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柳云才 |
释义 | 简介柳云才,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湖南湘乡人,现任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分管经济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事处、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电力局、盐务局、公路局、高管所、技监局、交通规费征稽所、安监局,联系工商联工作。 2011年6月因受贿、贪污罪被捕。 2012年年1月12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法院查明:从2001年到2011年,柳云才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房产贿赂,共计人民币1940630元。此外,他还骗取公共财产87900元。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湘乡原副市长柳云才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15万元;追缴全部受贿、贪污款,上缴国库。 案情索贿受贿:想揽工程开口索要20万 湘乡是个县级市,近年来开建了多条干线公路。身为分管副市长,柳云才可谓是手握重权,自然成了众多老板巴结的对象。他一次次受贿,甚至向工程老板索要,一次少则几万元,最多的一笔高达50万元。 2008年下半年,湘潭市开源贸易公司股东张某找到柳,希望能中标湘乡干线公路灰虞线(宁乡灰汤—湘乡虞塘)4标段。柳同意帮忙,要张拿20万元。按柳的意思,张在银行给柳存入20万,不久如愿中标。此外,柳还向灰虞线1标段的两个老板2次收受、索要共21.5万元。 熊某系株洲市中意房地产公司股东。在柳云才的“精心”关照下,2009年6月,他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湘韶线(湘乡—韶山)3标段。为感谢柳云才,并求得继续关照,2010年底,熊某在自己的小车上,给柳送上一袋50万元现金。 虚报冒领:个人及家人消费公家报销 不仅如此,就连自己买皮衣、妻儿游山玩水、请邻居泡温泉的钱,柳云才都要在分管部门报销。但他从不出面,而是由司机代劳。 2008年7月,他以司机的名义在银行贷款90万元,用于自己放贷获利。其中有2笔到期贷款利息合计9300元,他让司机先垫付,再用假消费发票报账。 2008年底,他花6000元给自己买了件高档皮衣,让司机先垫钱,随后要司机拿虚假消费发票,到他分管的湘乡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销。 2010年元旦,柳云才和邻居成某、刘某等人及各自家人一起到江西明月山天沐温泉酒店泡温泉。当年10月底,柳云才以餐饮、住宿发票到湘乡火车站建设协调指挥部将该5600元费用予以报销。 2010年,他的妻子魏娜带2个小孩去台湾游玩,花了19200元。这次旅游本系私人组团,在柳的授意下,魏让旅行社开了张“湘乡市政府学习考察费”的发票,另加汽油费、过路费5800元,由柳叫司机在湘乡市火车站建设指挥部报销25000元。 一套房背后2个受贿门面 《湘乡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公示表》中,有关柳云才的公示内容为“仅1套单位集资房,126.05平方米,购房时间为1996年,房屋价格6.5万元”。 而今看来,“柳副市长仅有一套房”无疑是个讽刺。事实上,受贿得来的门面,柳云才就有2处:2002年至2004年,柳以35万元在湘乡市七一商贸城买了个74万元的门面;2005年,他找到湘乡市大正街商业广场开发商,说想买个门面,而自己手上只有5万元,要开发商以5万卖给自己,并表示以后可以关照他们。最终成交,柳实际受贿25.6万。 当然,柳云才没有将这2个门面记在自己的头上,而是分别记在岳母和母亲的名下。庭审中,开发商表示,之所以愿以超低价将门面卖给柳,是想得到或感谢他的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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