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贵州省六盘水市地税系统现有5个县、特区、区(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和1个直属征收分局,共有35个基层税务所(分局),总在职人员666人,其中男408人,女258人,中共党员295人,中共党员占总人数的44.29%,研究生7人,大学学历290人,大专学历333人,中专学历20人,中专以下15人。全市地税系统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53人。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征管纳税户43710户,其中纳税企业5693户,个体纳税户37788户,外商投资及港、澳、台投资企业33户,其它经济纳税户197户。 自1994年机构分设以来,地方税收收入实绩从1994年两套税务机关分设时的10,258.4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312,565万元,平均年递增比例为25.58%,连续十六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2008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两项收入243,662万元,同比增收62,544万元,增长43.33%。市局机关连续3次获省级“红旗文明单位”,连续4次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被中共贵州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5年,市局机关还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宣部、国家文明委、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其他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 主要职责一、研究拟定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编制分配下达全市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 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基金、规费的征收、管理稽查工作。 四、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普通发票、税收票据和其它相关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组织税收宣传工作,监督检查本级所属各级地税部门的税收执法情况。 六、负责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八、负责市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管理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地方税收工作。 十一、承办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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