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伟之 |
释义 | 刘伟之 [唐](公元六三一年至六八七年)字希美,常州晋陵人,刘子翼之子。生于唐太宗贞观五年,卒于唐睿宗垂拱三年,年五十七岁。少与孟利贞、郭正一、高智周俱以文藻知名,时人号为“刘、孟、高、郭”。寻与利贞等同直昭文馆。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高宗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时谓北门学士。仪凤二年,(公元六七七年)转朝议大夫中书侍郎,兼豫王府司马,因事配流嶲州。后召还,拜中书舍人,转相王府司马。则天临朝,甚见亲待。所有诏勅,多出伟之。垂拱中,或告伟之与许敬宗妾私通,太后遣王本立鞫治,以敕示伟之,伟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后以为拒制,赐死。伟之著有文集七十卷,(旧唐书志作五十卷。此从新唐书志及旧唐书本传)传于世。 南宋刘邵子南朝刘宋王朝宋文帝太子刘邵之子,殷玉英所生,被刘骏所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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