、海沃德、亚特、大叶红阳、翠香、华优、西选二号等,是消费者备受青睐的好品种。

二十多年来,该产业已为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楼观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坚持“政府服务,政策驱动,市场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不断提升产业效益,提高农民收入,早日实现“一乡一业”的奋斗目标,努力打造“规模中国第一,质量世界第一”的精品名镇。我们楼观镇党委、政府及热情好客的楼观人民,真诚欢迎各位有识之士来我镇观光、旅游、经商办企业。

发展规划

楼观镇2009年重点工作

2009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七次全委会、十五届三次人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一条主线(建设关中名镇),实施四大战略(生态立镇、文化名镇、旅游兴镇、产业强镇),在项目带动、猕猴桃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小城镇建设、党的建设等六个方面在全县实现率先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大创卫力度. 积极争取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完成街道拆迁工程任务;加快镇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中心街道路改造工程和街道水泥路工程任务。加大创卫宣传力度,加强干部群众的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对违章搭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创卫硬件设施建设,重点是垃圾处理和村庄街道排水、排污治理,同时加强“六小”行为管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治靓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拉动镇域经济增长.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千方百计营造“亲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作,积极争取道文化展示区项目早日启动实施。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抓好楼观台显灵山老子圣像景区建设。加大配合支持力度加快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协助绿色能源基地,抓好“阳光大道”次干道建设。

3、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我镇猕猴桃栽植面积已达4.5万亩,并取得了显著的效益,在已形成产业规模的前提下,我们将加快产业内部特别是品种结构的调整,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科学规划,实施板块经济,即在西部实施海沃得为主,中部以大叶红杨,北部以华优、西弥九号为主栽品种的示范基地,同时加强引导扶持力度,完善科技支撑、市场建设等体系,使猕猴桃产业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4、抓好以道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争取上级交通部门道路建设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完成全镇30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任务,配合绿色能源产业示范基地,完成园区3.3公里次干道建设任务。抓好西楼、肖里、南寨、焦镇、北寨、延生观等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人饮6500人。推广清洁能源,新建农村沼气池200户。恢复完善灌溉设施,新打井30眼,修渠50公里,满足抗旱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整治,提高环境质量,大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完成107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大生态示范镇、村建设力度,实施秦岭北麓坡塬兴林富民工程,新建经济林2000亩,杂果林3000亩。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家园,促进生态文明,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项目建设

1.解决了15000人饮水问题,建沼气池600个,实施改水、改厕、改圈、改灶改变村容村貌。

2.农村道路建设通村水泥路36公里。

3.综合文化站建设总投资30万元。

4.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8个村总投资310万元。

5.周一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80万元。

6.社区建设总投资29.96万元,完成了社区办公楼主体工程建设。

7.农贸市场建设,总投资50万元。

8.小城镇建设、中心街道改造400米,渠道排水、绿化、路灯、铺人行道等。

土地管理

周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一协调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第三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村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各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材料的组织、调查、初审和上报工作。周至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手续的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本辖区内村民宅基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是否符合建房条件,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进行逐宗落实。

第四条 城镇居民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县国土资源局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第五条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城镇每户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二分);平原每户不超过二百平方米(三分);山区每户不超过二百六十七平方米(四分)。

第六条 新农村建设鼓励集中建住宅楼。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和住宅楼面积审查用地。

第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实行预报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至县县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对所需建房户进行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预报下年度建房户名单。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预报计划及上级下达的农村住宅基地占用农用土地的计划指标,向各国土资源所下达本年度村民宅基地用地指标。因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项目拆迁、旧村改造等原因,需要异地建房的,经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可特事特办。

第八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原则;

二 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城乡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 坚持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废弃地的原则;

四 坚持对宅基地占用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组织进行补充耕地的原则;

五 坚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依法用地的原则。

第八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 具有农村户口的村民无宅基地的;

二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 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四 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为实施城乡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五 拟在实施统一规划的中心村新建、扩建住房的;

六 因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或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等原因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 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

三 原有住房出租、买卖、赠与的;

四 原有住房用以经商办企业的;

五 未到法定婚龄,且无独立生活条件的;

六 其他。

第十一条 村民宅基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县国土资源局各辖区国土资源所对申请户实地调查后核实拟用地位置是否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不得发放《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至少有一个子女与其父母共同占用同一处宅基地。

第十三条 为了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是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规范化,宅基地必须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 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建房时应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 村、组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召开村委会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和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不应少于七日;

三 经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户,由村委会签署意见,连同会议记录和公告结果一并报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对二曲镇、哑柏镇、广济镇、马召镇、终南镇、楼观镇、尚村镇、集贤镇建制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建房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建设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辖区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组干部联合调查后在《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调查表》上签署意见;

五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住房困难程度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初步确定申请对象,按照当年度分配下达的宅基地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符合条件的发放《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对二曲镇的镇丰村、镇东村、八一村由县国土资源局二曲国土资源所会同二曲镇人民政府以及所在村村委会共同研究发放《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审批表采用一式四份形式审批并发放,取消原《宅基地批准证》);

六 审批表经组、村和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初审汇总后,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审批;

七 批复下发后,县国土资源局应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告期应不少于五天;

八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日,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和村、组管理人员按照批准面积、规划位置和原现场勘查情况,进行放线定界。二曲镇、哑柏镇、广济镇、马召镇、终南镇、楼观镇、尚村镇、集贤镇建制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由县建设局办理建审手续后会同以上单位进行放线定界;

九 村民住宅建成后,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对照原批准的四址、面积和其他审批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后,在《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印章予以认定。村民应向辖区国土资源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登记程序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报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四条 原宅基地的处理。

经批准异地新建住宅,原宅基地须交回集体连同《村民宅基地批准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交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否则,新批宅基地不予定点放线。对于强行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理。

确实需要在原住房暂住过渡的建房户,应向村民委员会写出限期拆除保证书,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将保证书原件报县国土资源局辖区国土资源所备案。逾期不拆除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 为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二 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三 不按照批准用途建设使用连续达两年以上的;

四 宅基地依法批准并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

五 因迁移等原因不再使用和已失去居住使用价值的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第十六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当事人或本集体机关及组织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对已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超过一年未建设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可重新提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复审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收费,除有关部门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征收有关税费外,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费。

第十九条 宅基地审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村民需使用宅基地的申请;

二 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的农业户籍证明);

三 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四 二曲镇、哑柏镇、广济镇、马召镇、终南镇、楼观镇、尚村镇、集贤镇建制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 缴纳有关税费票据复印件;

六 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条 已建成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住宅不得重建、扩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由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一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二 采取诈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 超过批准数量,多占土地的;

四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 擅自改变定点位置的;

六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建设规划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由周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周至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计划生育

楼观镇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人口出生情况:全年共出生382人,其中1孩270人,2孩112人。

2、计划生育率:98.5%

3、完成结扎手术45例,上环355人。

4、征收社会抚养费2人,共计6000元。

完成了县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优抚救济

楼观镇2009年民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春荒救灾、汛期救灾

发放面粉605袋,食用油200桶,棉被50床,单衣50套,发放临时救济资金30570元。

二、优抚

发放军属代耕费42000元,为退伍老军人“解三难”资金4000元。

三、社会捐款

香港吴星可基金会捐赠:面粉100袋,食用油100桶,资金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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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3: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