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戊 |
释义 | 刘戊(?-前154)西汉楚夷王刘郢客之子,为汉封国楚国之楚王。在位时间为前174年-前153年。汉景帝二年,薄太后去世。刘戊在服丧期间饮酒作乐,被人告发。汉景帝缩小其封地。刘戊遂决定与吴王刘濞反叛。其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刘戊,反对反叛,二人被杀。次年,起兵与吴赵等国西攻梁,与周亚夫战,粮道被绝。刘戊战败,吴王逃走,刘戊自杀。 人物介绍刘戊(?-前154年)楚夷王子,西汉楚国第三位王。父死嗣位为王,立二十年,因参与汉初的“七国之乱”兵败后自杀。 汉景帝二年,薄太后去世,举国服丧。刘戊在服丧期间饮酒享乐,后被人告发。汉景帝鉴于与刘戊的堂兄弟之情,未采纳部分大臣诛杀刘戊的建议,但决定减小刘戊辖区,下旨收回东海郡。刘戊遂与吴王刘濞通谋反叛,其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不听,杀尚与夷吾。次年,起兵与吴赵等国西攻梁、与汉将周亚夫战,汉绝吴、楚粮道,战败,吴王战死,他被迫自杀,军遂降汉。家人匆忙将刘戊下葬于徐州狮子山的楚王陵。之后汉景帝并没有过多追究这位堂兄的罪过,同意了按王爷规格将其葬在尚未竣工的王陵中。 刘戊并非仅仅因为服丧期间饮酒享乐而被削郡,《史》、《汉》均明确有载其因“为薄太后服,私奸”故而 削郡。所谓私奸,可作两解,一为强奸,一为通奸,其奸性对象史无详载,今或以为奸其宫女,但若奸其宫女,则当视为临幸,而不可谓为奸。故可推知此一奸情之不伦。无论是通奸还是强奸,总之是不伦之奸情,服丧期间有奸情,按例当除国。孝景以同宗之亲而仅削其东海郡。 亲属父: 刘郢客:西汉楚国第二任君主,曾受父亲楚元王刘交之命,往长安师从浮丘伯。学成为,为汉朝的宗正。 子女:不详 孙女: 解忧公主:汉武帝时期,汉与乌孙和亲,江都公主刘细君悒郁而终,解忧公主继续和亲,在乌孙凡近60年。汉宣帝时上书言老求归,70岁时汉朝迎归,三年后去世。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