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炤 |
释义 | 刘炤,人物名。主要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法制司司长,以及两位明代历史人物。 1.中共山东省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刘炤,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 1984年8月到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工作,1990年12月至1991年12月公派赴英国Bath大学学习。 1996年8月任国务院法制局财政金融法制司处长; 2001年1月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法制司副司长; 2005年3月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法制司司长。 2011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聊城市委常委。 聊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根据市长林峰海的提请,于2011年3月25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刘炤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明代人物(今浙江绍兴人)刘炤[明]字巢云,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善画翎毛、花卉,且喜吟咏、有自题芦雁图。巨幅精妙绝伦。《越画见闻》 3.明代人物(今安徽歙县人)刘炤[明]新安(今安徽歙县)人。善刻木版书、画,尝刻巧夺天工。《明代版璁书籍展览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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