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沈处世 |
释义 | 原文刘凝之⑤为①人认所著履②,即与之。此人后得所失履,送还,不肯复取。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③履耶?”即予之。邻人得所失履,送还,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 此虽小事,然④人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选自《东坡志林》) 注释①为:被。②所著履::穿的鞋。③卿:你。④然:但是,转折连词。⑤刘凝之:南朝宋隐士 译文刘凝之被人指认说自己穿的鞋是这人的,就把自己的鞋子给了他。那人后来找到了丢失的鞋子,把刘凝之的鞋子送还回来。刘凝之不肯再要了。沈麟士也被邻居指认说自己穿的鞋子是邻居的。沈麟士笑着说:“是你的鞋。”就给他了,邻居后来找到了丢失的鞋子,送回来沈麟士的鞋,沈麟士说: “不是你的鞋吗?”笑着收下了。 这虽然是小事,但是处世应当像沈麟士,不应当学刘凝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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