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兴福 |
释义 | 刘兴福,男,生于1965年1月,广元市元坝区人,中共党员,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三级警督,绵广二专线保通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原直属一大队民警)。1973年9月至1980年7月在沙坝中心校上学;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在昭化中学上高中;1982年10月至1988年6月在沈阳军区服役;1989年8月至2008年11月在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工作;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14日在成绵广高速路保通大队一中队任中队长。 刘兴福同志简介 2009年8月14日凌晨5时许在排堵保畅时牺牲,时年44岁。 从警20年来,他对公安工作无限热爱,对党和人民的情感执着。他工作敬业,无私奉献,十年如一日地全身心投入他最挚爱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他视群众为亲人,以敬业的精神和实干的行动诠释从警生涯。他爱岗守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实地履行着警察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交通管理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刘兴福同志生前事迹介绍 刘兴福,男,汉族,1965年1月6日出生,广元市元坝区人,中共党员,三级警督。生前系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通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刘兴福同志1965年1月出生于广元市元坝区沙坝乡,1982年10月至1987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连陆军学院服现役,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月到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工作。1997年1月被正式录用为人民警察。刘兴福同志长期在基层交警中队工作,从警20年来,他本着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无限忠诚与热爱,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几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他视群众为亲人,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以平常心诠释从警生涯,爱岗敬业、地在忠实地在平凡的交通管理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2009年8月14日5时许,刘兴福同志在成绵广高速广北段(266+400米)执行排堵保畅任务时,不幸坠入桥下,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4岁。 刘兴福同志牺牲的噩耗传到支队后,大家都为失去这样一位好民警、好同志而感到惋惜。同事们都感叹这样一位好兄弟、好大哥的离去。田文副支队长负责联系二专线排堵保畅工作,他回忆说:我们凌晨4点半左右还在一起推车,后来我们民警各自按照安排散开排堵,约5时许,交通开始顺畅后,我了解情况,就联系不到刘兴福了,后来得知他不幸牺牲了,我赶紧赶到现场,真舍不得这样一位好民警就这样走了。 刘兴福生前是保通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他所在的中队负责成绵广高速陵江段至瓷窑铺段的排堵保畅任务,从2008年12月支队成立保通大队以后,他就带着民警、协警员一直奋战在高速公路上,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从没有休过一次假,包括生病也一直战斗在工作岗位上。 朝天公安分局副局长袁明仔细回忆着前一夜刘兴福拿着女儿的录取通知书的情景,他说道,刘兴福有一个很懂事的女儿,刘兴福一直引以为傲,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刘兴福说等忙过这段时间就和兄弟们庆贺一下,没有想到他还没有和兄弟们在一起好好坐坐就走了——。 据刘兴福生前在一起工作过的直属二大队民警马清元回忆,他与刘兴福在一起共事了一年多,刘兴福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战友们对刘兴福同志做多的评价。马清元说,在平凡中的工作是最不容易让人感动的,但是有一件事情他到现在仍然难以忘怀。那是2001年的冬天,天气非常寒冷,他和刘兴福在辖区工农镇巡逻时发现一辆外地货车停放在路边,在询问驾驶员了解情况后,得知车辆在路边出现故障,不能行走时,刘兴福便主动下车帮忙找故障。在找到故障后,刘兴福要求驾驶员需要去城里买零件,驾驶员说他是外地的,且身上没有钱了,后来刘兴福还主动帮忙去城里买了零件给货车换上,待车修好后,驾驶员握着刘兴福的手后连声道谢。 保通大队一中队有正式民警3人,协警19人。作为中队长的刘兴福同志,对待同事,在工作上他总是严格要求,在生活上默默关心。特别是对家在农村的十多个协警,更是情同手足,关怀备至。2009年2月上旬的一天,中队协警员李亢同志高烧至39度仍带病坚持工作。刘兴福同志得知消息后,立即调整中队其他人员代替上岗后,驾驶警车将李亢同志带到医院,找到了在医院当主治医生的朋友请求帮忙进行诊治。当得知李亢需入院治疗时,刘兴福同志又立即掏腰包为其办理了入院手续后方才离开。 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一河北籍五轴载重汽车满载货物在“二专线”263公里处后桥断裂。刘兴福同志带领协警员巡逻至此后,见拖车无法拖曳该车,便主动电话帮忙联系了修车师傅。由于该车修复时间长,加之驾驶员无法离车吃饭,为了尽可能地给修车提供方便,刘兴福便专门安排两名协警员在此指挥疏导交通,随后又自己掏钱买来了矿泉水、方便面和面包给驾驶员充饥。车辆修复后,该车驾驶员紧紧拉着刘兴福同志的手热泪盈眶地说:“你们交警太好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不知要跑多少冤枉路,花多少冤枉钱!”说完便从车上拿出一条“云烟”表示谢意,被刘兴福同志婉言谢绝。 2009年5月18日晚上,在成绵广“二专线”乱窖石处一辆广元籍货车与一辆湖北籍载重货车发生轻微挂擦事故。双方情绪激动,广元籍轿车驾驶人倚仗是本地人,非要湖北籍驾驶人赔偿2000元损失。刘兴福同志接警后,带领中队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在查勘完现场后,刘兴福同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公正的事故认定,并通过再三调解说服,最终广元籍货车驾驶人赔偿给湖北籍驾驶人人民币300元。刘兴福同志严格公正、不偏不倚的执法,赢得了湖北籍驾驶员人和过往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 刘兴福同志牺牲后,中队驻地群众闻听噩耗后,纷纷前往殡仪馆吊唁送别。一吴姓群众惋惜地说:“一个多好的人啊,平时待人谦和、办事公道、乐于助人的好警察,怎么说走就走了呢?真让人心痛!” 在刘兴福同志保卫的这条路上,他与过往的驾驶员、沿线的村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牺牲了,但在成绵广生命线顺畅、安全通行的车辆是对他工作最高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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