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湖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法院简介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管辖龙湖区辖区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全院干警78人。区域面积103.13平方公里,总人口32.79人。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荣誉称号。 下辖法庭下蓬人民法庭,管辖龙祥街道、鸥汀街道、新津街道和珠池街道辖区内的一审民商事、刑事自诉案件;负责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审理龙湖区内的小额钱债案件,干警6人。 庭址: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祥和街4号 外砂人民法庭,管辖外砂镇、新溪镇辖区内的民商事、刑事自诉案件,负责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干警6人。 庭址:汕头市原外砂镇政府大院内 工作经验两个深化深化价值观学习,树立正确政治方向和大局观念 龙湖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工作,着力抓好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警深化价值观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总支牵头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等方式,利用局域网平台发布文件和理论文章,组织干警参加宣讲报告会;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各项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对《廉政准则》等纪律制度的学习,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队伍党性修养。提炼出“明法 酌理 慎思 公断”院训,干警自觉以院训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形成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 深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员队伍司法能力 龙湖区人民法院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的专业知识学习。一是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高层次学历教育,报销相应比例的学费。二是举行庭审观摩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全方位开展业务学习和竞赛;利用周末休息日以“法官教法官”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请通过司法考的干警为备考干警传经送宝。三是推荐学习书目,指导干警们开展系列读书活动,订阅中文法学类核心期刊,创办内部学习刊物《采宜集》,编印《龙湖审判》宣传海报,调动干警们学专业、讲养成、重调研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业务调研软硬件建设,有效建立健全了调研激励机制,围绕重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调研活动,并推进调研成果在司法实务的转化运用;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联合开展项目调研,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 三项举措是创新活动载体。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机制,通过教育培训,使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带领党员干警干事创业、优质高效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能力普遍增强。 创建学习型班子。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帮学、帮带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理论、钻研业务,撰写论文和调研报告。院领导开辟专题讲座,利用休息日讲授法律文书制作、调解能力、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等司法技能,提高全体干警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建立学习窗口和专栏。充分运用局域网消息平台,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能力建设大家谈”等专题征文活动和“我为法院发展献一策”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党建工作和法院建设。 先进事迹龙湖区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推动司法水平上新台阶。2002-2007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23908件,结案23730件,审、执结标的金额53.2亿元,分别比前五年增长96.1%、92.8%和 79.1%。立案正确率为100%,生效正确率为99.9%,调解、撤诉率为47.8%,上诉率为3.43%。法院集体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先行示范单位、文明窗口示范单位;省法院系统调研信息、司法行政、财务工作、保密工作、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市红旗党组织,区文明单位等25项先进称号。被记集体一、二、三等功各1次,部门和个人被授予全国或省、市等各级荣誉称号共120项次。被区委定为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示范点。 抓好审判工作◆努力营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同时注重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促使被告人自觉认罪悔罪。认真调处各类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稳妥审判和执结案件。 ◆努力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结合国资银行上市以及农信社改制前清收不良资产工作,组织专项审判,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0.8亿元。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租赁、物业管理纠纷的调处,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良性发展。树立辖区投资环境法治化、规范化形象,为外地商户到本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结合法院处于基层一线的实际,实行“三优先”、“一巡回”审判方式,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人民法庭深入村居巡回办案、协调村居集体、村办企业、村民群众等各方关系。定期编制《龙湖审判》宣传海报发放到全区110个村居和各中小学评。 抓好法院改革◆不断创新完善审判与执行管理机制。龙湖区人民法院1998年在粤东地区率先建成内部局域网络,2002年启用广东省法院信息化管理软件,制定《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执行操作规程(试行)》等,案件接收、发送、裁判文书制作实现人机结合,院部与派出法庭之间实现远程网上立案登记并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庭审过程在广东省法院系统率先实现电脑速录。 不断探索司法为民便民的新举措。制定推行《司法为民十项措施》,推行预约立案、预约接访、邮政立案、邮政送达、当事人地址确认、执行到位款物五个工作日内付还当事人等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各项司法救助措施,制定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操作细则,共给予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近700万元;派出法庭扎实践行“三项承诺”,推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设立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点,对基层民事纠纷实行诉前“圆桌调解”等便民利民措施。 ◆积极推行刑事审判简化审改革。2002年,在承担省高院指定的刑事简化审重点调研课题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制定并推行《简化刑事案件普通程序操作规程》。主要做法被高法、高检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认可、吸纳。 ◆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背景调查制度。该院从强化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矫正出发,2006年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合作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背景调查制度,选聘法学院学生作为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等非涉案综合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交书面报告,作为法院对被告人量刑时的参考,确保更为妥善地处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抓好规范管理◆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工作。实行诉讼指引、岗位“三定”和立案、信访首接责任制;坚持文明立案、文明接访。对待涉讼上访事件,在遵循法律规定认真做好法院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解决上访人的各种实际困难。立案庭2003年被广东省委授予文明窗口示范单位称号;2005年被评为省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规范审判、执行实务及其载体。2006年,制订实施《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统一了裁判文书的样式规范,增强司法活动载体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制定推行《龙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参审、培训、考核和奖励等内容,设计了专门的工作情况统计表并建立业绩考核档案,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2006年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抓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坚持严格自身要求,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讲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带头讲自律,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带头讲奉献,共履事业发展职责;带头抓指导,认真办理大要案;带头抓创建,争创领导班子“排头兵”。班子成员之间自觉坚持团结共事、互补互辅、互敬共荣“三个理念”,在全区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民意测评中,群众对该院班子的满意率为98.7%。 ◆着力抓队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一,抓好正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总支、工、青、妇组织的合力作用;第二,抓好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建院18年来队伍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着力抓法院文化建设。创办内部学习刊物《采宜集》,不定期选播法制类影片,在局域网页上传各类专业文章和公共信息,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联合开展项目调研,努力营造较为浓郁的学术氛围。2002年以来,全院共有350篇(次)调研信息材料和21篇学术论文被上级法院、市级以上报刊采用或获奖,去年有一篇论文获广东省法官协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一等奖,一篇裁判文书获全国法学会法律文书评比一等奖。院集体连年被评为全省、全市法院系统调研信息先进单位。干警学历本科以上的75人(其中硕士4人),占93.8%;有审判职称的 62人,学历本科以上的61人,占98.4%。 抓好装备建设◆两庭建设和辖区诉讼场所不断优化。2002年,龙湖区人民法院新建了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楼高七层,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设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6个以及合议、律师更衣等配套用房。外砂法庭、下蓬法庭均达到“04工程”建设标准,两座办公楼合计面积约3000平方米,为丰富干警业余生活,该院还改进六楼多功能厅的音响设备,扩大一楼健身房和乒乓球室,购置乒乓球台两台,健身设备一套,英式桌球台一台。 ◆硬件设施和装备不断改善。首先是网络监控系统的完善,在审判大楼建成监控系;其次是档案库房环境和设施的全面改善。档案室由原来的60多平方米扩大到400多平方米,实现了办公、阅览室、档案库房三室分离,安装了档案密集架、空调、消防器材、防盗门锁和报警器,形成比较完善的档案管理格局;第三是办公设备不断改善。该院相关庭室均配备了速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每位干警配备一部小灵通手机;配备汽车32部。 法院地址院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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