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素丰 |
释义 | 刘素丰(1898-1961)名义,字叔怀。八步桥人。民国5年(1916)入渌江中学,在教师孙筱山启发下,与同学李立三、汪泽楷等投身爱国学生运动,被开除学籍。8年,入岳麓山茶业讲习所。因兵乱辍学。10年考入湖南省第一师范附设二部师范,常阅读《新青年》等进步刊物。同年,由毛泽东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从事学生运动。次年毕业,在湖南省工团联合会任职并兼办《湘江通讯社》。12年,先后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的工人子弟学校教员、湘东分部办事员、教育委员会委员长。13年,出席广州全国第二次劳动大会。11月,在所撰《教育委员会报告》中,提出安源路矿工人教育的宗旨是“识字、常识、促进阶级觉悟、训练战斗能力”,指出“发动工友的阶级觉悟,进而作阶级斗争,以求阶级的解放,同时要促进工友阶级战争的勇气与决心”。14年,因组织长沙大西门码头工人罢工而被捕入狱。保释出狱后回家养病。15年,参与组建中国防大学民党醴陵县党部,并任县党部执行委员。组织农民、工人支援北伐军。继又参与组建县工会、县农民协会、妇女联合会。由国民党醴陵县地方组织推选出席中国国民党湖南省代表会议。旋派赴安源恢复路矿工会,任萍矿总工会委员长。12月28日,在中共湖南区委机关刊物《战士》周刊第29期发表《汉治萍公司应收归国有》的文章。16年代理萍矿矿长。“马日事变”后,参加秋收起义。次年去上海,转赴莫斯科出席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会议。回国后,先后在长沙、唐山恢复与整顿党的组织。 民国18年任中共湖南省委秘书。后再次到上海,不久即参加托派组织“无产者社”,留守机关,并在“无产者社”宣言上签名。被开除出党后,在上海、北京、贵州等地当地职员和教员。26年回醴陵,先后任铁肩、开明、兰谊中学教师直至解放。 1952年,任醴陵二中校长。后调湘潭一中、长沙一中任教。1955年,因托派问题被捕入狱。1958年,被判处无期徒刑。1961年病死狱中。1985年4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