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硫磺的火湖 |
释义 | “硫磺”在启示录题过多次。在希拉文是一个很有趣的字,它是THEION意即“神火”。希拉文早年对于硫磺能着火,甚觉惊奇,因此称之为神火。圣经中最早提及神火是在创世纪十九章24节,当时神将硫磺与火降在所多玛蛾摩拉和其它二城,使之化为灰尽,结果成为死海南端突出的一部份。这是考古家的说明。 圣经记载硫磺的火湖在何处?那兽与那假先知如何在火湖中受刑罚?(十九章20节) 天上如何有硫磺呢?科学证道家研究所多玛之灭亡,相信那是被氢气弹相同的威力所毁灭,所谓硫磺与火,只是用摩西那个时代人们所能了解的毁灭性物质来说明。启示录在第九章首先提及硫磺与火,共三次,是那二万万马军的骑马者与马所有的杀人武器之一(16-18节)。跟着在十四章曾提及硫磺与火,那是预指那些拜兽与兽像的人将要受的刑罚(9-10节) 然后在二十章再提及硫磺的火湖(14节),不只是那两个兽活活地要被扔在其中受苦,魔鬼也要被扔在其中永远受苦(10节)最后死亡和阴间也要被扔在火湖中。约翰最后加上一句解释说,“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5节),那些没有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也要被扔在火湖中。 三种解释有一件事使解经家觉得迷惘的,乃是:那两个怪兽要“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不是他两人的灵魂到火湖里去受刑罚,乃是带着身体“活活地”被扔进去的。他们被扔进去之后,不久即被烧死了呢,还是永远烧不死,只是受痛苦呢?圣经没有解释。 对于此事有三种不同的解释。 不死之说一、这两支兽,亦即两个人,带着身体不经死亡而活活地被扔进火湖中,遭受无穷的痛苦。这是圣经很清楚地报道的。正如以诺与以利亚不经死亡,带着身体活活地升到天上去,在天上享受无穷的快乐。他们两人的身体烧不死,但永远受痛苦,饮恨终身。其他那些人,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也是活活地被扔在火湖中与这两兽一同受苦,也受同样的痛苦。 至于魔鬼,因是灵界,所以受苦的滋味是另外一种的,圣经说他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远。 灵魂之说二、但另一派人士解释谓,根据但以理书七章所载,那“小角”的结果是“被杀”,身体损坏,然后,被扔在火中焚烧911),意即身体已死去,死去的尸体被焚烧。这小角,要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圣民必交付他手中一载、二载、半载(25节),证明这小角即启示录十三章的两兽之一。既然但以理说他必被杀,表示身体已死去,然后被扔在火中,所以这兽是尸体被扔在火湖中,他们的灵魂同时在火湖中受痛苦,与魔鬼的痛苦一样。 复活之说三、还有人相信这两兽已被杀,然后复活,成为恶人复活的一部份,他们带着复活后的灵体被扔到火湖里。所谓“活活的”这助动词是指复活后的“活活”而言。他们被扔进硫磺火湖里受苦的滋味又是不同的。因为如果是活活地带着身体被扔进火湖中,一定很快就被烧毁。如果这火湖是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刑罚”(太廿五41),则不会为身体的刑罚而预备的。这两支兽如果不是灵魂在其中受刑,一定是复活后带着灵体在其中受刑,正如我们得救的信徒都带着灵体与主一同在千年国度中享福一样。 以上三说,各有理由,但采用第一说者较多。 至于硫磺的火湖在何处?是找不着答案的,任何关于人死后的事,均属“隐秘的事”(申廿九29),除神以外,无人知晓,我们相信一定有这样的一个魔鬼与恶人永远受刑之处,但断不会在地球里面,或任何人能指出的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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